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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发展考核评比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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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发展考核评比管理通知

各科、办、各中队: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12月下旬开展20*年度总结、考核评比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严格纪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考核、评比工作,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开好头。

二、工作安排

整个总结、考核、评比时间从20*年12月22日—3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

1、部署动员:12月22日—23日。根据局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中队、机关部门召开全体队员、协管员、机关人员会议,进行总结评比工作动员,明确时间和工作要求。

2、总结评比:12月24日-28日。各中队、部门分别召开总结、评比会议(机关部门由机关支部和大队部支部牵头组织),中队、机关部门和个人分别进行年度工作书面总结。在年度总结交流会的基础上,按名额评比、推荐出先进集体和优秀队员、优秀协管员名单。

3、考核测评:12月29日-30日。分四个层面测评。

第一层面: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管干部。参加人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按组织部要求进行);

第二层面;中层干部。参加人员;副队长(科)以上中层干部;

第三层面:机关人员。参加人员: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机关工作事业编制人员;

第四层面:执法队员、协管员。参加人员;本中队队员、协管员。

借用人员三个月以上,参加现工作地测评、考核。外借人员与借用单位协商确定。

4、汇总上报:12月30日。各中队、机关和大队支部将评比结果(先进名单通过OA上报)上报党委;局考评组将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党委。

5、总结表彰:时间另定。

三、先进名额

1、先进集体四个,其中,中队三个,机关部门一个。由各中队、机关各部门在全局范围内推荐(四个以内)。先进分队四个,各中队推荐一个,结合月度考评情况确定。

2、优秀队员、优秀协管员;米市、湖墅、小河、和睦、大关、拱宸桥、上塘、祥符、半山等九个中队各推荐2名优秀队员、2名优秀协管员;直属一、二、三中队各推荐1名优秀队员;康桥中队推荐1名优秀队员或1名优秀协管员;机关推荐4名优秀队员,1名优秀协管员。

四、考核等次

考核优秀比例为13%。党委根据各中队、机关部门上报优秀队员名单和测评结果讨论确定考核等次和优秀队员、优秀协管员。按区人事局要求上报考核结果。

五、评比条件

参照原来下发的考核、评比条件执行。先进集体推荐突出工作创新、服务质量、执法业绩等方面;先进个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和年终群众评议情况推荐。

六、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领导下,局成立总结、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中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指导组和一个工作组。

*

七、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组织全体队员、协管员、机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和考核细则精神,明确总结、考核、评比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2、认真组织,严格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总结、考核、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正确对待,按时完成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

3、认真总结,突出重点。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认真总结一年来本中队、部门和个人在完成执法工作任务、队伍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业务学习等方面突出的亮点和特点,认真总结在思想、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考核、评比,促进工作。

4、加强指导,掌握进度。考核指导组要加强对各中队、机关部门总结、考核、评比工作的指导,并按分工联系要求参加中队、机关的总结评比工作。各党支部要主动参与到总结、考核、评比工作中来,要严格按照局制订的考核内容、标准、方法、步骤,以及考核指导组提出的要求,把握总结、测评、评比工作的进程,按时完成总结、考核、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