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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犬类狂犬病防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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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犬类狂犬病防疫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农场:

近年来,我国人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病死率高居我国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控制我区人狂犬病疫情的发生,近年来,市政府加强了全市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从去年开始,将每年的5月10日至6月10日定为“全市犬类狂犬病防疫突击月”,对疫情的控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今年“突击月”工作,请各单位及早准备,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犬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政传发[20**]46号)的基础上,成立区、乡(镇、街道、场)两级狂犬病“普防”小组,深入社区、城郊及各村定点、定时开展狂犬病疫苗的注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场负责辖区内犬防疫组织领导,兽医站负责犬疫苗注射。区兽医站负责城区犬疫苗注射)。在去年基础上,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犬只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并开展突击免疫注射;对已免疫的犬,要逐只登记、建档、挂牌、发放免疫证;全区所需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犬牌、免疫证,由区农水局统一组织供应,由于今年统一供应单联狂犬病疫苗,成本有所降低,各单位对免疫费的收取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定价,以促进免疫注射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南云台林场、云台农场将“突击月”活动情况在6月12日前报区农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