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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开展“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1.开展“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影响小康进程的关键所在。当前开展的“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是我区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用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自己,全面分析自身的优势与不足,继续解放思想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我们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心在基层,各项任务最终要落实到基层,成效最终也要体现在基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把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突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开展“双创”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的坚强保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经营权与所有权脱节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追求集体资产收益最大化,保证农民群众充分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创新举措。因此,我们必须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正确认识推进“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开展“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我区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取得了明显进步,有效推进和发展了农村基层民主,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主城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意识不强,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遮遮掩掩,甚至搞暗箱操作;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富,任意挥霍,甚至以权谋私。从我们查处的案件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都与民主制度不健全,民主监督不到位有关。从发达地区的经验看,实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推进经济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双创”活动,有利于健全农村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可以彻底摸清村组集体资产的“家底”,向农民群众交一份明白帐,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村组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3.开展“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制定了《实施办法》,市委正在分解落实具体目标任务,我区也将研究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中央《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了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是全党上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在农村基层的深化和延伸。我区惩防体系的构建不仅要覆盖区级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还要覆盖到村、组和社区,并不断通过拓展体系、扩大领域,把惩防体系逐步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延伸,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的惩防体系网络。因此,在农村开展“双创”活动,并将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是构建惩防体系在农村基层的重要抓手,而且是我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目标,稳步推进,着力提高我区“双创”活动的整体水平
最近,区两办转发了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合格、示范乡(镇、涉农街道)、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委、市政府《意见》提出的“双创”目标是,从今年起,经过三年的努力,至2010年,全市有90%的乡镇(涉农街道)、村合格,其中20%的乡镇(涉农街道)、村达到示范标准;再经过1-2年努力,力争所有乡镇(涉农街道)、村合格,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作为主城区,我区农业比重虽然偏低,但农村经济基础较好,在“双创”活动中具有明显优势。因此,我们要坚持高起点、高要求,以“率先完成市定目标”为标杆,组织实施“193工程”,即提前一年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两年内90%以上的镇(涉农街道、园区)、村合格,其中30%以上的镇(涉农街道、园区)、村达到示范标准。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争分夺秒地抓好落实。
一要制定规划,高标准推进“双创”活动。规划是实现目标的蓝图,也体现各级领导班子的信心和决心。全区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和村要紧紧围绕“率先完成市定目标”这一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的基本目标、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实施,一个层面一个层面地拓展,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提高,有力、有序、有效地把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要对照“双创”的标准和比例要求,尽快确定首批创建的合格、示范对象。只要不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都要力争创建成首批合格镇(涉农街道、园区)、村,凡是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都要力争创建成首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确保全区50%以上的镇、涉农街道、园区和村首批合格,其中20%以上达到示范标准,为“三年目标两年完成”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统筹兼顾,着力增强创建规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将“双创”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党的建设和中心、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以创建工作推进重点、中心工作,在重点、中心工作中检验创建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总之,要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相协调,与主城区地位相适应的农村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二要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建活动的成效,取决于上上下下能否形成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取决于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程度。这种共识和行动,离不开强有力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发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传达市、区两级“双创”活动会议精神,全面分析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照创建标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正反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双创”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态度、自觉的行动投身“双创”活动。要将“双创”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与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起来,借助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板报橱窗、廉政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媒介,大力宣传“双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考评方法,让“双创”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将“双创”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心声,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迫切需要办的事做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真心理解、真诚拥护和广泛参与。
三要分类指导,积极打造各地的创建特色。注重分类指导,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我区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和村虽然同处近郊,但在区域位置、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发展态势等方面则存在着明显差异。仅就村级收入而言,好的村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差的村仅有几万元。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创建活动中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把分类指导的原则贯穿于始终。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打造特色和亮点。比如,经济基础较好的单位,要在硬件投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多下功夫;干群关系融洽、村风民俗好的单位,要把“双创”活动与创建文明村镇结合起来,在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方面多下功夫;矛盾多、问题多的单位,要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规范和完善制度、推进阳光政(村)务等方面狠下功夫;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单位,要在谋求发展、改变落后面貌等方面狠下功夫,等等。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双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虽然认真,但存在差距的,要加大指导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帮助和扶持,促其转化提高,尽快达到创建标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批评教育,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和纠正。总之,要通过分类指导,放大优势和特色,形成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创建态势。
四要以点带面,努力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反映创建工作无从下手的问题,我们组织编印了《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双创”活动工作指南》,今天已经分发到每位同志的手中。但是《指南》只能起到一个提示性的作用,把《指南》中的创建标准、内容和要求转化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为使创建更加便捷有效,各镇、涉农街道、园区要采取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同时,明确首批创建的重点村,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着力把重点村打造成示范村、样板村。在此基础上,通过交流经验、学习观摩等方法途径,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所辖各村取到“真经”、学到“实招”,从而全面提高我区的创建水平。10月份,我们将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考察样板村,学习交流典型经验,感受创建活动带来的变化。各镇、涉农街道和园区至少要提供1个村,作为推进会学习考察的对象。
三、统一思想,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经济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我区从20*年起开展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5家,凤凰路街道和城东街道的改革势头良好,进展顺利,其他单位还停留于设想阶段。就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而言,今天既是一次动员会,也是一次推进会。从试点情况看,全面推进和深化这项改革,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要着力破除思想障碍。“两头热、中间冷”是当前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遇到的共性问题。所谓“两头热”,就是上级希望改革,村民期望改革。所谓“中间冷”,就是农村基层干部对改革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五怕”:一怕改革后农民直接参与村组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削弱村干部对经济的支配权;二怕改革触动利益关系调整,影响村干部自身的经济收益;三怕股份量化处置不当激化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稳定;四怕按股分红削弱集体积累,影响村组发展公益事业;五怕改革费时费力,影响中心和重点工作。面对同样的改革政策,同样的工作对象,同样的工作压力,为什么有的单位在积极推进,有的单位却犹豫不定?说到底还是一个领导重视程度、思想解放力度的问题。因此,各镇、涉农街道、园区要把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解放思想的实际行动,弄懂吃透改革精神,正确看待和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工作,摒弃私心杂念和畏难情绪,坚定改革信心,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牢牢把握改革的方向和环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从试点经验看,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把“边实践、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贯穿始终,牢牢把握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环节。一是严格坚持改革的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民主决策、阳光操作,依法办事、维护稳定三个基本准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依法规范操作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及政策已经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变通。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缺乏政策依据的事项,必须提交社员民主讨论决定,确保改革方案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二是严格执行改革程序。要严格按照“建立组织,制定计划;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人员界定,股权设置;征求意见,通过方案;股份量化,公布清册;通过章程,宣告成立;总结提高,规范运作”等八个步骤实施改革,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简化和变通程序,更不得弄虚作假。三是认真组织相关会议。在实施改革过程中要努力开好四个会议,第一个是村两委会和党员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信心;第二个是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表决通过改革动议;第三个是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改革实施方案,表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测算办法;第四个是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暨首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四是严格公开公示。为确保改革在阳光下进行,改革单位必须做到“六个公示公开”,即改革实施方案、清产核资情况、人口、农龄测算结果、股东代表名单、股权清册、股份合作社章程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要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严格规范文本。为保证改革的规范运作,全区统一印制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证等格式文本及相关表式,用于各改革单位参照执行和使用。各镇、涉农街道、园区要对改革实施方案、清产核资情况和章程的草案进行严格审核,履行好相关的审批程序,力求数据与文本资料客观、真实和完整。
三要切实维护村民利益。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把维护、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谋利贯穿始终。要充分发扬民主,多让群众唱主角。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多征求群众意见,多同群众商量。出现意见分歧时,要多开会、开小会,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尤其要做好骨干群众的工作,通过骨干群众引导普通群众,以赢得绝多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共性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多数群众的意见,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个性问题要慎重对待,提交社员民主决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坚持改革的基本方向,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确保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赞成。改革到位后,既要规范运作,严格按章程办事,又要想方设法为老百姓谋取最大收益。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既要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力争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又要在保障群众收益不低于原既得收入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增加红利的分配水平,使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真正实惠。
四要不断扩大改革成果。我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在20*年底以前,将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500万元以上的村以及年可支配收入30万元或集体净资产100万元以上的组全部改革到位。截至20*年底,全区符合以上条件的村有27个,组有179个。从凤凰路街道和城东街道的试点情况看,改革的难度虽然比较大,但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要乘势而上,进一步抓好改革的推进和完善工作,不断扩大改革成果。已经完成部分组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村,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力求用最短的时间将村内所有的组全部改革到位。在此基础上,对村级资产进行核查和量化配股,年内至少完成2个整村建制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同时,要抓好已建股份合作社的规范运作,确保章程的规范实施,维护和发展社员的合法权益。尚未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镇、涉农街道和园区要迅速行动,一个组达到改革条件的,有一个就推进一个,能几个组联合推进的就联合推进,能整村建制推进的就整村推进。随着村组经济的发展,今后凡是达到改革条件的,有一家就要改革一家,确保改革不留空白。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实效
“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能否取得实效,组织领导是关键。各镇、涉农街道、园区、村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把这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明确责任。“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成效,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和村要迅速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定期分析研究“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和落实推进措施。要把“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新农村建设和三个文明检查考核的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反馈情况,对工作不认真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引起群众不满、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形成合力。开展“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将“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纳入农村基层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农经部门要加强对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业务指导,严格清产核资,规范改革程序,抓好规范运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运行情况的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其他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将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共同做好“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双创”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情况,协助解决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及所属部门要研究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从资金、物质、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要加强督查。“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党政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至少选择一个村作为自己的工作联系点;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到矛盾多、困难大的镇、街、园区、村,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并包干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到联系点上调查研究,督查和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全区“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督查指导,随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组织力量经常性地深入一线,对“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区纪委室主任以上干部要结合自己的联系点,带头到联系的镇、街、园区、村调研指导工作。区作风办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反馈“双创”活动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各镇、街、园区纪(工)委要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四要严格奖惩。市委、市政府《意见》规定,对连续三年达不到合格的镇(涉农街道)、村进行通报,并对其主要负责人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各镇、涉农街道、园区要按照这一规定,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规范和完善“双创”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考评体系,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度有考核、工作有奖惩,并形成制度,及时转化运用考核成果,切实将“双创”活动与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工作报酬相挂钩。各创建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单位要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各镇、涉农街道、园区要认真组织对所属单位的考评、示范对象的推荐上报等工作。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拟推荐区级表彰的示范点和市表彰的示范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增加考核评比工作的透明度。评比与考核时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原来的工作基础,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不能搞“一刀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凡经济增长幅度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排名均靠后,以及发生恶性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弄虚作假的单位,一律不得推荐为区级示范点和市级示范镇(涉农街道、园区)、村。凡没有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镇、涉农街道、园区,一律不得推荐表彰为合格、示范单位。
同志们,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从现在起,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双创”活动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明确责任,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一轮大跨越、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