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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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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镇宣传、信息及调研工作,提高宣传工作质量,经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容范围

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和全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按以下范围和要求报送:

1、各部门重点及临时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报送;

2、镇主要领导的政治活动、重点工作要定期报送;

3、镇重要经济工作的运行动态和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各部门召开的各项会议要及时报送会议照片、会议主要内容;

5、安全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

6、在坚持上述信息必报的同时,鼓励报送包括调研报告、经验做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

二、文稿(信息)审核

编写好的文稿(信息)先由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审核后交给党委宣传委员统稿复核,复核后由党委宣传委员统一报送党委书记审签。

三、信息统计

由撰稿人提供所刊登的报纸或是打印刊登网页页面(手机报不需要打印),在每月月底前交由叶枝芳统计文稿信息刊登数量,形成《镇文稿(信息)刊登统计表》,交宣传委员张蕾负责安排张贴及呈报。

四、奖励标准

(一)新闻稿件、信息类:

1、县级报纸、杂志(刊物)、网络:

信丰报、信丰手机报、信丰县党务公开网:20元/条;信丰报头版头条50元/条。

2、南日报、州党务公开网:

信息类(一句话形式):50元/条;文稿类(100字以上):100元/篇;文稿类(100字以上带图片信息):150元/篇。

3、《谷山积翠》:

每月至少一期,在《谷山积翠》上被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撰稿人20元;“工作动态”、“领导来访”等消息类不在奖励范围内,由参加编辑者负责编辑刊登。

五、补充

1、同一新闻稿件、信息和调研文章按最高档奖励;

2、凡获奖的新闻稿件、信息和调研文章以双倍计算;

3、如遇未尽说明的其他情况或问题,将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再予以说明解决。

4、信息俩人署名的,每人各半计算奖励;

5、以上奖励均为镇自行奖励,不包括上级部门的奖励;

6、对撰写信息数量多、质量高,采用率高的人员,除每季度的经济奖励外,在年终将评定为“优秀信息上报员”称号,并奖励300元奖金以作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