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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治理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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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治理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商业贿赂出现以来,世界各国都采取措施加以禁止。中纪委六次全会后,反商业贿赂开始高调亮相,隐含着我国反腐败战略重点的转移,治理商业贿赂已作为今后全国上下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在此,仅以个人观点,试着从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商业贿赂的危害和如何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三个方面,并结合国情及油田公司的实际情况,浅析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

处在发展中的中国正在发生普遍的商业贿赂现象,这种现象对社会经济与政治的侵蚀消解作用毫无疑问,同样,也阻碍了我们企业的发展。追究根源,我们中国为什么会长期存在如此普遍性的现象与问题呢?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财产权的确立,为商业贿赂构筑了寄生摇篮。如今,我国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由于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运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同时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同时,我国市场体系还处在发育不成熟阶段,新旧体制的转轨时期,由于企业管理经验不足,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条件下,以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特许、获得物资成为必要和可能,这样就使商业贿赂成为了商品经济发展中市场不成熟,物资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二)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为商业贿赂广开了方便之门。我国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体制,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没有较固定的供销渠道,在原料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他们为获得物资供应就有可能行使商业贿赂行为;因为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为推销商品,他们会买通采购人员,争取交易机会;同时,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帐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三)“委托――”机制的不健全,为商业贿赂提供了企业漏洞。委托人没有足够的权利去监督人的所作所为,政府没有足够的兴趣与力量去维护委托人的委托权利,在这个不健全的“委托――”机制上,“公有制”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大的漏洞,“全民所有”使这些公共资产远远脱离其委托人而存在,人反倒成为了这些资产的实际委托人了,而真实委托人却连影子都没有,就这样,在缺乏对机制的有效治理的情况下,发生普遍的人侵吞委托人利益的事,就毫不奇怪了;但是,如果委托人有足够的权利监督人,政府有必要的兴趣维护委托人的权利,那么,就不会形成如此普遍的商业贿赂问题。

(四)商业规则形态的束缚,使得商业贿赂成为了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当今中国的商业规则形态还受脱胎于熟人社会商业习惯及计划经济时代商业规则残余的影响。熟人社会商业习惯主要表现在商业交易行为的全过程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计划经济时代商业规则则主要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配置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配置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营者以贿赂为手段购销商品的现象并不少见,而且变换各种手法,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在现实生活中的回扣现象除了现金给付之外,还有以其他方式的酬谢,有明礼暗贿赂,还有以购代贿的,甚至还有以赌博输钱代贿的等等。总之行贿是为争取交易条件与机会向受贿者提供个人现金收入或其他报酬。回扣现象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相当普遍,而且名目繁多,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科技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商业贿赂行为造成了国家大量税利的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有关假冒伪劣产品案例表明,它们之所以能在全国通行无阻,其主要法宝就是在其经营中大兴商业贿赂之风。

(四)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的竞争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状况,使生产者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以及在什么时候生产。企业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并且通过竞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是商业贿赂的出现,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贿者一边倾斜。资源及劳动不合理的流向了行贿者一边。这势必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商业贿赂为不法生产经营者大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大开方便之门。现实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泛滥,屡禁不止,不能不说,商业贿赂的诱惑是其中一大原因。

(五)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供销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为此,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2006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也自然就在情理之中。准确把握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探索反商业贿赂对策,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而且也是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配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在法治的轨道内顺利进行,推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我们上级公司分别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油田公司也相应地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针对油田公司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与设备引进、油品销售等领域展开了专项治理工作。我们认为,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结合我们油田实际,坚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建立具有油田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油田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在会议上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国资委相应地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制定的实施意见及方案也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形势,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当务之急是要提高油田公司各级部门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油田公司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既要规范油田建设市场秩序,又要保持油田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石油行业稳定,深入推进本系统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形成特色。在提高认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针对目前少数干部存在的“喊得响,抓得松”的现象,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克服治理工作“难抓”等畏难情绪。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油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油田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重,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在手上,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落实到位。

(二)抓重点,狠抓油田建设领域的治理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突出重点。油田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是在五个领域: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及油品销售。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五个重点环节,围绕油田建设中2005年以来的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与设备引进、油品销售领域中的重点环节,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全面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要着重检查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经营活动的‘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在内部管理机制上,是否有漏洞或薄弱环节,坚决纠正在油田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格查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油田建设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三要抓整改规范,重点是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抓“两头”,全面推进治理工作

抓“两头”,就是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具体地讲:一方面要把上级的精神和政策吃准、吃透。要组织全公司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油田公司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四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认真把握和实施各项治理工作,力求收到实效;另一方面要密切结合油田公司实际,把全行业的情况摸清、摸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行业的情况,针对石油行业自身的特点,发现和掌握石油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确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法规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下面基层单位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成功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手有典型,为长效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奠定基础,促进石油系统治理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

(四)抓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根本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油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规范要求进行整理,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要围绕油田公司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及油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廉政合同的执行力度;继续配合各级检察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收受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2、深化油田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投资人招标制,规范投资人招标管理。开展建设项目代建制等试点工作。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深化油田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完善油田建设各项体制,充分发挥管理体制对员工的约束作用。

3、建立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加强对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及油品销售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循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坚持依法经营,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五)抓查处,严肃处理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油田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油田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在查处过程中,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在商业贿赂活动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我们各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与公司纪委、监察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全体员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网址和信箱,广泛动员员工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商业贿赂的每一件来信来访,都要及时进行转办或直接督办,凡经查实的都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署名举报给予反馈,并将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六)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要求,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常抓不懈。油田公司各级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分兵把口,抓好各自分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通过落实责任制,把治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全系统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抽查,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通过狠抓落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油田建设新局面,确保油田行业的快速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