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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以及现代化城市的建设,街居党组织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是摆在城区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最近,我们对福州、厦门两市街居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做了一些思考。
福州、厦门两市经过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加强街道党建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一居一支部建设以后,街居党建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街居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班子的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一是街居干部年龄有所下降,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厦门市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0%。福州市居民区党支部书记50岁以下406名,占总数77.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4名,占总数67.6%。二是街居党组织对抓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的中心意识比较强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行动。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两者之间关系,自觉地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四是公仆意识较浓,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朝着健康的方向迈进。
但从目前情况看,街居党组织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许多距离,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相比,仍然存在明显不足之处。居民区党支部要成为居民区中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还面临不少困难。
1、居民区现有的干部编制不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我们从调查中发现,除村改居的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较好以外,其他居民区党支部作用明显不如居民委员会,相当多的居民群众,包括驻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同志只知道居委会主任,不知道党支部书记。这除居民区推行一居一支部时间短、居民区干部习惯于用居委会的名义与群众打交道、在居民群众中产生的影响小和城区各级党组织宣传力度不大的原因外,主要是干部编制问题严重地困扰着居民区党支部的核心形成。目前,居民区两委干部中,只有民政部门下达居委会正副主任的编制,并按编制每月下拨岗位津贴,而党支部没有正式编制,党支部书记的岗位津贴缺乏“官方”来源。同时居民委员会活动受《基层组织法》等法律保护,而党支部活动主要靠支部书记的组织能力和党员的素质。正因为上述缘故,致使绝大部分年富力强的同志由于没有名正言顺的编制不愿担任专职支部书记,居民群众包括一些党员也习惯于向居委会主任反映困难、寻求帮助。为了解决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在职化的问题,福州、厦门一些区街党组织采取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做法,解决了不少不愿当支部书记的干部思想问题,但从长远看,这种做法并不是最佳途径。它既挤占了居委会干部的编制,也往往造成书记把主要精力都投放在琐碎的居务管理上,忽视了居民区党的建设,削弱党支部抓中心、议大事的核心作用。一些居委会主任不是党员,党支部书记只能担任副主任,党支部的核心作用难以体现。
2、居民区党支部权小责大、任务重不利于协调社区两个文明建设。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街居必须承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协助安置大量滞留在街居的下岗职工;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居民群众搬迁,流动党员和流动人员的管理以及社区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城区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但街居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限,特别是居民区党支部处于最基层,对驻在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几乎没有约束、监督的权力,而要完成社区内每一项工作任务都会牵扯到驻辖区的各个单位,遇到党政机关或居民意识较强的单位还容易协调,也能得到支持,要是碰到居民意识不强、不愿承担社区建设义务或因街居干部工作方法不妥当,而与居民区党支部、居委会有矛盾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他们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意识设障为难,势必影响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质量。
3、居民区发展集体经济难不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近几年,城区各级党组织极为重视发展街居集体经济,居财收入也有明显提高,但整体上发展不平衡。一些旧城已改造的居民区、新建居民区和村改居的居民区党支部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注意发挥区位优势,挖掘潜力,抢抓机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居财收入大幅度提高,党支部的号召力比较强。厦门市有4个居委会居财收入突破百万元,福州市524个居民区中有46个居委会年收入超过10万元。这些居民区党支部较好地解决了“有钱办事”的问题,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游刃有余。而一些尚未改造的旧城居民区、80年代以前建立的居民区,居委会、居民党支部办公场所挤在旮旯的旧房里,有的甚至“无址议事”,虽然他们也积极开辟增加集体收入的渠道,无奈受发展空间狭小和远离商贸中心地理位置的限制,收效甚微,集体收入寥寥无几。也有一些居民区虽然所处地理位置不错,也有为集体创收的机遇,但因两委干部思想不解放,视野不开阔,缺乏艰苦创业的精神,不图变、不创新,几十年工作一贯制,仅靠一些收缴居民的卫生管理费、治安管理费来维持运行,难免使他们工作起来捉襟见肘,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只能简单地过过组织生活、看看录象片,党组织缺乏吸引力、号召力。另外,随着大批离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民区党支部,原有的活动场所远远不能适应组织活动的需要,加上离退休职工党员老弱病残占一定比例,经费困难与问题十分突出。
4、居民区发展党员难不利于后备力量的培养。从福州市调查看,全市524个居民区党支部中,1997、1998两年只发展党员397名,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1997年有252个占总数48.1%,1998年有262个占总数50%。厦门市街居党组织也普遍反映居民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难。一方面居委会人才资源比较匮乏,大部分年富力强的居民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向居民区党支部提出申请入党要求的少之又少;滞留在居民区的下岗职工为了谋生需要经常在外奔波,党支部难以考察;一些挂靠在居委会的企业人员流动性强,入党积极分子难以培养。另一方面居民区党支部发展视野不够宽,仅局限于居委会骨干。因此,目前居民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呈萎缩趋势。
二、居民区党支部确立核心领导地位的途径和对策
居民区党支部在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不是一个口号,也不能只是党的文件上的一项规定,它的核心领导地位的形成,需要上级党组织强有力的指导,需要辖内各种组织的大力支持,需要居民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
1、切实加强和改进对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级党委特别是城区各级党组织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第一要理顺居民区管理体制。建议中组部、省委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象农村基层组织一样,把居民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党务干部编制、解决生活待遇,适当增加居民区党支部及居委会干部编制。地、市、县、区、街道可采取由街(镇)为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方式,解决工资待遇。第二要强化市、区委抓基层的责任。市、区委和市、区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街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街道党建不称职”的观念,切实负起责任来。市、区委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街道党建工作。市、区委书记一定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要确定一名副书记主管街道党建工作,实行街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把街道党建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市、区委和市、区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要继续坚持和健全市委抓区委、区委抓街道党委、街道党委抓居民区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的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第三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抓街道党建工作的合力。一方面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街居党组织在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支持、关心街居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做好经常性的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情况,协调行动;民政、城管、政法部门以及驻社区内的党组织、经济组织、群众组织要密切协同,齐心协力抓好街居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要继续为街居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切实增加对街道党建工作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区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人员、经费不足的问题。省、市可制定下发具有一定法规性的文件,把街道、居民区党建经费列入区、街行政经费预算。同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指导街居发展经济,按照“因地制宜、因街制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采取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文化经济、城管经济、有偿服务等多种方式,形成依托城区、拾遗补缺、形式多样、经营灵活的街居经济特色,不断增加街居集体收入。要通过城区各级党委抓方向、抓重点、抓协调、抓服务来加强对街居发展经济工作的领导,并把是否增加街居集体经济收入作为衡量街居党组织战斗力强弱的重要标准,纳入街居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积极运用有效的活动载体,增强街居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各级领导要善于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善于运用有效的活动载体,推动街居党建工作。城区各级党委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比如,开展争创“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勤政廉洁好、城区管理好、经济发展好”的街道党委班子和争当“十佳街居公仆”的活动,以此为载体,推动街居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发展。街居党组织要根据城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开展一些受居民群众欢迎的便民利民活动,如党员责任区、家政服务110、党团员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队等,通过开展活动,丰富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塑造街居党员干部形象,确立街居党组织在街居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4、切实抓好街居干部后备力量的培养。要认真解决街居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源头不足的问题,注意在街道企业骨干、居委会非党干部、居民小组长和热心居民区工作、素质较好、年纪较轻的居民以及有发展前途的待业青年中选准对象,加以教育培养。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街道党的力量。同时市(县)、区及街道党组织要建立街居干部后备力量人才库,拓宽街居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可从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区、街机关年青干部及有志于街居工作的待业青年中选拔优秀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并适时组织培训和上岗前训练,为他们日后上岗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