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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惠农政策情况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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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惠农政策情况督查通知

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知》(常负监办电号)的安排,8月下旬,市农民负担督查组将对我县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了迎接好此次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

1、督查的项目。主要包括(1)年晚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2)年早、中稻及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3)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4)农机具购置补贴;(5)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6)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农村低保补助;(7)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资金。

2、督查的重点。一是在落实责任环节,查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在基础数据采集、公示、审核把关环节,查是否出现基础数据不准确、不公示或公示不准确、不及时等情形;三是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分配、拨付环节,查是否出现补贴资金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分配、拨付到位等情形;四是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环节,查是否出现农民补贴补助存折或资金发放不到户等情形;五是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备案环节,查是否存在没有建立备案制或报备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形;六是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领取环节,查是否存在克扣、截留、挪用、挤占、贪污、抵扣、虚报、冒领等情形。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情况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严格按程序落实了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审批是否落实了四个“不得审批”:对未经民主议事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超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范围的议事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提高筹资筹劳标准和举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一律不得审批,对明确规定由财政支农资金覆盖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是否存在加重农民负担,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挪用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一事一议项目库建设情况。

(三)对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治理情况

按照农经发[]7号、农办号、常负监办电号文件要求,是否全面启动了对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的活动,是否定期上报活动开展的进展情况。

(四)涉农收费情况

1、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要求学生强制搭餐、强制补课、强制保险、强制订购饮水和饮奶等情形;是否存在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摊派教辅资料和作业本费等情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农民建房时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先建后罚的情况;农民在原宅基地和荒山、荒坡地建房,是否存在收取代办服务费的情况;农民自愿委托代办建房手续的,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代办服务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人接受咨询、设计、评估、测绘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情况;城建部门是否存在对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农户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况;国土部门是否存在直接向新占耕地建房农民收取土地开垦费的情况。

3、向农村计生对象收费情况。计生部门是否存在向办理“准生证”、“二孩证”的农民收取工本费的情形;是否存在借办证之际搭药品、保健品和保险的情形;是否存在强制农村计生对象进行遗传基因检测并收取费用的情形。

4、向农村婚姻登记对象收费情况。民政部门是否存在借婚姻登记办证之际强制农民接受商业机构的照相、仪式、鲜花等有偿婚庆服务的情形。

5、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情况。有关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是否存在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摊派的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向成员代收或乱收经营活动之外的其它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情况。

6、村组道路建设中向农民的募捐行为是否规范。县、乡公路建设是否存在向农民募捐的情况;村组级公路建设募捐中是否存在搞统一标准、强制抵扣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分管站所单位的党政领导、驻村干部、各站办所长、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和村会计为责任人。

3、明确纪律要求。各村(居)及镇直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求对照市检督查内容逐项逐条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纠正和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