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的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的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征收的范围及等级。市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区为准,包括市区建成区、规划控制区和雷河组团。具体分为三个等级:老城市建成区〔东至**西至**大道、北至中华路(含各路段两边)范围内的〕为一等土地;宜城经济开发区**大道以南、铁湖组团、白庙组团的土地及**发展区规划区范围内的为三等土地;除一等和三等土地以外的市区范围内的为二等土地。市区外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为各工矿区和建制镇(含朱市社区)。

二、征收标准为:市区一等土地6元/平方米/年,二等土地4元/平方米/年,三等土地3元/平方米/年;工矿区和建制镇2元/平方米/年。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政策和本市城市规划调整,按调整后的范围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