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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是应付国际金融危机,强农惠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年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广大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著。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少数经销商骗补财政资金的问题,为此,2010年3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家电下乡产品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查处了部分骗补经销商,遏制了一些不法经销商骗补行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不法经销商又出现了骗补苗头,个别经销商存在买卖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情况。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对家电下乡产品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年以来对家电下乡产品中电脑、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产品的销售商检查及补贴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方式:
各县(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商同各县(区)财政局经建股组织1-2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会同市财政局经建科、市商务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时间:
年3月1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为期一个半月。
四、检查处理:
查出违纪问题,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财政局,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检查,不得走过场。对检查不力的县(区),市财政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将纳入市财政对各县(区)财政年度考核范围,请各县(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对检查情况于年4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