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业局护笋育竹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林业局护笋育竹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林业局护笋育竹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今年我市的森林资源遭受了极大破坏,毛竹灾情尤为严重。为使竹林尽快恢复生态,避免天灾后再遭人为破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市实施护笋育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笋育竹时间。自20*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全市实行山上禁挖、路上禁运、企业禁收、市场禁售冬春笋。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护笋育竹的重要性。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颁布禁笋通告或禁笋令。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林区村、组、户及农贸市场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监管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护笋育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护笋育竹工作的领导;乡(镇、场、街办)要积极行动起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己的路;各村、组或基层林业“三防”协会要制订护笋育竹的村规民约;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要抓好源头管理,把好关卡,坚决打击采挖、收购、运输、销售冬春笋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冬春笋收购经营网点、关停竹笋加工企业;交通、交警、林业等部门要管住流通环节,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护笋育竹工作。

四、强化管理措施。各级要加强对竹林的培育保护,切实做好竹林砍杂、垦复、施肥、摇梢等工作,适地合理保留或补植阔叶树等树种,逐步调整竹林结构,并加强封山育竹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护笋育竹的指导,使竹林经营者懂得科学经营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大监督打击力度,组织专门的护笋队伍,加强对山上、路上、市场上的检查监督。对不听劝告,带头违反禁笋规定,甚至盗挖他人山场冬春笋的;阻碍执法,挑衅滋事,甚至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奖惩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组织不严,监管不力,造成林区秩序混乱、人为破坏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护笋育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