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治理药械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理性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务院于今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是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时也列出了商业贿赂严重泛滥的六大领域,其中医药行业赫然在列。21秘书世纪网
根据国务院的分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很有必要分析和掌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同时透过现象看本质,按照其隐蔽深浅和治理难易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区别,从而研究制订出相应的治理对策,最终达到各个击破、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常见形式
1、虚开发票,给予回扣。不管是做临床的,还是面向第二终端的,这种形式的采用是比较普遍的。据我们调查,做临床的药品卖到终端,往往只有1-2个扣点,但在开具发票时,常常是5-6折。多出来的几个折点,一般都是给予相关人员的回扣。
2、变相贿赂,形式多样。直接给予现金贿赂的,一般关系都是非常熟悉和密切的,金额也一般较大,参与人员、知情人员都很少。而以下面几种变相贿赂居多,属公开的秘密:一是学术与旅游相结合的推销,邀请医生到外地名为学习,实为旅游,所有费用都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二是娱乐推销。针对医生个人娱乐爱好,邀请医生免费参与娱乐。三是赠予有价证券或珍贵纪念品。
3、参与活动,给予酬金。企业组织开展活动,然后聘请交易对象方、中间方的关键人物参加,并以劳务费、咨询费、推介费、评委费等形式支付高额酬金。
4、实物赠予,造成升溢。企业向交易对象方赠予一定数量的产品。这部分赠送的产品所带来的利益最终以升溢的形式被转移到了交易对象方的小金库或个人的腰包里。
5、期权交易,远期投资。这种形式最具隐蔽性,一般是交易双方具有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交易受益一方给予另一方经办人员的不是钱、物,而是一种远回报的承诺,待经办人员认为时机适宜的时刻再给予回报,从而减少双方的风险
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主要特征
1、表现形式的隐蔽性。尽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有回扣、贿赂、酬金等多种表现形式,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具有“账外”、“暗中”这两个要件,一般都是暗箱操作,知情人员少,一般知情人员就是参与人员或参与的授权人员,而且,都会安排一些公开的活动形式。因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2、根源存在的复杂性。一是社会大环境形成了“不给好处难办事”的“潜规则”;二是法律规章设计不到位,缺乏强有力的“明规则”;三是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竞争主要表现在价格,缺少创新等核心竞争力。
3、危害后果的严重性。一是影响医药行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二是败坏了行风、政风,腐蚀了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三是影响了医院的管理、服务和医技水平的提高;四是侵害了群众的健康权益和消费权益;五是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4、治理工作的艰巨性。由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表现形式的隐蔽性和根源存在的复杂性,加之监管体制的不顺、法律处罚力度弱等原因,使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存在“司法行政打架、监管部门交叉”等现实困难。
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治理对策
1、加强诚信建设是基础。生命健康是人类赖以永续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保障,诚信是人类发展生产力、促进文明进步的最基本道德准则。商业贿赂行为之所以在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泛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道德层面审视,毫无疑问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要坚持将诚信上升为企业理念的高度,体现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营销方式等各个环节和层面上,督促企业打造“诚信品牌”和“品牌诚信”。
2、规范公权行使是前提。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公共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从而为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和利益提供了便利。就拿药品进入医院所需打点的几个环节而言,无论是仓库保管员,还是药房主任;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医药代表为什么会给他们回扣,原因就在于他们每个人的职业行为中都握有一种公权,而且这种公权的行使都带有某种程度的随意性。因此,规范公权行使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前提条件。我们应该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杜绝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最终消除商业贿赂生存的土壤。
3、加大法治力度是重点。总理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因此,我们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也必须依法而行,依法而治,不断加大法治的力度。目前,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未出台之前,在治理商业贿赂存在多头管理的现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借鉴国家工商总局1996年颁布《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这一做法,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出台有关禁止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意见和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提供依法治理的依据。
4、提高创新能力是关键。有资料表明,我国4000多家制药企业抵不上美国辉瑞这1家制药公司,而且普遍存在低重复建设问题,缺乏独具创新的产品,因而企业生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价格、关系等非核心竞争力因素,商业贿赂行为也随之成了许多企业无奈的选择。为此,我们应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战略要求,努力提高整个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的创新能力,使大部分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具有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医药市场互相补充、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5、形成完善市场是根本。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最主要特征,就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进展缓慢,以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的不完善,主导医药市场资源配置的仍然是带有明显公权性质的各方力量。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打破公立医院在医药市场的垄断地位,着力推动完全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使一切商业行为都尽可能地在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统一的市场规则下进行,这才是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釜底抽薪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