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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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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上的讲话

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上讲话(2005年3月24日)同志们:这次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表彰了先进,兑现了奖惩,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必将产生重要作用。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全区出生人口2987人,人口出生率10.4‰,计划生育率为98.4%,自然增长率为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7:100,全面完成了市下达我区的人口控制计划,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完成责任目标奖”。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为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干部、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当前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带来极大冲击。由于我区8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全区人口出生出现结构性回升。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符合法定婚龄的结婚人数大幅度增加,使全区晚婚率由往年的95%左右下降到去年的59%。同时,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人数增多、生育时间提前。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今年将是我区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第一个峰值年。据测算,如果按政策生育,今年全区将出生4000人左右,比正常年份多出生1000人左右,出生率将达13‰以上。而市里为了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将我区原定的出生率由12.54‰削减为11.72‰。这个指标作为指令性计划,是绝对不能突破的。二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2004年,全区有47个村(居)被列入计划生育薄弱村(居),占行政村(居)总数的22%;全区仅有三处市级优质服务先进镇,去年还有一个被摘掉了牌子,并被市黄牌警告。三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还很突出。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分析,我区出生婴儿性别比实际达到110以上。今年省、市仍把性别比列为专项考核指标,性别比不达标的,直接给予“一票否决”。四是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镇(街)机构改革以来,计划生育队伍虽然保持了相对稳定,但有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有的工作作风、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甚至违规违纪,引发了不少信访案件,给工作造成很大被动。五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不强。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低,存有盲目乐观和消极畏难情绪。有的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自觉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六是面临省里届中考核的严峻考验。今年是计划生育届中考核年,由于我区多年被省里免检,接受省考核检查已成定局,考核成绩的好坏将直接反映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如果我们工作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在考核中出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我区,而且也会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因此,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来说,面临着一次非常严峻的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克服松懈麻痹情绪,更加清醒地认识全区人口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更加清醒地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毫不动摇地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要突破难点,把握重点,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着眼两大目标(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争创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区),强化三项措施(即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大力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办好四件大事(即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7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继续下降),促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要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计划外生育,是各级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和重中之重,必须长期坚持。一要严格人口计划管理。各镇(街)、村(居)要在摸清2004年度出生、在孕、待孕、结婚生育妇女人数的基础上,动员准备结婚的育龄青年推迟婚期,动员育龄夫妇推迟怀孕时间,动员符合安排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妇推迟二孩生育时间,签订推迟结婚、生育合同。区里已将指令性人口计划逐级下达到镇(街),镇(街)要下达到村、到人,并跟踪管理,抓好落实,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人口计划。二要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坚持月访季查,严格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下大力制止外出躲生,严格控制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人员。对农村外逃户,各镇(街)要作为一项硬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追回。凡发现超生的,要严格追究包村责任人的责任。对下岗、失业、歇长假等人员,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坚决消除城市计划外生育的死角。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出生婴儿性别比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努力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三要抓好晚婚晚育工作。要加强宣传,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为切实平抑人口出生高峰,区委、区政府决定,对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而自愿推迟生育年度的,每推迟一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二)要搞好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宣传、计生、卫生、民政、文化、公安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双进”、“双建”、“三下乡”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大力宣传人口政策和形势,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宣传在“峰值年”生育给入托、入学、就业、子女成才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引导人们自觉避开“峰值年”结婚生育,

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要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重点,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把镇、村计生领导、计生工作人员、村干部、育龄妇女小组长全部培训一遍,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积极利用人口学校等阵地,定期办好育龄群众培训班,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率,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三)要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根基在群众、重点在基层。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着重夯实农村、城市和企事业单位“三块基石”。在农村,要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加强村级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建设,努力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村(居)、到户。要推行“五个一”的村民自治模式,引导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要加强对重点薄弱村的帮促转化。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调查解剖力度,根据群众举报信件和工作基础,逐村调查解剖,问题严重的随时纳入阶段性重点管理或黄牌警告。在城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要加强对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各类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严格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股份制、民营企业等法人代表责任制,消除管理空档。加强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带动广大群众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四)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各级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先进镇(街)、先进村(居)创建活动。张山子镇、马兰屯镇要巩固创建成果,其他4个镇(街)要加大“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力度,争取尽快成为市级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确保全区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此,区委、区政府决定,达到“市级优质服务先进镇”标准的,奖励现金1万元。市级优质服务先进镇(街)年内被取消称号的,除一票否决外,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计生部门要会同医疗保健机构,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积极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五)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要重点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指导组,要进一步细化量化部门职责,完善“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要改进对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的考核办法,推进系统内部的垂直检查,建立部门系统内履行计生职责考核排序通报制度,逐步完善考核下级、评价上级和既抓管理、又搞服务的部门垂直负责体系。二是完善依法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管理,是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要抓好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认真执行“七不准”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决不允许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敢抓敢管,严格执法,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区计划生育执法大队要在规范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中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转变。三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各镇(街)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服务证”制度,重点抓好各部门承诺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政策的兑现落实,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感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各级要切实解决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奖励、免费政策落实等问题。要千方百计兑现独生子女家庭每月10元的奖励费。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不到位的,取消获奖资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利益导向机制规定,认真兑现承诺,把好事办好,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六)要大力培植典型,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新机制,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要大力培植典型,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邳庄、运河办事处至少要抓好5个以上的典型村(居)或模范村(居),其他4个镇至少要抓好10个以上的典型村(居)或模范村(居),加快综合改革项目实施进度。上半年都要拿出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区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要加快人口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要完成区、镇两级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站和人口网站建设,加快远程教育的开发和应用,力争年底前所有镇(街)实现网上传输文件、查阅资料、网上报表。要整合人口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统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使各部门随时上网查询人口信息和数据。三、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强力推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必须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守土有责、领导有力,以强有力的领导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把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经常性工作内容,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放松,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继续保持好强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态势,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一变样,年年大发展,力争尽快成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二是要坚持和落实好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直接过问、亲自研究,包村、抓点。要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做到谁包的点谁负责、谁落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严格兑现奖惩。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奖惩规定:年内被市黄牌警告的镇(街),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其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诫勉半年,

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不晋级,取消其单位和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并处以1万元经济处罚;第二年仍摘不掉黄牌的,对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其他干部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被直接纳入市重点管理的镇(街),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其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万元,其他干部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次年解除不了重点管理的,按照市委[1999]11号文件规定,给予镇(街)五职责任人撤职处分,其他干部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在省、市计划生育考核中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全区考核成绩,导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被省、市黄牌警告或纳入重点管理的镇(街),给予镇(街)五职责任人撤职处分,其他干部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区直部门所包村(居)在省、市计划生育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区里考核成绩的,当年帮包部门不能评先树优,不能评定优秀档次,部门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二)必须着力解决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问题,真正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的措施办法。各镇(街)要认真总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全面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汇报,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帮助镇(街)解决问题,特别是对那些遗留问题多、盲点难点多的镇(街),今年必须重点突破。要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2005年末,全区要达到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区财政要切实将计划生育“三项法定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定期拨付并逐年提高;各镇(街)要把分年度分级次“四项法定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定期拨付并逐年提高,确保统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和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各级要本着“精简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区、镇两级之间的异地、异岗交流使用;认真落实“协管干部”制度,切实加强镇(街)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对基层协会工作队伍,要按照公推直选的原则,搞好村级协会组织整建,配齐配强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会员小组长,并发挥好他们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三)必须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督促检查是确保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作出了决策,不抓落实或抓不好落实,任何好的决策都只是空谈。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端正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区级领导和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所包镇(街),了解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和进展情况,指导镇(街)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分管领导加强沟通联系,促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进村、到组、入户,带头抓好督促检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确保完成2005年度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