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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呈快速增长趋势,近几年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关注和关怀。如何管好用好民政民生资金,让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针对我州实际,笔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健全民政资金运行体系
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证和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专项资金。党和政府为保障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民生提供的财力支持。但如果没有一个高效健全的资金运行体系,资金的流动就会受到阻碍,就会偏离运行的轨道,就会脱离安全的边沿。
上级下拨我州的民政各类专项资金,目前。都要通过民政、财政两个部门层层把关,逐级下拨,很多资金还通过金融机构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为资金的平安运转设置了有效的防火墙”但从我州民政资金运行现状来看,机制的缺陷仍然存在制度未能覆盖的资金管理的空白仍有被随意侵袭的可能。因此,亟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资金运行的有效机制和科学制度,亟须为现有的资金运行体系添加重要的平安“补丁”健全有效的机制,就是体现在民主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目标责任机制等方面的建立完善和各种效能作用的进一步整合,既要有框架,更要有可操作的顺序和内容。健全科学的制度,就是体现在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方面的科学设计、有效衔接和制度执行力的增强,既要有严格的规范,对民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救助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监督措施和管理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更要有执行的坚决,不能形同虚设,或因人而异,要从组织领导、管理顺序、公示内容、备案要求、内审效果运用等方面设计制度执行规范,最大限度地堵塞运行体系可能呈现的漏洞。从而,确保所有民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贮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所有民政资金分配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所有民政资金分配结果公开公平合理。
二、严格民政资金监督管理
民政资金就是一条“高压线”而且是不能断电的高压线”这条“高压线”平安运营,民政资金量大、链长、涉及面宽、监管难度大。对掌管民政资金的人来说。既要起到维护资金的高效运转,又要起到确保作业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按操作规程科学平安地施工。
一是对民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跟踪审计,严格监管。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把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特别是要把乡镇、街道、村民政资金发放到户的情况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二是对一些平安隐患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及时查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被挪用、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的由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三是要增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要及时公开资金分配方案、公开发放顺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规范、公开救助时限、公开救助数量等;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府演讲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资金使用和工作进度情况,保证群众对民政资金发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政府、部门、媒体和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级人大、政府及各部门也要提前主动介入,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指导,不能坐等部门汇报或出现上访事件时,才予以过问,把矛盾问题超前解决,最大限度地让资金在健全的监督体系下阳光透明的运行。
三、提升民政资金使用效果
严格监督管理,健全运行体系。落脚点还是于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最大水平地提升民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实实在地把城乡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解决好。
要依照资金流动的行程规范,使用效果的提升要体现在快、准、好三个方面。快就是资金下拨要及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距离、最简的环节将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上,起到雪里送炭的作用,不能滞留,更不能截留。准就是必需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和资金性质,规定的范围内安排使用好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核实找准受助对象,严格个人申请、群众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金融机构发放、群众凭折取款的办事顺序,防止资金分配使用上的随意性,确保资金发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民政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如果对象确定不准,该救的没有救到不该救的却在享受救助,就违背了资金使用的目的偏离了政策执行的轨道。好就是救助的效果要好,要用最小的本钱,获得最大的救助效果。民政专项资金是落实好民生民权民利的物质基础,提升它使用效果就是要让各类专项资金真正实现救助应急的目的让真正最困难、最需要的群众及时充分享受民政资金的资助,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使党心、民心团结一心,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使有限的民政资金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快是要求,准是措施,好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