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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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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通知

为加强企业用地管理,督促、鼓励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加大对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用地利用率,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就督促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土地闲置情况。对所提供的闲置土地摸底情况进行集中调查核实,内容包括:闲置土地的宗数、每宗地四至范围和面积;土地取得的方式、时间;合同约定或者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土地的开发程度和利用现状;闲置土地尚未动工的原因;闲置的时间等。

2、督促企业加快建设。根据土地闲置情况,督促、鼓励企业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土地建设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及临时为企业服务的商业设施,切实解决县经济开发区一方面用地紧张,企业无法落地,另一方面土地存在闲置浪费的现象。

二、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一)时间安排:从年5月10日起到年12月25日止。

(二)责任分工

1、各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责任单位:①在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做好企业闲置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时间:5月10日至5月20日)。②宣传好国家土地闲置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帮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企业闲置土地的再利用工作(时间:5月21日至12月25日)。

2、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经济开发区和县房产局: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和县房产局参与,待企业闲置土地情况摸清后,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园区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在与责任单位、企业协商后,制定各个企业的土地利用规划,呈报领导小组核准。(时间:5月21日至6月1日)。

3、国土局:①将企业闲置土地初步调查情况提供给各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责任单位;为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时间:5月10日之前)。②对闲置土地进行认定;采取发文和约谈的方式督促用地单位尽早开工建设,若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建设,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甚至收回土地使用权(时间:12月25日之前)。

4、县工信局:负责闲置土地再利用的宣传工作,每月25日之前汇总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编辑工作简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时间:12月25日之前)。

5、县监察局:负责对土地闲置费收取和闲置土地的处置进行监督(时间:12月25日之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县政协副主席、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陈火生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民营企业局、县支电办、王母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孙海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华兰、张名扬、刘献良为办公室副主任。

2、提高认识。此次督促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承载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参与帮助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明确责任。各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积极主动,统筹安排,千方百计督促、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厂房或其他设施。各单位要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收费,能低套的一定要低套,能减免的一律减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三化”建设项目督查组对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企业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纳入对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无进展和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