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卫生局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省政府2009年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之一。今年,省政府计划安排我县陶厂镇卫生院和23个村卫生室建设(*镇19个、*镇4个)项目。为了加快实施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强化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领导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既是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项目实施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及时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尽快制定《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县发改委、财政局和卫生局。
二、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全县必须完成1个镇卫生院和23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快项目建设,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动工,确保在4月中旬开工率达95%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建设要求
(一)镇卫生院建设由镇卫生院负责实施,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建设,镇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县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减免建设、土地等方面的规费,并为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各种手续提供便利,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和竣工。
(二)村卫生室建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镇要按照《*省农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坚持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要严格按照省统一下发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三)村卫生室必须以新建为主,改(扩)建为辅,新建或改(扩)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属于所在镇卫生院。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六统一”(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的要求和“四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四、加强监督,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作
县发改委、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工程进度上,建立月报制度,各项目实施镇于每月底将工程进度报送县发改委、财政局和卫生局;在资金管理上,县财政局、卫生局将严格按照施工进度下拨建设资金,开工后先拨付50%,主体竣工后再拨付30%,余款在工程验收和决算审计合格后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