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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主管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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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主管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部门主管的考核、奖惩提供准则,充分开发并利用人力资源,使部门主管能够严于律已,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质量水平,维护体系运行为最终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组长级及组长级以上的所有部门主管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所有部门主管的最终考核评议及奖惩决定。

3.2各部门主管的日常考核及奖惩工作由上级主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并通知人事部门存档。

3.3企质办负责监督对部门主管考核及奖惩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对所有部门主管进行奖励或处罚。

3.4企质办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监督,并由总经理负责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门主管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所制定的管理细则及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其确认实施的主要责任,以支持体系的运作,提高内部管理。

b.积极维护并推进体系运作,教育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义务处理好属于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有责任承担本部门违背体系运作要求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负有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的职责,并有具体运作制度及记录。

c.做事公正、胸怀宽阔、赏必信、罚必果,有责任做好岗位职责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务。

4.1.2质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门主管都应以提高质量水平为管理的最终目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水平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严格要求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照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执行,控制好质量,有义务处理好本部门内部发生的质量问题,不得推卸责任。

c.发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查明其原因并进行分析,属相关部门的,应善意反馈给相关部门,如不能协商解决,要及时报交企质办处理。

d.任何部门主管都要善于听取或接收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遇事敢于承担责任,处理问题讲究实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献力,任何浪费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严谨的报废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对于部门内部员工,主管有监督及处罚的权力,同时对造成损失的确认事实,负有连带责任。

4.1.4敬业及协作精神的考核

a.作为起码的职业道德,任何部门主管,不仅要有从事部门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还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b.属于部门主管份内的工作,不允许有推、拖、拉的现象。

c.协作精神是管理人员必备的管理技能之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属于部门内部的事务,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公司的总体发展担负责任。

d.部门之间处理问题时,对事不对人、工作务实。

4.1.5生产进度考核

a.生产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进度是企业的发展之源,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而生产进度是企业信誉和效益的保证,任何部门主管都应该将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为满足客户要求的生产及进度,作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难,为保证生产进度服务。

c.任何阻碍生产进度的主观因素都应该予以取缔。

4.2奖惩制度

4.2.1对于试用期的部门主管,由上级主管负责考核,企质办、办公室负有监督的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试用期满后,由上级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评审。必要时,请总经理或厂长列席,评审结果报由总经理审批,合格则任用,否则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宁缺勿滥。

4.2.2对于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部门制定的细则文件及规章制度不能监督并有效实施的,或是不符合体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备实际运作的可行性,却未能及时更改的部门,主管以失职论处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主管,公司优先确认调薪或升职的机会。

4.2.3对于类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诉(以ⅰ类信息反馈单的形式出现)的部门,上级主管要负责及时查明其原因,如果属部门主管处理不当或是因为没能引起重视造成的,则对其进行能力评审,并报总经理。同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类似一项,并处30元的罚款。一般事例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较严重事例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确定。事例程度确认由上级主管负责,企质办监督。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予以分析确认。

4.2.4任何部门主管和员工,均不得有违背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说明:若其运作比文件规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属违章行为),否则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酌情处罚。对于员工如确认部门主管有责任的,将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连带责任,可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多次纠正(不超过3次)仍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的,企质办要责成其上级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时纠正。

4.2.5对于隐瞒质量问题或夸大事实,或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脱责任的部门主管,企质办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情节恶劣者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质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上级部门主管提出,企质办确认落实后,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6对于不能严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职造成损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内部员工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其实际损失情况,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任何袒护人员,予以同等处理。对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主管,由其主管部门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7对于不具备敬业精神的部门主管,经说服教育没有较大起色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不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或协调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见、我行我素,影响与相关部门协作的部门主管可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都特别出色的部门主管,由其上级主管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质办汇总出各部门上一月各类不合格项的处罚情况,予以公布。并对确因部门主管责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项,将对主管处以此类处罚金额总数10%的处罚。

4.2.9所有的部门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须上交年度述职报告,由总经理批阅,并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各部门主管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4.2.10对于影响生产进度的直接或间接部门主管都将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但确因客观因素人为无法克服者除外。

5说明

5.1处罚不是目的,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可依时,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公司的发展维护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奖励也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了能激发部门主管的潜力,使其能勇于担负责任,真正发挥主管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排忧解难。

5.3上级主管负责对所属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企质办本着处事公正,赏罚分明的原则,为各部门主管提供综合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相关部门可予以监督指正,并可透过人事部门向总经理投诉。

5.4具体奖惩情况参见《企业员工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