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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年以来,各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了狂犬病防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年,全省共报告狂犬病病例334例,较上年减少了25%;其中,30个重点县共报告狂犬病病例112例,较上年减少了56%;张家界全市仅报告4例狂犬病病人,较上年减少40例。但是,我省狂犬病防治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狂犬病仍是死亡最多的传染病,20*年全省狂犬病死亡人数占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死亡总数的77%,部分地方狂犬病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狂犬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人一旦发病,病死率100%。狂犬病防控工作不单纯是一种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进一步健全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防控工作目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狂犬病疫情尚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近期组织对本地区狂犬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进一步加大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
各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防控知识,大力提倡少养犬或不养犬,教育群众主动开展犬只免疫及规范犬只管理,努力使狂犬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家喻户晓。重点地区要在近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当地典型病例向群众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犬只免疫与规范管理等工作,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切实做好犬只动物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犬只动物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动物防疫机构对辖区居民村民养犬情况及犬只免疫接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城市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动员并督促养犬人携犬到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注射动物狂犬病疫苗。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民委员会带领动物防疫人员上门注射动物狂犬病疫苗。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合理设置动物预防接种点,定期开放接种日,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接种。
四、切实加强犬只的规范化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犬只管理规范,制订犬只拴养、圈养制度,引导、督促养犬人加强犬只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县以上城市、港口、机场、车站、码头、旅游区养犬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领取准养证,养犬人要定期携犬到当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登记、注射狂犬疫苗、填写动物免疫证,报辖区居委会备案,并严格实行圈养或拴养。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各地要采取严格措施,禁止任何人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在农村,养犬人必须按要求定期携犬到当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登记、注射动物狂犬病疫苗及填写动物免疫证,并严格实行圈养或拴养。
五、加大对违规养犬及疫区犬只的捕杀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狂犬病疫情尚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犬只集中捕杀行动,逐乡逐村逐组对拒绝接受免疫的犬只进行捕杀,对城区野犬、散养犬、放养犬及流浪犬等犬只进行地毯式搜查与捕杀。在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以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或狂犬病病人受伤地为中心,半径5公里范围内(有高山、大江、湖泊等天然屏障的除外)、未按规定实施动物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所有犬只进行捕杀。对于捕杀后的犬只尸体,由捕杀人员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食用与销售。
六、认真做好犬伤病人救治工作
各地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开展犬伤后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开展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注射与人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配备疫苗冷藏及犬伤后救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从正规渠道进货,依照有关规范切实做好犬伤病人救治工作。各地要将犬伤病人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畴,合理确定报销标准,减轻犬伤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暴露后及时就诊率和预防接种率。要开展狂犬病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狂犬病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疫苗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经营、使用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质量。
七、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尤其是狂犬病疫情尚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近期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狂犬病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