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通告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通告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改善交易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县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水东市场、水北市场、水阁塘市场、同益市场等城区4大农贸市场及周边。

二、整治时间:

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期两个月。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

2、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经营的项目在许可范围内,不得有仿造、涂改、出借经营许可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

3、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应相互分开。

4、活禽销售必须有清洗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市场经营户和顾客的车辆应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道,确保市场进出口及市场内通道畅通。

6、各经营户要按“门前三包”要求自备垃圾容器,门面的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处理。

7、严禁市场外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取缔马路市场,依法拆除市场内违规建筑。

8、严禁欺行霸市、欺诈消费者行为。

四、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惠及千家万户。希望广大市民大力支持,自觉维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阻碍破坏市场整治行动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煽动群众闹事或经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