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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县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年,继续深入实施新一轮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15个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53条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沟谷落实了154名群众监测员,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完成了淤上乡塘根滑坡(二期)、左溪镇留香滑坡和举水乡梅处滑坡等3个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工程治理。争取到了举水乡照田滑坡防治调查项目和松源镇星源村滑坡防治勘查项目省级资金补助。启动*铅锌矿二期绿化工程。完成*乡*村等9个地质灾害点开展专项调查,向省农办争取到400户1485人的搬迁指标和831.6万元的搬迁补助经费。共安排41处地质灾害隐患“红线”范围内342户1515人搬迁安置。县城同济新村、同德新村、淤上乡蒲潭安置小区、安南乡安溪安置小区等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进展顺利。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年没有大的地质灾害发生。
二、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类型及主要威胁对象
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若遭遇热带风暴或台风的袭击,则易形成较大暴雨,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我县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以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质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主要在公路边坡。
根据庆地防办〔2009〕1号文件的统一部署,3月底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均完成了汛前地质灾害专项巡查。根据各单位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经相关部门组织认定,2009年全县需纳入日常监测管理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12处(其中A类点2处,B类点16处,C类点89处),威胁人口7932人。列入日常监测管理的小流域泥石流沟谷有52条(其中重大级沟谷1条,较大级27条,一般级24条),威胁人口865人。
三、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及趋势预测
由于我县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地质条件差,加上复杂多变的气象条件,2009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仍然较高。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结合气象部门预测,地质灾害易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5—9月份,雨季降水分布不均匀,时空变化大,局部有短时洪涝发生,在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引发山区浅表层分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公路边坡崩塌以及小流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管理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分工职责》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庆政办发〔2009〕12文件)规定,切实落实各项防灾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工作制度。
各乡(镇)要对未知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应急能力。建设部门要对与城镇、村落相关工程进行调查了解和进行清障工作;水利部门要对水利、山塘、水库工程加强监督巡查;交通部门应加强县内省道、县道沿线公路边坡管理工作。对于工程引起的人为地质灾害要密切予以关注,避免洪水引起的次生、复式的地质灾害,避免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损失。
五、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抗灾能力。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农村地质灾害知识普及,利用一定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推开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群众对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努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抵御地质灾害和自身防灾抗灾的能力。
3、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整合和共享相关资源,着力加强雨量监测网、地质灾害点应急监测系统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县、乡(镇)、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各级人员地质灾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全方位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4、加强政策调查研究,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险。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地质灾害点的避险搬迁。
5、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实施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投入,多方筹措落实治理资金,积极争取省级专项治理资金。
6、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汛期值班、巡查、监测、信息报送、气象预警预报、分级管理、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岗位责任制,使防治工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单位和汛期值班联系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值班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