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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文明办将资助我市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其中今年中考成绩全县排名前30名并在全市排名120名内,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宏志班”资助,就读师大附中(8个名额)和鄂尔多斯一中(3个名额);今年考入大学、师范大学、农业大学、工业大学、民族大学,且家庭困难的学生(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的普通文科、理科类)可申请资助(7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宏志班”资助
1、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务必涉及家庭收入来源、困难程度,必要时提供“失业证明”、“残疾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明”、大病医疗“诊断书”及“医疗支出证明”等复印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2、学生所在学校要把好初审关,务必做好拟资助生在校范围内的公示,并出具“学校公示证明”(包括拟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学生所在的村(居)委会及街道(乡镇)办事处要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公示证明”;
4、教育部门要认真摸底,提前建立优秀贫困学生档案库,并出具“学生中考成绩与排名证明”(包括旗县区及本市排名);
5、填写“申报审批表”(县委大楼101室领取或政府信息网下载,“备注”栏中明确填写拟上“宏志班”的所属学校名称以及是否服从统一调配),并与8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县委大楼101室。
二、困难大学生资助
1、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务必涉及家庭收入来源、困难程度,必要时提供“失业证明”、“残疾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明”、大病医疗“诊断书”及“医疗支出证明”等复印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学生所在的村(居)委会及街道(乡镇)办事处要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公示证明”;
3、填写“申报审批表”(县委大楼101室领取或政府信息网下载),并与8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县委大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