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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年来,我们坚持和完善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和监测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为环境综合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各级环境监测站和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战斗在监测第一线,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关心支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黄小晶省长亲自协调,省发改委立项,省级财政投入5800万元,各市、县配套4200万元,总投资1亿元,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并带动其它方面的自身建设投入。虽然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但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总值已从20*年约0.4亿元,增至目前约1.53亿元,监测项目显著增加,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监测领域得以拓展,89个环境监测站已有68个通过了计量认证,比**年增加了38个;全省水、气、声监测断面(点位)增至4434个,其中省控断面(点位)比**年增加了1651个。与此同时,我们着力建设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于20*年在全国率先建设对全省范围内重点污染源、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点和生态环境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控的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目前全省已建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3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已建成并对98个重点污染源、21个大气自动监测点和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在线监控;福州、三明、泉州、厦门、南平、漳州等设区市监测监控分中心也已初步建成并对118个点位实施自动监控。省和福州、厦门市配备了环境应急监测车载流动实验室(即环境应急监测车)。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妥善、依法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该说,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形势新任务,我省环境监测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和挑战。
第一,全省12条主要水系目前共布设121个省控监测断面,其中行政区域间交接断面46个,与过去相比,监测断面数有所增加;从水质监测频次看,过去每年测丰、平、枯3期,每期取样2次,现在改为每年测6期,逢单月测,每期取样1次,总体上监测次数并未增加。这些情况,与全面客观反映各流域水质状况的需要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且有的断面设置不够合理,不能科学地反映河段水质。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频次和点位设置的科学性,增强监测数据的代表性,避免因偶然因素影响监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二,尽管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的仪器增加了,监测领域拓宽了,监测水平也有所提高,但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工作仍较薄弱,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技术手段、管理方式尚不能满足监测领域拓展的需要,新增的自动化系统尚缺乏具体的管理措施,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考核方式方法尚待改进。从近年来国家和省里组织的监测质量控制考核情况看,合格率不高,反映出一些环境监测站对监测标准的理解、实际监测工作经验、监测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三,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用监测数据说话,通过监测和分析来确定污染因子,从而查找出污染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和执法监督措施,有效地推动了环保工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监测数据分析和运用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就监测而监测,就数据说数据”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分析工作停留于表面,未能充分利用监测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同污染物排放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今年5月份有个市上报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仅为5%,另外还有一个市达标率为50%,对这么低的达标率,这两个市都没有及时分析原因。对此,我们要引起重视,进一步深化环境质量分析工作,切实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四,一段时间以来,我省水利、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大量饮用水源地、江河入海口水质信息,比如,海洋渔业部门每天在福建新闻联播后近岸海域水质;水利部门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旬报,每月3次。而环保部门的水质数据主要通过环境状况公报(年报)、季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以及最近增加的闽江水质双月报,相比之下,数据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应该说,有关部门加强水质监测,对于更加全面掌握水质信息,推动水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各部门多头信息,不利于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客观、科学地了解环境质量,也不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对此,我们要深入分析自身的不足,自觉“练好内功”,主动协调解决部门多头数据的问题,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权威性。
我们应当看到,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改善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的好坏必须依靠环境监测数据来说明。因此,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是制定环保政策和法规的重要依据,是环保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是环保部门生命线。随着环保事业的迅速发展,对环境监测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环境监测水平的高低,环境监测工作是否及时、准确、科学,直接关系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程度,关系到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各级各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业绩。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解决环境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功能。
一、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
为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可比性和准确性,省局今年要根据各流域特点,在全省调整并增设一批省控监测断面,增加监测频次,闽江、九龙江等主要流域要逐步开展同步监测、通量监测。目前各设区市环保局都提出了当地水环境省控监测断面的调整报告。从初步分析的情况看,各设区市环保局上报的“新增断面”基本上具有代表性,但也存在要求取消或调整部分水质现状较差的断面的情况。
我们应当认识到,增设省控监测断面、增加监测频次的目的是使监测结果更科学、更有代表性。在这次会议上,将对省局制定的水环境监测技术规定修改稿进行讨论,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优化调整省控水质断面和修改水环境监测技术规定的总体要求,调整监测断面,增加监测频次。一是要统一认识,各地应从及时、准确、科学反映环境质量的变化状况的角度来认识调整监测断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能因为可能会增加工作量而不愿意进行调整。二是要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技术规范中断面(点位)的布设原则考虑调整和增设断面(点位)。三是对水利部门有监测点位的地方,如果具备代表性且采样安全、方便,环保部门也应有选择地将其增设为省控断面。四是重要支流且又经过城市(县城或主要城镇)的,在城市下游的支流口应增设控制断面。五是现有断面已不符合设置原则的,可以适当调整,但不能只是因为某个断面目前污染较重就要求取消该断面。六是要开展主要流域同步监测,对重点断面,有的要开展通量监测,有的要增加监测频次,做到每月监测一次,以增强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准确性。
二、加强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如果说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的话,监测数据的质量就是环境监测站生存的基础。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我省部分监测站参加国家总站组织的酸雨普查质控考核和近岸海域水质实验室互校,省里组织开展闽江、九龙江同步监测比对以及九龙江江东桥重金属监测比对等质控考核,都有一些监测站监测结果不能符合要求。去年11月份我省部分城市(包括设区市和县级市)参加的全国酸雨普查质控考核中,县级市站的ph监测结果合格率明显低于全国同级站水平。这些都说明在监测规范和数据把关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省里将制定下发加强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有关规定,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设区市环保局要认真分析质控考核结果,组织力量查找原因。各级环境监测站都要重视监测质控工作,坚持按照计量认证所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对质控考核不合格的监测人员,应视情况暂停其监测人员合格证。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
更好地提供科学、准确的环境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是当前我省环境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按时上报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明确环境质量分析会的主要内容,科学安排环境质量分析会的时间,提高环境质量分析会的信息化水平。
各设区市环保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调动全局力量搞好环境质量分析,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环境质量分析会应由各级环保局组织,同级监测站负责承办,并指定专门的科(室)负责落实。在做好环境质量的深度分析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拓创新,丰富分析内容,深入探讨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各地还要积极向同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环境质量分析情况,使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得到同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并用以指导本地的环境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县级环保部门环境质量分析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县(市)都建立环境质量分析会制度。
四、着力建设高素质监测队伍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纠纷仲裁的法定依据。没有高素质的监测队伍,环境监测和分析的质量就无法提高,环境监测的权威性就难以树立。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培养专业人才的规划,营造吸引专业人才的环境,建立用好专业人才的机制。同时,要抓好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新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强化新标准和新规范、应急监测业务的培训和监测站站长的轮训。
要加强监测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执行环境监测职业道德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科学监测、规范监测,坚决杜绝虚假数据或乱改数据的现象,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公正。监测技术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能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等。对监测项目需要由其它检测机构承担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把好资质关。监测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杜绝无故缺报、迟报监测数据,影响全省监测数据完整性的现象。
五、尽快落实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配套资金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内要完成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目前省预算内的资金均已到位。今年4月,省局要求有关市、县环保局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截至5月底,二期工程需要配套资金的55个监测站中,25个站已完成配套资金的筹措,17个站配套了部分资金,13个站尚未提供配套资金,目前配套资金只到位1244.2万元,占应到位配套资金的63.5%。配套资金滞后,直接影响仪器设备采购和项目进度。对此,各地要采取措施抓紧加以落实。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对地方配套资金确实无法到位的,将取消原定的省级补助资金,由省局会同省发改委进行调整。
六、积极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局已完成对首批申请验收的厦门、泉州、晋江、三明、沙县、永安、建阳、福州、福清等9个环境监测站的现场核实工作。根据达标验收结果,虽然一些站还存在监测人员不足、经费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人均监测经费不足、仪器设备还有欠缺等不足,但9个站审核总得分都达到总局规定的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85分)的要求。希望各级环保局进一步重视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继续组织有条件的监测站做好申报工作,以此推动监测站的建设,为规范环境监测、提高环境质量分析水平提供保证。
七、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统一水质信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批准并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环保、水利、海洋渔业等涉水部门的监测数据,统一由环保部门整合后,定期在媒体上,以提高信息的统一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对此,我们要主动与水利、海洋渔业等涉水部门沟通联系,商请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有利于推进水环境保护的大局出发,将监测数据交由我局统一整合后,定期在媒体上,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同志们,环境监测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托,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工作艰巨而光荣。希望大家进一步加强并规范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人民群众提供环境信息服务,推动环保工作上新水平,努力促进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