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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整顿财务管理秩序,市政府决定在近期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财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查账户。看所开设的账户是否重复,账户印鉴是否齐全,查账户余额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相符。
2、查印鉴。看是否按规定保管印鉴,是否隔手管理。
3、查账目。查账账、账表、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年终账簿为基础,审核未入账户的收支单据或者款项,调整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认真核对银行对账单,对未达款项要逐笔登记,核实清楚。认真填写银行存款调节表和现金盘存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5、查审批程序。看收入是否入账,支出是否严格按财务制度经领导审批,请款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6、查隔手制。看是否有内控制度,隔手制是否落实,会计出纳是否分设,不相容会计岗位是否分离。
7、查票据。看票据是否有专人、专柜、专账管理,票款是否相符。
8、查操守。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否规范,品行是否端正,有无打牌、赌博等不良习气。
二、检查步骤
本次财务检查时间从2009年1月21至2009年2月底。具体分为单位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月21日至24日)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区镇处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都应按照《会计法》、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对20*年的财务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于元月24日报市财政局(监督局*)。村级财务由市经管部门组织并指导搞好自查,情况由经管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监督局)。
(二)交叉检查阶段(2月4日至14日)
所有行政事业、国企单位为被交叉检查单位(各部门二级单位由本部门自行检查),交叉检查由各地、各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带队按规定时间入户检查,具体交叉情况表附后。村级财务交叉检查由市经管局负责布置安排落实。
(三)重点抽查阶段(2月15日至2月24日)
在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审计、人民银行对全市各单位及区镇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百分之三十的单位为重点抽查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财务检查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财务检查工作专班,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审计局、市经管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局。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财务检查专班,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督促抓好本次财务检查工作。
2、自查报告、交叉检查报告、抽查报告都应有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签字后上报,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政府。村级检查情况由市经管局负责报市财政统一汇总。
3、自查出问题并整改的,不予追究责任;被查出问题的,将根据有关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意识,从机制入手,从细节着手,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堵塞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5、加强检查人员的责任。参加检查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负责,不得走过场,不准徇私舞弊,若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