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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民政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精神,总结*5年来的民政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任务。刚才孟州长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的高度,对今后*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本次会议作民政工作报告。
一、立足本职,促进*和谐,五年来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全面谋划和整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州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低保工作,在*建立和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城市低保对象由*年的28233人增加到*年的34767人,年发放保障金由*年的1695.76万元,增加到*年的3661.54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年的58元提高到*年10月的102元。5年来共投入城市低保资金12629.79万元,其中州、县市配套资金699.2万元,确保了城市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29人按月人均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仅*年就下拨资金210.8万元。目前,*各县市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6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先后投入资金170万元,对潞西市救助站进行维修改造,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政策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完善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共救助各类人员2223人次,实现了从强制收容遣送向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重大转变。同时,城乡困难群众的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各项救助制度逐步建立,救助管理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切实保障。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完善救灾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州和县市救灾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及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建成救灾仓库44间,总面积1550平方米,配备救灾专用车6辆,提高了*救灾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实施推广灾民救助制度,下发《*州灾民救助卡》59200张、《农村特困户救助证》7800本,加强了灾民救助和特困户救济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大救灾工作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年以来,*共投入中央、省、州、县市各级救灾资金7792.4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款1539.5万元、衣被211590件(张),救助灾民及特困户90.9万人次,重建倒塌民房23237间、修复损坏民房32753间。尤其是*年,我州发生了罕见的“7.5”、“7.20”特大洪涝泥石流灾害。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多次深入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慰问灾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等省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州委、州政府领导*广大军民团结奋战,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别是*各级民政部门团结一心,日夜奋战,充分履行救灾工作职能,认真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及时转移安置灾民65647人,安抚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家属,发放救灾款4038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款1493万元,接收价值1507.3万元的食品、药品、衣物等捐赠物资,组织实施民房恢复重建6205户19211间,救助灾民27.61万人次,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救灾工作规范化、灾情管理网络化和救灾渠道多元化,有力地保障了灾民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较快,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生活福利得到进一步改善。先后投资721.5万元实施“星光计划”,大力发展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4个,多方筹集资金兴办敬老院4所、福利院1所。*州福利院的建成,为处在特殊困境下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寡老人和家庭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了服务,填补了*州没有福利院的空白。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妥善处理涉老问题,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农村家庭赡养、土地保障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制初步形成,受益的老年人不断增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群体性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执行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障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年审制度,截至*年,*共有社会福利企业20家,安置残疾人就业384人,国家对福利企业减免税收500多万元。认真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自*年开展“明天计划”项目以来,对551名儿童进行了体检筛查,成功实施手术治疗106例;多方筹资131.44万元,开展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了1074名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学习问题。*年以来上级民政部门下拨801万元,在*各县市新建儿童福利救助指导中心16个,为我州进一步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5年来*彩票发行额达6421.66万元,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77.93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基础得到巩固发展。在完成村级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村民自治,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顺利完成了*第二、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禁毒防艾”和农村党组织活动室建设等多种形式,解决了238个村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缓解了我州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现象。积极开展村干部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年、*年对潞西市85个村(居)委会主任、15个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以及我州傣、景颇、德昂、阿昌4种世居少数民族的13名村主任和8名女村主任进行了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提高了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和村民自治能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普遍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积极改善社区基础设施,依托社区平台逐步开展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能力与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壮大民间组织。目前,*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有290个。其中:社会团体24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5家。尤其是35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成立,为边疆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力量。民间组织内部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五)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开展,有力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普查工作,较为准确地掌握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先后4次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各县市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牢固树立“以兵为本、爱兵为要、为兵服务”的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拓宽安置渠道,积极推行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办法,有效缓解了“安置难”的问题。5年来*共接收1321名退役士兵,其中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432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363人,自谋职业69人,支付自谋职业补助金150.6万元。截止*年,妥善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159人,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认真抓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支持配合部队战备执勤、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后勤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六)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先后完成了乡镇撤并工作,撤并后乡镇总数由65个减少到50个,撤并率达23%,位居全省前列。通过撤并乡镇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区划设置,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完成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报批、公布、存档工作,*年*乡镇界线为123条,全长1782.3公里,*年撤并乡镇工作结束后取消34条,现有的89条乡镇级行政界线已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结束了乡镇撤并后部分区域界线模糊不清的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了解掌握边界实际走向及管理范围,有效解决边界纠纷提供了依据。各级民政部门参与调处山林、土地纠纷11起,避免了群体事件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完成了梁河、陇川、瑞丽、潞西城市地名标牌设置工作,盈江城市地名标牌设置工作正在进行,争取今年内完成。启动了*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地名数据管理工作,地名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婚姻登记工作由登记管理向登记服务的重大转变。5年来*共登记结婚29224对(其中涉外结婚239对)、离婚3470对(其中涉外离婚13对)。启动了殡葬改革工作,强化了殡葬管理;加强了殡葬设施建设,购置了殡仪车、尸体冷藏柜等,增设了车间接待室的用品用具,进一步改善了服务条件,提升了服务质量,火化率逐年提高。
总体来看,5年来*民政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呈现出社会救助更加有效、救灾机制更加健全、福利服务更加优质、基层民主更加广泛、优抚安置更加完善、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民间组织发展更加有序、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更加规范的良好局面。民政工作在巩固基层政权、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回顾5年来的民政工作,我们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民政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只有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关注民生、维护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三是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和社会性强,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紧紧依靠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民政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进步。四是随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不断加重,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开拓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实现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只有牢记宗旨,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民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才能为做好民政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实现民政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是我们做好民政工作的宝贵财富,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形势对民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我州地方财政困难,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社会救助范围窄、标准不高,社会福利设施发展滞后,与全面加强社会事业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民政执法成效不够明显,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简陋,与不断扩大的工作领域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充分发挥民政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也是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目标任务,对构建和谐云南作了全面部署,也为我们做好民政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提出了今后5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民政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深刻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能力,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目前民政工作主要面临着以下形势: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更加关注民生、关心困难群体,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财政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为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社会氛围;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对不同利益群体产生了直接影响,利益分配差别明显,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功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和扶持力度,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我州山区和受危害的重灾区,农村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社会福利等公共资源严重滞后,迫切需要加强农村民政工作,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随着社会事务的日趋复杂、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社会管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政府包办社会的弊端愈加显现,迫切需要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事务,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城乡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普遍提高,对巩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基层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基层政权巩固;民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全体社会公民,其工作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迫切需要加大民政工作力度,改善措施手段,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新的形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既要牢牢把握机遇,顺势而为,加快发展,又要积极应对面临的各种困难和压力,知难而上,迎接挑战,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稳定器”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好低收入阶层与中高收入阶层的利益关系,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把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二是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正确引导和全面提升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功能,优化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协作,促进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规范管理的社会服务体系。三是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形势和要求,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四是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促进互助友爱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慈善事业,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巩固和发展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形成人人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和谐关系,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使社会各组织、各阶层、各群体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党的十七大、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州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着眼于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眼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认真贯彻*州“十一·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措施,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总体目标是:城乡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效,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在*年*范围已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形成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确定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推进分类施保,切实搞好城市低保制度与再就业、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相互配套和工作衔接;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确定供养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众解决特殊困难。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规范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民政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主动救助和分类救助,以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和患重病、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州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州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州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完善救灾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救灾投入。继续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和救灾物资储备、救灾捐赠工作,规范三荒救济,实施灾区民房恢复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三)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各级政府要将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年起,用5年时间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敬老院,新增床位4600张,增加集中供养对象4600人,力争将我州集中供养率达45%以上。近期要加快潞西风平中心敬老院、瑞丽勐卯中心敬老院、陇川章凤中心敬老院、盈江旧城中心敬老院、梁河遮岛中心敬老院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一批以服务老年人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同时加大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宏观指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种类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采取集中供养、家庭收养、社会寄养等多种方式,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等相互配套的综合救助政策。加强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和服务照料工作。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突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作用,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形象,着力打造福彩品牌,扩大发行领域,提高管理水平,使福利彩票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力争每年发行量增长7%以上,为福利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慈善意识,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慈善活动,深入开展专项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继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逐步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搞好农村社区试点,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和驻区单位的积极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切实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加强以救助、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教育、体育、法律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扶持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和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慈善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组织,保持民间组织平稳增长。指导民间组织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及时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实现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六)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创新双拥活动方式,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努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推行“双考”安置办法,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措施,健全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缩小城乡安置差别,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发放退役金、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住房和医疗制度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育人民群众、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提高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工作,坚持行政区划调整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城镇结构,改善城镇布局,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形成比例协调、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城镇发展格局,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以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和地名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步伐,重点做好地名数据库和地名信息网络建设,向社会提供标准规范、方便及时的地名公共服务。健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以界线联合检查为重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切实巩固勘界成果,实现依法治界,维护边界地区的安全稳定。按照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不断提高登记质量,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行殡葬改革,革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尽快出台《*州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州违反规定修建活人墓处理办法》、《*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殡葬管理任务目标,切实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完成瑞丽殡仪馆、盈江殡仪馆建设,划定明确火化区域范围,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力度,力争到2010年我州火化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民政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研究、经常过问民政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大事、急事、难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工作思路,尤其要充实和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使乡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为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州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小乡镇设2人、大乡镇设3人的要求,尽快将乡镇民政专干人员编制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民政工作。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发挥部门优势,协助做好民政工作,不断健全“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加强资金分配、发放和使用的管理监督,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健康发展。要大力加强民政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使班子成为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开拓创新的领导集体。要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廉洁从政,情趣健康、乐于奉献的新风正气。思想建设上,要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政治上的坚定性,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业务建设上,要强化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努力造就适应新形势民政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上,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牢记和坚持“两个务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知民情,解民意,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廉政建设上,要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纪律严明、依法办事、廉洁高效,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让我们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牢记宗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开放和谐*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