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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治理干部作风“庸、懒、散”现象,建立规范的机关工作秩序,树立勤政高效、务实创新的新政风,现将修订后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一、机关内部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镇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
二、机关内部管理的内容
一、考勤制度
严格工作时间:每天上午上班时间8:45,下午下班时间5:30(冬季为5:00)。镇党政办负责对考勤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迟到、早退、旷工者立即报告镇主要领导并予以全镇通报,年终对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作相应扣分。因公事外出或下村,必须事先报告本办公室负责人。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之日必须按时到班,留宿镇里。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须请示当日带班领导批准。
2、值班人员值班之日负责镇机关大院安全,维护好机关正常秩序,协调解决当班信访接待中的疑难问题和镇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如遇休息日,值班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上级来电,重大来电内容要及时报告镇带班领导或直接报告镇主要领导。
(三)请销假制度
1、机关人员必须坚持正常上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报党政办备案。外出回归必须及时销假。
2、请假1天内的须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须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的,一律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3、凡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请假。
(四)机关工作制度
1、坚持统一领导,实行分工负责。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归口管理相结合,建立部门工作例会制度,各分管领导参加并监督本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例会,研究和布置工作,形成会议记录。
2、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关的请销假制度和值班制度,上班期间必须保持精力充沛,务实工作,诚恳办事,热情服务,注重效率,禁止用电脑玩游戏炒股、聊天、看电影,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党政办要经常抽查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脑,及时掌握工作运行状况,促进机关良好工作秩序的建立。
3、切实改进作风。坚持深入基层,善待群众。机关全体同志都必须经常下到村组去,到农户家中去,积极参与创先争优“三送”活动,进行调查走访,征求村组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生活。一方面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调解决有关矛盾,每月下基层不得少于10天,并认真记好民情日记。另一方面要撰写调查报告,每年不少于一篇,牢固树立一切服务于经济,一切服务于基层,一切服务于群众的观点,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踏实做好本职工作。
(五)会议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机关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党政办负责制订好全年或阶段性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全体机关人员集中学习或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2、机关干部必须自觉参加机关规定的会议、学习活动,履行签到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未签到者视为缺席。开会、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向镇党政办上报学习心得和相关信息。
3、因公因私外出不能参加开会学习者,必须向主持会议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机关干部学习和会议的,作旷工处理。
4、坚持会议分口安排制度。镇主要领导安排的会议,由党政办具体通知和布置会场;各条线上、业务部门安排的会议,由各相关办公室通知并布置会场,需要各村(居)书记、主任参加的,会前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通知开会。
5、凡在政府大院办公的干部应注意一楼大厅里两个通告栏的通知,凡在上班期间所写的通知,各部门人员要相互告知,镇视为已通知到位。
(六)物品领签制度
1、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正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拟定计划,报经镇长同意后,统一采购,再由党政办管理,大件(单件价格在300元以上)由使用部门报计划,经镇长同意后采购。办公室对所有物资的收、领、存必须建立台帐独立记载,每月送分管机关内务的领导审核。
2、正常办公用品一律实行领用制(非正常办公用品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党政办购买),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到党政办领取,私自购买物品一律不予报支。
(七)来客接待制度
1、因工作需要的来客招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由分管领导报机关分管内务领导统一安排,由党政办开具就餐通知单到食堂,特殊情况需在外安排的须经镇长批准。
2、坚持分口接待,对口陪同。来客就餐实行对口接待,同时多部门来客实行并桌招待制,杜绝客少陪多的现象。
(八)材料打印制度
因工作需要,需打印、复印材料50份以上的,通知党政办主任;需打印、复印材料500份以上,填写好打印、复印单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在外印刷。
(九)沙石镇印章管理制度
1、所有印章须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必须保管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
3、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洁,保持印章的清晰。
4、印章如发生损坏、损毁,应及时上报、申请报废重新制作。
5、印章限定在办公室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动用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印章外出。
6、凡需加盖各类印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其权限应分级掌握,原则使用哪一级的印章,由哪一级领导批准。
(1)镇党委、政府内部发文使用印章须经主要领导签发,并将底稿及正稿两份交党政办存档。
(2)镇党委、政府向上级行文须使用印章的,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外来人员需使用印章,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其他一般性事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办部门经手人签字并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
(4)签订各类合同协议需用印章的,须经主要领导签字或授权他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各部门使用部门印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方可使用。
7、使用印章要端正、清楚,要盖在落款的日期上。
(十)卫生制度
1、干部要遵守机关管理,讲究卫生,保持清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整体上达到物品整齐,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公共场所前院做到不乱堆乱放,汽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整齐停放,大厅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含摩托车、电动车),原则上每月集中打扫卫生包干区一次。
2、一至七楼所有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扶手干净无积灰,镜框、门窗无灰尘,花盆内无杂物、烟蒂,过道不堆放杂物,保持每天打扫,地面一天一擦,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
3、各办公室(含各包干区)内门窗及玻璃每月擦一次,平时保持干净明亮,烟灰缸、痰盂勤冲洗,无圬垢,每天保持桌面干净,无灰尘,物品、报纸文件摆放整齐,资料及时归类,墙面不乱贴乱钉。
(十)审批制度
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支出300元以下的由分管机关内务的领导审核签批,300元以上及所有餐费票据都由镇长审核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