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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㈠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强医务人员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行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惩处违法犯
罪行为,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㈡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医院要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划、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措施,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精心安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医院和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和教育动员工作。坚持原则,严肃认真,防止走过场。
3、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医院要认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专项治理工作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要突出抓好药品、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和处方提成、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
4、严格掌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医院和各科室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线,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线,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医疗活动以及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提成或回扣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㈠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医院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院党总支会议和院务委员会议,专门部署此项治理工作。
㈡宣传教育与自查自纠阶段(6月-8月)
1、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首先,通过全体职工大会、院周会、科室晨间交班会、护士长例会等加强对中层领导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其次,各科室办出相关内容黑板报一期、各支部通过学习园地展开学习讨论、职能科室利用橱窗加大宣传力度,等。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及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深入开展“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白衣天使”新形象。首先,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主要讲话精神,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章相结合,教育医务人员分清是非,明辨荣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其次,医院和各科室集中组织职工学习医德医风规范等管理制度,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省卫生厅“三条禁令”、“六不准”、西宁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八不准”规定等,增强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大家投身到治理工作中来。第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弘扬正气。用榜样来鞭策和激励医务人员,努力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廉洁行医”的新风尚。第四,坚持警钟长鸣。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第五,对外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和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公司人员的教育,共同营造“拒收贿赂光荣,接受贿赂可耻”氛围。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确立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⑵各科室组织动员医务人员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对这项工作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细致地落实,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下死角,更不能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各科室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6月底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医院组织两位长年行风评议代表继续到门诊、住院病人及出院病人当中进行“医务人员有无吃请、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等问卷调查;同时,继续定期召开院级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病人及其家属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⑷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做出相应处理。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明情况,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㈢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政务和院务公开制度。对基建、药品、器械的购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继续定期在院务公开栏上或在有关会议上公布。继续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上墙公示,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查询制,增加收费透明度。
2、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健全医疗和护理质量长效管理机制。
3、坚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确定的药品中标价格、规格、数量采购。
4、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医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优惠等,必须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科室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私自收费等。
5、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医生不当处方点评、公示制度。
6、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建设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落实。二是医院继续与各业务单位、科室以及各科主任与医务人员签定《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廉政责任书》,规范行为,杜绝以医谋私的不法现象。三是建立科室和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凡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在提职考查、职称评审、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发现行贿的企业,除及时逐级上报外,两年内不得采购其产品。五是医院不定期对各科服务收费、合理用药、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㈣检查总结阶段(11月-12月)
11月初,各科室要将专项治理总结材料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院全面总结后上报县卫生局,予以通报。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效果不显著、走过场的科室,要派专人帮助补课和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㈠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医院成立了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工会主席、副主席及有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
㈡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
各科室要按照省、市、县以及医院的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将工作书面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㈢严肃纪律,加强督导检查
各科室对此项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绝不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消极应付甚至违规操作的科室,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屡教不改的个人按“执业医师法”和有关规定,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