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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在集体林权改革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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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在集体林权改革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关于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关于重点工作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年3月至2010年3月在舟曲、两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用4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逐步形成以生态建设为主线,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维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林业发展格局,实现资源增长、农牧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为了如期实现上述目标,当前要全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搞好试点。

关系到28万多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近92万亩林地。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自今年3月份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各县市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宣传培训滞后、调查摸底不清、整体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省上领导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议上提出了批评。各县市、各部门,特别是舟曲、碌曲两个试点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完成《州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要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进度和时限要求。两县要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要认真对照州上的安排安排,对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勘界确权、签订合同、调处纠纷等环节的工作查漏补缺,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勘界确权工作,明年3月份,完成建档发证和总结验收,真正发挥好试点县的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全面推进林改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没有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市,要在本月底前全部成立,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要建立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制。尚未制定出台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县市,要尽快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组织和指导村组制定好承包方案,为明年全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

集体林地林情各不相同。因此,各县市的森林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县施策,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要依照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摸清集体林权属结构和经营管理状况。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森林资源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科学确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式和集体林地经营管理形式,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具有特色,真正实现林业发展,农牧民增收的目的

3严格规范操作顺序。

林权证是落实产权的法律文书。必需依法进行实地勘界、明确“四至”准确登记,勘界发证和落实责任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诸多方法和环节的关键。勘界是明晰产权的基础。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只有这样,集体林权才干真正落实到户,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才干真正受到法律维护。对承包方、发包方,既要赋予应有权利,又要明确应尽责任。同时州、县乡都要加大对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一个直接参与改革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吃透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熟练顺序操作,提高指导和服务改革的能力,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牧民意愿,不损害农牧民利益,不破坏生态环境,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4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符合农村生产力实际。各县市要根据林业的特点和农牧民的愿望,要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平等落实到户,使集体经济内部成员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权益,确立农牧民作为林地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农牧民真正拥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及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同时要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时创新集体林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激进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5准确掌握改革的基本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实现资源增长、农牧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其中最重要的资源增长和农牧民增收,这是改革的动身点和落脚点,也是实际工作中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处置好农牧民得实惠与生态受保护的关系。要通过落实农牧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农牧民真正享受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效果,同时要建立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管护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维护,切实维护生态平安。特别是生态公益林,对维护农田村庄、防控水土流失等具有重要作用,必需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绝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利益,这是必需坚守的一条底线。

6坚持兴林富民的目标。

管护责任重,集体林地绝大多数是生态公益林。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林改中要把农民得实惠和确保生态受保护,作为推进林改的落脚点,严格落实生态效益弥补政策,从方案设计,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的检查评估,都要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各县市、乡镇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服务协调工作,切实保证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不能代替代替,鼓励农牧民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特色种养业,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业,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带动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

7抓好主体和配套两项重要改革。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和核心内容,明晰产权和经营主体。也是与以往历次林改的根本区别。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体改革,因地制宜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尤其要对林地林木承包到户后如何发展林下经济、完善人工林抚育改良和采伐制度、建立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健全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进管理体制革新和运行机制创新,为集体林改取得效果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8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核心问题是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因此,集体林改是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不可防止地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多年遗留下来的山林权属和利益纠纷也会随之集中流露进去,如果掌握不好、防范不力、处置不当,很可能引发乱砍滥伐和林区秩序混乱。对此,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警惕,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依法及时进行调处、化解,决不能回避矛盾或者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置。要依照尊重历史和依法依规的原则,深入排查山林权属矛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就地处置纠纷,防止出现新的矛盾,防止留下各种隐患,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省上配套的技术设备到位后,这里还需要强调的各县市要认真开展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州农林局要搞好技术服务和督促检查。立即开展全试点培训工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二、关于工作措施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主要领导是林改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协调解决林改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作为林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抓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上。各县市要把集体林改和二类调查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对林改工作的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协作,主动参与改革。尽快建立和完善“州上统一部署,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工作机制,靠实州、县市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宣传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总体目标等。协助和引导广大农牧民破除激进观念的束缚,消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和局部基层干部的畏难情绪。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牧村,总结推广好的试点经验和做法,通过算细账、举实例、说典型、谋长远,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真正把林改工作转化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农牧民群众的自觉行为,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事,不得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各县市委、政府要对各项林改重点工作跟踪督查,建立严格的问责制,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政绩考评制度,加强对林改工作的抽查检查,把集体林改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解决“抓而不紧”等问题,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生态文明、农牧民致富的迫切需要,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牧民的大事。也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强大动力。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