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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纠风办、物价局、审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纠风办、物价局、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增城市支行,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通知》(粤府〔*〕6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政府印发的《通知》,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收支两条线”既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巩固“收支两条线”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照《通知》要求,把目前尚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在今明两年内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使其体现为公共财政收入,为地方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服务。
二、迅速开展摸查,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做好落实工作
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要对本系统、本地区尚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摸查,重点摸查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取得的各类收益、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等,准确掌握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拓展“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请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按系统和地区汇总摸查情况和管理方案后,于*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并同时抄报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审计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三、积极开展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形成的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
(一)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标拍卖,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规定:“有限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职责分工,分别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严格、规范、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
(二)今明两年,要重点抓好国有土地、海域、场地使用权,砂、石、矿产等资源的开采权、探矿权,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的户外广告权、冠名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的有偿出让和所得收益“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以上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许可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或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40号)规定执行,即“应遵循‘谁使用谁付钱’的原则,按市场经济规律纳入市场运行机制运作。”分管国有土地、海域、场地、砂、石、矿产等资源以及户外广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财政部门积极配合。
(三)对于跨市、跨省汽车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省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招投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公路客运和公交线路的营运权管理中推行。*年底前研究确定试点方案,*年初试行,力争*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逐步推开。
私家小汽车吉祥号牌竞价发放工作,省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目前9个地级以上市已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操作规程和监管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以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请省各分管职能部门于*年6月底前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和省纠风办、省物价局。
四、进一步完善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罚没财物管理
加强和规范罚没物品管理,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我省实践看,建立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拍卖、统一销毁、变价收入统一上缴国库,既加快了罚没物品处理速度和罚没收入入库进度,又促进了执罚单位依法行政,增加了财政收入,堵塞了管理漏洞。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罚没物品规范管理,按照《通知》关于“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政府公物仓,加强对罚没物资和变价收入的监管”的要求,尚未建有公物仓的如广州、*、东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及罚没物品较多的其他地区,有关职能部门都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做好资金计划,积极筹划建设公物仓;经济欠发达地区可先试行对外租赁仓库,集中统一保管和处理罚没物品;已建有公物仓,但仓容较小或已不适应罚没物品迅速增加需要的地区,要增加资金投入,扩充仓容。力争2-3年内,公物仓管理模式在我省大部分地区能发挥作用。
为更好发挥公物仓管理模式的优越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做好罚没财物的管理监督工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我省公物仓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执罚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罚没物品处理中的职责分工,规范公物仓管理机构、执罚部门和监管部门管理处理罚没物品的行为,理顺罚没物品处理方式,加快罚没物品的处理。
目前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公物仓,罚没物品由执罚部门保管和处理的,执罚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建立健全罚没物品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专项帐册登记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完整将罚没物品造册表和处理方案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备案后方能处理,要坚决纠正个别执罚部门在罚没物品造册和报告时存在的随意性,坚决杜绝造册和报告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
五、切实开展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由于我国许多服务领域尚未向社会开放,或由于种种原因社会投资不足,对于公民、法人的许多特定服务,仍主要由各类事业单位提供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或)经营服务性收费。这些事业单位都是经同级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是其主管行政机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例如一些检测站(所)、监督站(所)、评估中心、认证中心等等。他们的检测、计量、评估和认证设施、设备和各种条件多为国家投资(部分用收费添置),运作经费有的由财政供给、有的由财政核补、有的通过收费解决(所谓经费自筹),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虽然有些不直接体现为政府职能,但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所必需,其经营服务性收费大多数属于凭借国家权力、国有资产、国家资源、政府信誉等取得的,具有政府非税收入的属性,应界定为政府非税收入,并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收费项目逐年减少,收费标准从低核定,但在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范管理方面仍存在缺陷。致使一些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多、范围广、资金总量大,支出随意性较大、缺乏监督,个别单位甚至出现乱支乱用,滥发钱物的现象。
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年底至*年上半年以前,应把与财政有资金领拨关系的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者具有垄断性、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地可在充分照顾事业单位特殊性的前提下,依照“专户管理、加强监督、保证支出、适当统筹”的管理原则,采取收支预算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的方式,逐步规范所有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管理。按规定应纳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按粤府〔*〕40号文规定,其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行为
(一)所有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利用国家资源、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等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凡符合委托银行代收条件的一律委托银行代收,继续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款项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纳入预算管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的资金汇划工作,准确、及时地将代收资金上解到各级国库。同时,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代收银行不得为执收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三)为了不断提高我省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省财政厅积极推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建设,目前省直和*、*等市县区已上线单位和广大缴款人对非税系统的应用普遍反映良好,认为缴款方便、对账快捷清晰、效率高。为落实《通知》关于“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的要求,*年底前省直执收单位争取全部上线,计划*年在各地级以上市推开。各级财政、征收单位、代收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非税系统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经办银行和增设代收网点,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缴款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代收费(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资金被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
(四)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继续清理收费项目,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合理控制行政性收费规模。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和违规使用票据。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坚持“应收尽收不乱收”,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设项目收取政府性基金,也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涉及财政职能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纠风部门主要负责对有关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牵头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整顿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执收执罚单位开展审计工作;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并协调各有关商业银行对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的链接。省财政厅、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年下半年、*年上半年对各部门、各地区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