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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民政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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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民政新局面

正当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时刻,州委州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州民政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民政工作。这次全州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云南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州的民政工作,安排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推动全州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德宏,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政工作是治国安邦的一项重要工作,历来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以来,我州的民政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全面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了新突破,整体水平有了新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地开展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全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不断加强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发展完善了基层民主管理体制;三是大力开展了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促进了边疆部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四是进一步探索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福利事业和老龄工作得到稳步发展;五是依法加大社会事务管理力度,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六是进一步确定为民服务的理念,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我州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州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也与全州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州民政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州民政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民政工作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州各类自然灾害较多,但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健全;二是受财政状况的制约,民政事业投入不足,与民政工作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三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四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民政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新时期民政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因此,我们要正视存在问题,找准差距,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上来,把行动和力量集中到狠抓落实上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我州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新形势下,以同志为总记的党中央十分关注民生问题,秉承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多次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省“两会”的关键词都是“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同志接见参加全国第十二次民政会议代表时说:“如果就民政工作重要性来讲,其实做总理的应该就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是温总理对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的深刻阐述,也更加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并且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很多都体现在民政工作中。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广大基层民政和民政工作者在基层与群众打交道,面对面倾听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是群众在遇到生活困难时,最先想到的部门和最先找到的人。因此,做好民政工作,对于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更加重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边疆团结、祥和、稳定。但是应当看到,仍有部分群众生活还十分艰难。目前,全州城乡特困群众尚有10多万人,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困难,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改善民生,保障民权,发展民利,维护民益,不断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把党和国家解决民生问题的善举化为人民的福祉,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七大报告为我们描绘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县市要按照中央、省、州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要更加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

关于新时期的民政工作,中央做了全面部署,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全省民政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推动我州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下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城乡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德宏目标的实现。因此,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民政部门今后重要的职能。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州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日趋完善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州、县市均制定出台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政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章立制工作基本完成,今后要进一步针对农村人口、就业、家庭等出现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进一步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要不断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巩固最低生活保障成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抓好医疗救助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加强规范管理,简化操作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要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多方筹资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着力解决好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医疗和日常生活照料等实际困难;要提高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好特困群众,受灾群众生活、住房和医疗等问题。要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启动实施“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等行动,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高福彩销售量,促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不断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渠道,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广泛开展各种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捐助社会救助事业。通过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有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多方面的困难,为建设和谐德宏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管理民主”上下功夫,继续推行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办事公开制度,改进工作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逐步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要按照上级要求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结合我州实际编制好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发挥好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这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安定军心、巩固国防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不断丰富拥军优属的内容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力争在创建上有新突破。认真落实优待抚恤的各项政策规定,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经费,把党和政府对各类优抚对象的关怀落到实处,尽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完成安置任务。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推行“双考”安置办法,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总结探索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住房和医疗制度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四)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州先后实施的“星光计划”、“微笑列车”项目、“明天计划”项目、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服务机构建设等民心工程,造福广大老年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推动了我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在继续实施“明天计划”、积极探索和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长效机制的同时,国家将全面实施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这是改善我州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不高现状的极好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争取从根本上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我州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城乡孤残儿童和农村五保对象营造幸福家园。继续坚持“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努力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切实加强福利院、军休所、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规范各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运转。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区划地名的管理。区划地名工作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社会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地名数据库,完善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好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德宏边界线长,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州界、县界少部分地区一直存在界线山林纠纷隐患,如发现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稳定大局,所以边界管理工作关系稳定大局,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界线管理制度,健全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注重及时发现和化解边界矛盾隐患,巩固勘界成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和谐。二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思路,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以及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要重视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继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机制灵活、带动力强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典型,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殡葬管理。殡葬工作是个难点问题,关键是要强化宣传,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强化执法,州与各县市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定要认真抓落实,力争到2010年我州的火化率达到20%以上。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慈善捐赠、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印支难民安置管理等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今后一段时期全州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领导要经常主动了解民政工作情况,指导帮助民政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认真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商,并注重调动各地尤其是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打基础。有关部门要发挥部门的优势,协助做好民政工作,不断健全“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上下联动一条心,左右协调一盘棋,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保障。

切实保证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各县市要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认真安排好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抚恤补助等所需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生活权益。同时,要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的机制。要加强对民政事业经费分配、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与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特别是与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民政工作来体现,通过民政工作者来实现的。因此,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工作队伍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要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廉洁从政,情趣健康,乐于奉献的新风正气。要增强学习意识,提高民政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本领;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与大家团结共事;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同志们,民政工作直接体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这是政府职能中重要的两项,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民政工作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德政善举。我们肩负着光荣的使命,也面临着繁重的任务。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牢记宗旨,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前进,努力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和谐德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