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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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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治优势

建立健全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

一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企业越是深化改革,党建工作越要加强,越要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是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主要是监督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组的决策部署;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坚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与党委班子成员、干部、党员一样,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企业党委要围绕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为推进企业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完善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既是发挥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有效地保证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根本措施。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考虑建立由企业行政领导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经理(厂长)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党委会听取行政领导的报告,不是作决策,而是从保证监督角度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企业党委要提高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和机制,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为切入点,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同时,要注重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努力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

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中带有根本性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应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自觉端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重工作业绩,重群众公认,把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能干事的人选用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健全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规范领导人员管理程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反对弄虚作假。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崇尚社会公德;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三是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企业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把握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企业党委要参与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企业中层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由经理(厂长)提名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提交党委会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企业中层党务政工人员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积极探索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选聘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党委成员、纪委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人的任免按照有关规章办理。确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营造各类人才在国有企业中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中党的组织。国有企业所属各级单位(包括全资、控股企业),都应及时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要根据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隶属关系变化的新情况,认真研究落实理顺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基层党组织相应设置的办法,做到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政工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选准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并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的配备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专兼结合,也可以交叉任职。兼职党支部书记要具备履行双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在规模大、党员人数多或工作性质特殊、人员分散的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要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责任制,做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党支部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为提高效益、加强管理、稳定基层、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开展联系职工活动,做好思想工作,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组织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增强其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改进党支部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开展创先争优、党员责任区、主题教育等活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对企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教育党员成为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学习、勤勉敬业、遵守纪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锋战士,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带动学习型企业建设。企业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党组织要关心困难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做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改制分流党员组织关系移交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每一名党员都生活在健全的组织之中。

四是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置力度,纯洁党员队伍。

五是加强企业在海外工作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适应“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在海外工作单位的党建工作,为增强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的整体竞争力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根据对外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业务布局和工程项目的情况,在外闯市场队伍中应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常驻境外机构党组织建设。对企业在境外分散作业的队伍,根据党员人数和施工周期情况,可成立联合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并责成党员人数多的单位负责。根据海外工作的需要和党员、职工人数的情况,设立专兼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考核。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树立我国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企业在国外工作的队伍应注意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取得支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热情帮助海外工作的干部职工解决家庭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心工作。

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健全企业党委负总责、党委部门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企业党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党建工作座谈会,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强改进党建工作的要求和措施,推动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党委应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结合分工,以1—2个单位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党建工作巡视制度,聘请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党务工作、身体较好的老同志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分类指导。要把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心任务抓党建工作,作为考核党委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和党委书记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兼任党内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织抓好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科学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政工人员。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精干、高效原则,结合企业的实际,科学、规范地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党务政工人员。从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定岗定编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通过定机构、定岗位、定编制,对不同类型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党务政工人员配备,做出明确规定。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务政工人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党务政工人员的轮训工作,严格培训考核制度。注意培养和选拔优秀中青年党员干部充实党务政工队伍。要建立党务政工人员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建设复合型党务政工队伍。

三是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严格执行党组织属地化的原则。对因改革等从原企业划出,而党的组织关系未接转到地方党委的单位党组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垂直领导,挂靠、委托相关企业党委领导的模式。党的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的直属企业,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

加强合资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公司法》“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规定,已经和将要设立的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合资企业,应在企业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保证党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党员人数,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基层委员会的合资企业党组织,由投资单位(集团公司或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也可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企业管理体制模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综合性党的工作部门,党务干部以兼职为主,但要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根据控股情况,党组织负责人应进入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规定开展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积极探索合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四是保证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应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在使用范围内的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时应予以保证。

五是加强和改进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