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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依照省、州的统一部署,通过建点示范,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顺序,完善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时深入,促进社会和谐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精心指导,培育一批高标准、多类型的典型。
二)注重实效。以便民、利民和惠民为出发点。空虚政务公开的内容,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实实在效果取信于民,使之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工程。
三)动态评估。严格进行考核评估。促进示范点自加压力,不时创新。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达不到示范作用的取消其示范点资格。
三、工作目标
使全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达到组织领导有力,办好州级政务公开示范点1个:花垣镇;办好县级示范点7个:镇、镇、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金垣电力集团。力争用5个月的时间。公开制度科学、完善、规范,公开目录详细、清晰,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形式丰富多样,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继续深入开展。
四、工作规范
一)组织领导健全有力。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群众参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能够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
二)公开内容全面真实。以“公开是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和细化政务公开目录,做到全面、及时、真实地公开应该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人、财、物、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决策、执行、结果监督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实行全程公开。依照系统化、规范化和电子化的要求,认真梳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公开形式多样有效。根据实际、实用和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实施公开。普遍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媒体方式公开;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积极发展电子政务,运用政府网站搭建公开平台,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公开制度完备健全。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局部人和事的事项,要依照规定顺序,向申请人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度,从政府、组织协调机关、监督检查机关到政务公开主体,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到各岗位,从领导干部到具体办事人员,建立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和网络。
五、工作方法
年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依照四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56月)由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和县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的进行调研。确定政务公开示范点,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79月)依照示范点建设方案的要求。编制公开目录,规范公开顺序,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
三)考评阶段(10月)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州、县两级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检查和评议,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县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适时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上新水平、上新台阶。
四)总结推广阶段(11月)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示范点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人员、经费和软硬件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健全机构。各示范点乡镇和部门要立即成立示范点建设工作机构。着手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认真评审,尽快付诸实施。
三)积极创新。示范点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四)严格督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示范点每月要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1条工作信息。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评估情况。对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起不到示范作用的示范点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