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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组织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的生动实践。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必须牢固树立“三种理念”,在思维方式上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一致
思想是实践的先导,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创新是组织工作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根本保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必须牢固树立“三种理念”。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组织工作的价值取向,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干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组织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视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确立党员、干部、人才在组织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科学人才观;要把促进人的发展和依靠人发展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形成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用事业凝聚人心、用实践造就人才,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鼓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帮助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人才的成长规律,准确把握人才的本质特点和个性特征,正确看待人才、公正评价人才、及时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要尊重、引导和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的正当需求,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满足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和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
树立统筹协调理念,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发展”作为组织部门的基本职能,努力实现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新时期的组织工作必须坚持统筹协调理念,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小圈子”,树立“大组织”、“大服务”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准确定位、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一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来谋划组织工作,进一步找准做好组织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使组织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二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推进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开阔组织工作的思路,拓展组织工作的领域,整合组织工作的资源,发挥组织工作的作用,不断增强组织工作的实效性;三要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来检验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树立“全面可持续”理念,把“预见性、前瞻性、长效性”作为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组织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生命力。要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其他,做到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三个轮子”一起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四大建设”一起抓,使各方面工作相互推动,整体推进,提升组织工作的整体效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密切关注、认真分析、主动适应发展的总体趋势,增强组织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长效性。具体来说,要切实做到“三个力求”。一是力求“实”,“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察实情、出实招,使各项组织工作切合实际,落到实处;二是力求“新”,要紧紧围绕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力求在组织工作“盲区”有新亮点,在组织工作“特区”有新作为;三是力求“效”,要认真总结在组织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经常之举,确保组织工作常抓常新,永葆生机和活力。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必须坚持做到“三个融入”,在工作落实上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协调
实践是思想的贯彻落实和具体体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必须围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做到“三个融入”,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
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领导干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组织者和实践者,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水平。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干部大规模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系统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共识。要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熟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导班子中,配强配优领导班子,使之成为既带头创业,又服务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要认真落实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要求、根本任务、根本目的和根本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要建立整体化的人才培育机制,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和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实行人性化服务,想人才之所想,急人才之所急,帮人才之所需,充分调动各类人才投身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内动力。
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入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一方面,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科学设置党的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实际,探索和完善在产业链、示范基地、专业协会、村落社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建立党组织的新模式;在社区,着力完善支部建在社区、党小组建在楼栋、党员责任区设在单元、党员作用体现在示范岗的党组织网络体系;在“两新”组织,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党组织的组建力度,研究制定党组织设置、活动和工作规范,切实扩大“两新”组织的工作覆盖面。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服务职能,着力构建覆盖县、乡、村、组的便民惠民服务网络,面向农村、农民提供各种“琐事代办”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把设岗定责范围从农村拓展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把广大无职党员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引导到加快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大流动党支部建设力度,切实把流动支部建设成流动党员思想引导的主阵地、务工技能的培训站、劳务纠纷的调解所,激发流动党员返乡创业和服务家乡建设的热情;大力实施贫困党员“暧心工程”,完善领导干部与贫困党员结对帮扶制度,设立“困难党员扶助金”,建立健全贫困党员长效关怀激励机制;建立不合格党员“出口”机制,推广“党员奉献积分”、“党员先进性排行榜”、“不作为”党员告诫等成功做法,切实在葆优贬劣中提高广大党员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
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入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实践。组织部门作为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的职能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识分子之家”,只有组工干部带头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群众中树立执政党的良好形象,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一要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组工干部能力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提高组工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是做好组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强化组工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自我提升、上岗培训、内部帮带等方式,着力提高组工干部能力素质。同时,把实践锻炼作为组工干部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包乡联村、承担重大任务等形式,在实践中不断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二要强化考核管理,激励组工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员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全面推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考核办法。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为重点,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过失追究等制度,提高组工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坚持实施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组工文化活动,营造温馨和谐、团结向上、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三要强化作风建设,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发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在组工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争创一流,敢争第一的意识,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增强组工干部的大局意识和实干精神,引导组工干部时刻把眼睛盯在大局上,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作风拧在求实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组织工作实践,必须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在制度保证上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呼应
在组织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用健全的机制确保组织工作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建立起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紧紧围绕是不是谋求发展、能不能加快发展和有没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考察干部,尤其是重点考察干部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发展思路、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实际能力和具体表现,用科学发展观来衡量干部的政绩,提高干部考察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坚持以显绩与潜绩、个人与集体、历史与现实、表象与实际相结合的观点看政绩,坚持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观点看贡献,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质量和成本。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政之要,首在用人。能否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按照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因此,组织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思路、见政绩、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的干部选拔上来,这既是提高各级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群众公认的原则、凭正确的政绩选用干部。要切实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深化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了解,强化干部“八小时外”的考察,实行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扩大民主,落实“四权”,不断提高干部选任质量。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在总结完善以往公开选拔、“公推差选”等方式的基础上,探索从后备干部中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等新路子,切实做到“好中选优”,进一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总体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和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年按一定比例确定述职对象,凡测评优秀率低于60%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诫勉、调离、停职检查或按组织程序免职等组织处理。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和社区、“两新”组织党建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合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党员领导干部高位推动和精心指导,切实将联系点打造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新经验、新做法进行推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采取电视论坛、会议论坛、网络论坛等方式,精心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论坛”活动,搭建一个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与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的有效平台。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