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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新标杆,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辟了新途径,使教育人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选用人有了更为明晰的标准,管理人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组织部门必须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落实到教育人、选用人和管理人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倡导者、模范实践者和自觉推动者。
打牢育“德”这个基础
古人云:“德者,事业之基。”知荣明耻是一种政治品质,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既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其道德修养的集中体现。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有了好的道德修养作保证,做人才有底气,做事才有硬气,做官才有正气;对于组织部门来说,抓好了育“德”这个基础,就抓住了干部素质的核心,就抓住了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首要问题。把育“德”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夯实打牢,首先,要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柱,是道德修养的灵魂。实践证明,在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中,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打牢育“德”这个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前提,牢固建立在掌握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不断升华思想境界,防止思想庸俗化。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教育干部,引导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改造主观世界,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消极因素的影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纷纭复杂的时代潮流中明辨是非,坚定方向。第二,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干部,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要使党员干部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就必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思想上分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在行动上筑起以“八荣”为本、以“八耻”为戒的道德防线。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期任务,作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脑入心,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第三,要坚持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引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对于党员来说,党性修养是道德修养的核心,党性品质是道德品质的升华。党章作为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也是陶冶道德情操的有力武器。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对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形成并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和革命品质。
打牢育“德”这个基础,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党员干部来说,核心是要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问题,重点要解决好为民、务实、清廉的问题。一要坚持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始终以服务人民为荣,才能对人民群众有真感情,把官职视为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坚持务实。只有把诚实守信作为一种“官德”来培育,大力倡导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才能使党员干部少一些浮躁、多一些实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促发展。三要坚持清廉。每一位干部只有把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光荣,把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作为耻辱,才能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把握用“德”这个关键
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明确了干部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也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德”的内涵,为选准人用好人提供了新的视角。从实践中看,我们在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时,往往对干部的政治标准和能力素质要求多,对资历、学历、年龄等任职条件规定多,而对干部品德修养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干部思想道德考察的内容、程序、方法研究不够,办法不多,导向不力。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选人用人,让知荣辱、明是非的干部有市场,有修养、讲党性的干部有舞台,有道德、口碑好的干部有地位,有利于弘扬一种风气,体现一种政策,树立一面旗帜,展示一种形象,使选人用人工作赢得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到选人用人工作中,就是在考察考核干部时,必须更加注重道德品行,把干部践行“八荣八耻”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既要看大德,也要看小节,不能忽略起码的道德底线;就是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必须把干部的道德修养状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德行,既要重政绩更要重政德,特别是要重视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政治素质差、道德品质不好的人,即便再“能干”,也决不能提拔重用。要善于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人识人,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地看待干部,把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干部的本质和主流来看待,增强用“德”的刚性,防止和避免重才轻德的倾向。要把握新时期“德”的科学内涵,将“八荣八耻”细化为“德”的具体标准,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环节和程序中去,防止“德”的抽象化和空洞化。组织部门要严格贯彻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积极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以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抓好管“德”这个保证
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各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证党的干部健康成长,是人民的利益所在,也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工作是否卓有成效,党员干部能否保持心地清净、品行端正、用好权力,关键是看管理监督的保证作用发挥得如何。长期以来,我们对干部思想道德的要求主要是倡导性、原则性、一般性的,监督的刚性不够,督查的力度不够,预防工作不到位,甚至有的放任自流,不管不问,把干部的道德品质看作是个人行为而未加约束。组织部门要从爱护干部出发,对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干部在道德上不越底线、在廉政上不踩红线。要注重对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全面监督,既要注意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也要注意干部的生活作风和情趣爱好,防止在监督上出现盲区。对那些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的人,要及时进行告诫和处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干部道德修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来抓,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查摆和解决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的不足。要加强和完善民主监督建设,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干部品德监督体系,保证荣辱观建设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