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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交通条件,在村村通水泥路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实现村村通客车工程,做到路通车通,方便农民出行,根据《*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精神我省2010年前所有通客车的乡镇基本建成五级客运站,通客车的每个建制村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候车亭,实现“每镇一站、每村一亭”。我市列入农村客运站建设有21个、候车亭建设有430个,其中,20*年、20*年、2009年建设农村客运站各7个;20*年建设候车亭150个,20*年建设候车亭200个,2009年建设候车亭80个,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充分利用上级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农村客运站点的规模标准建设
1、农村客运站要按照《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中规定的五级站必备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在部分客流量较大的乡镇,也可按交通部颁发标准建设四级以上客运站。五级车站占地面积应不小于2000平方米。
2、候车亭是指设在农村客运的沿线公路旁,方便群众乘车和客车停靠的场所,候车亭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设有遮阳避雨设施、固定候车座椅、班次时间表等。
3、省、市补助政策:农村客运站项目每个站省级补助30万元,福州市补助10万元;候车亭项目每个亭省级补助5000元,福州市补助1500元。
4、我市补助标准:
据测算,每个五级农村客运站造价约需65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上级补助40万元,根据省、福州市要求,市财政给予每个农村客运站补助15万元、每个候车亭补助1500元。各镇(街)村(居)也应出台相应配套资金及激励措施办法。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认识
为确保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了福清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陈生担任组长,市府办、监察局、交通局、工商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交通局负责具体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选配得力专业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加强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组织领导,对选址立项、资金筹措、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各个关键环节统筹安排,确保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有序、顺利、扎实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