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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排查摸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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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排查摸底工作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省组部、市组部有关会议和内部明电精神,针对前不久省组对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查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查缺补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的一大重点。市组向省组、县组向市组层层签定了责任状,经常采取抽查、异地交叉督查等方式对这项工作进行督查,凡查到未发证或未持证的流动党员,就对流出地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排查摸底,把流动党员情况排查清楚(详见附表一、表二、表三),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责任,村一级要安排村党员干部分片做好排查摸底工作,责任到人。特别要注意的是,每一名流动党员都要登记上册,绝不能瞒报、漏报;流入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要填写清楚,上级党委组织部将会电话抽查,流入地不能简单填哪个省市、哪个县乡,要填到社区或具体单位,并要落实党支部联系责任人。

二、要查缺补漏,做好补课工作。在排查摸底工作中,发现未发到证的流出党员,要及时补发,没有了《活动证》的可以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发现未持证外出的,要千方百计督促持证外出。

三、要及时按要求上报情况。各党支部要将各附表装订成册,并于7月5日前上报乡党委。

附:表一:各级干部挂钩联系跨省流出党员情况表

表二:各级干部挂钩联系省内跨县流出党员情况表

表三:各级干部挂钩联系外省流入流出党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