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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电视会议,通报卫生部督导组对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督导反馈意见,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刚才,××同志通报了卫生部督导组对我省检查督导的反馈意见,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督导组指出的三个问题和四条建议,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坚定信心,把握重点,带头清查和纠正2001年以来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力争把突出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以实际行动规范行业行为。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我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客观评价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7月份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以来,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们要认真总结、客观评价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其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㈠自查自纠工作的进展情况。全省卫生系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意见,层层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查摆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7月初,我厅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动员会,总结动员教育阶段工作情况,对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7月下旬,卫生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期间,专题研究部署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进卫生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各级各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对自查自纠工作普遍进行了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计划,细化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为查纠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了组织领导和政策保证。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规范,实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的目标要求。这次卫生部督导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抽样调查的455名医疗卫生工作者对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知晓率达到100%,支持专项治理工作的达到99.3%,表明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扩大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卫生厅与大众报业集团大众网合作,开展卫生系统治贿宣传活动,公开政策信息,展现治理成果,动员群众参与、检验实践效果。部分地市和单位能够及时沟通信息,以简报、工作动态等形式主动向厅治贿办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一些较好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并经省治贿办原则同意,我厅制定下发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指导意见》,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环节、工作方法以及相关的政策界限等都作了具体要求和明确界定。为抓好落实,厅治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3次督导检查,了解各市和省部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自查自纠。××市卫生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结合纠风工作开展对被巡视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市卫生局在各医疗单位建立起专职帮教人员队伍,有的放矢地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说服工作;××市人民医院把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省立医院、省疾控中心对2001年以来本单位的基本建设、医用设备、药品(疫苗)及耗材招标采购、社会和企业捐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处理意见。为做好上缴非法所得财物的管理工作,省卫生厅和17市卫生行政部门均已建立或明确专项账户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全省卫生系统已有192.7万元涉嫌商业贿赂非法所得钱款主动上缴入账,其中××已上缴帐户62万多元。××医院结合当地案件查处工作,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动员相关人员上缴不正当收入。四是认真处理投诉举报,积极推动案件查办工作。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传真)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开通了“举报信箱”,鼓励和支持群众投诉举报。驻厅纪检组和厅治贿办案件组共接到举报投诉210余件,均按规定程序予以转办或自办,逐件提出核查处理意见;线索清楚、问题明显的正在认真组织核查,部分案件已经办结。各级卫生部门积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根据各市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在卫生系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共涉及101人,与往年案发情况相比,单位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案发数量比例略有上升,业务科室负责人比例有明显增加。为了推进案件查办工作,8月10-11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在对各市、各单位前一阶段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交流的基础上,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力求在自办案件上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部门坚持边查漏洞、边整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省卫生厅出台了《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文件,针对全省行风民主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十个方面的整改意见,着力加强医院管理,控制医药费用,改进行业作风。全省继续推广单病种限价收费做法,已有25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单病种限价收费,限价病种收费平均下降21%,让利患者2396.62万元。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448个,占应参加医疗机构总数的84.69%,中标药品交易采购额23.24亿元,招标药品售价平均下降17.21%。××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管理审计检查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向全系统发出了“严禁收受回扣、提成,严禁牟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八项禁令”,建立了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卫生局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建立了廉政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医院成立了药品采购中心,推行药品采购的“阳光工程”;××医院建立低值耗材超市,实行全成本核算;省疾控中心建立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医药购销活动中产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医院、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均开展了大幅度降低药价工作,其中××医院对63种药品实行降价,降价幅度达到50%。六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全省卫生系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手抓卫生改革与发展毫不放松,一手抓治贿专项工作毫不动摇”,努力实现既要解决商业贿赂方面的突出问题,又要维护好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的目标。今年以来,全省卫生系统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三个不变”、突出“三大重点”、完成“六项任务”的总体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医疗卫生队伍比较稳定,医疗秩序良好,卫生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㈡主要问题和不足。我省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各单位积极探索实施了一些新举措,收到一些效果,这次卫生部督导组对我省专项治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正如卫生部督导组明确指出的,目前自查自纠工作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正当交易之风初步刹住,但存在的问题纠正不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经过广泛教育,深入宣传,全省卫生系统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活动及临床诊疗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省(部)属医院的门诊人均费用增长趋势减缓,住院床日均费用较去年下降3.8%。但是查纠2001年以来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办法不多。不少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甚至没有按照要求对2001年以来项目招标、基建工程、药品(疫苗)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医用耗材购置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合资合作项目以及接受的各种名义的捐助赞助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梳理,没有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没能及时研究纠正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以至于过早轻率地断定本单位没有不正当交易或商业贿赂现象,自查自纠工作存在着走过场的危险。二是部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充分发挥自查自纠的带头示范作用。卫生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五项治理重点,这五项重点内容有四项是针对各级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搞好自查自纠,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处理“正己与正人”的关系,全面履行自查自纠的双重职责,不少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很好地把握住五项重点,忽视了单位集体行为、领导干部没有身体力行,领导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查纠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力度不大,成为卫生系统自查自纠进展不快的重要原因。三是案件查办工作滞后。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案件查办工作仍是薄弱环节,没有与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以案促查、以案促纠效果不明显,影响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如果案件查办深入不下去,就无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自查自纠以至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法律界限已经明确,我在7月初全省自查自纠动员会上,从刑法修正案(六)扩大商业贿赂犯罪主体、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卫生系统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期性以及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四个方面,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充分地阐述和动员。目前,自查自纠时限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各级领导干部、重点部门科室及其相关人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对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政策学习把握得不够全面深刻,没有充分抓住国家给予的政策机遇,深入扎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在这次卫生部督导抽检的12家医疗机构中,有7家医院称:“经自查自纠,未发现本单位2001年以来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交易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只讲制度建设取得的成绩,不谈自查自纠发现了哪些问题。这是否说明我省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情况并不严重?实际情况可怕并非如此。据8月中旬卫生部治贿办案件查处工作会议提供数据:东部沿海某经济发达省份卫生系统上缴不正当所得合计已超过2000多万元;某省仅一个地级市通过检察机关办案,已上缴1000万元;某经济欠发达省份的一个地级市,检察机关发出通告,限定7月5日前有问题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必须将不当收入上缴,截至7月4日只缴了40万,到7月5日,1100人上缴267万元,上缴人员占有处方权医生的76%!虽然各地上缴的钱数并不能作为衡量查纠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但是对照其他省市这一系列数据和比例,我们这个拥有一万多所医疗卫生机构、30万医疗卫生工作者的人口大省,自查自纠上缴帐户不正当交易所得不到200万元,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从我省的实际出发,过早地断定没有问题或是问题很少是十分盲目和有害的,事实上我们并不是无错可纠,而是工作不实,力度不大。
从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几十件案例来看,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的发案面几乎涉及到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方面,涉案人员几乎涉及各个层面,受贿方式和手段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这足以说明医疗卫生行业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性和普遍性。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至今,我厅多次和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沟通联系,部分市卫生部门也报告了有关情况。据了解,各级检察、工商、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不少案件线索,目前之所以放缓了办案的步伐,以外围调查、收集线索为主,是因为卫生部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为卫生行业争取到了“宽厚”政策,确定了一个自查自纠的时限,希望把问题在单位内、行业内、系统内自查自纠解决,而不要被动地等执法执纪机关查办。局面的暂时平稳绝不意味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就此半途而废,草草收场。从10月份开始,执法执纪机关将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一旦自查自纠时限过去,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说清的,没有如实上缴非法所得的,必将受到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严惩。对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央以及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心已定,就是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认真梳理分析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完善制度,创新体制,建立健全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无论什么单位,不管什么人,凡涉嫌2001年以来专项治理的重点都要一查到底,坚决纠正,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或消极观望情绪,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确保政令畅通。要眼睛向内,严于律己,勇于正视问题,通过主动自查自纠解决问题、轻装上阵。
现在距离9月30日自查自纠的截至时限只有20多天,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反复强调,国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时,之所以确定3个月自查自纠的期限和从宽处理的政策,是充分考虑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社会背景和客观因素,为我们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整改机会。这既是对我们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关心爱护。凡在自查自纠期限主动说清问题、如实上缴财物的,都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于处理。9月30日以后执法执纪机关查出的问题,将不再执行这条政策。自查自纠的目的是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惩处极少数,通过全面而彻底地自查自纠,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行业内部,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各单位,特别是5项重点范围相关人员一定要珍惜自查自纠的有限时间,把握并利用好国家规定的方针政策,主动说清问题、如实上缴财物,切不可避重就轻,因小失大,错失良机,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与厚望。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分析总结自查自纠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不足,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严肃整改,加大力度,力争卫生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在规定时限里取得突破性进展。
㈠各级卫生行政机关要带头搞好自查自纠。卫生行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肩负着双重任务,既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系统内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又要身体力行,带头搞好行政机关的自查自纠。要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两个自查自纠指导意见的要求,对2001年以来下列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清理:一是机关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医疗卫生机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索贿受贿的行为,在行政许可和审核审查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三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四是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凡存在上述问题者,都要主动讲清问题,全额上缴非法所得,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以权谋私行为。
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自查自纠。要根据自查自纠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全面而深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审核合同或协议、审查资金帐目等方式方法,对2001年以来本单位项目招标、基建工程、药品(疫苗)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医用材料和医用耗材购置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合资合作项目以及接受各种名义的捐助赞助情况等进行自查梳理,了解掌握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经办人员和最终结果,重点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查清问题,抓紧整改,并上缴非法所得。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工作。继续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动员相关人员端正态度,筑牢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意见的政策规定,人人明白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哪些情况可以从轻处理,哪些情况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以及适用于自查自纠宽大政策的具体时限,等等,使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把握自查自纠的时限要求和政策界限,消除顾虑,分清是非,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要扎实做好重点帮扶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个别谈心等有多种形式,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自查自纠不主动者,进行重点帮助;对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有举报反映问题的部门和人员,必须纳入重点帮扶教育范围,讲明政策,晓以利害,澄清认识,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加快工作进展。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带好头,做表率,走在自查自纠的前列。
㈢凡存有问题的人员要主动、彻底自查自纠。所谓主动,就是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认识错误,上缴财物,争取从轻或免于责任追究。不要错过规定时限、被动地等待查办案件。所谓彻底,就是如实全部上缴不正当所得,不上缴或是少上缴势必留下遗憾。这里我讲讲卫生部前段时间通报的两个典型案例,一个正面典型,一个反面典型,两个都是药剂科科长。正面典型:检察机关掌握了2万元线索,本人自查上缴4万元,从宽处理,不予追究;反面典型:检察机关掌握了2万元线索,本人缴了3000元,归案以后又缴出十几万元,判了15年。凡存有问题的人员一定要从这两个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领会好、把握好政策界限,抓紧说清问题,如实上缴非法所得,在自查自纠有限的时间里把问题解决好。
㈣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要坚持查办案件与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查办案件是促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的必要手段和动力。针对当前部分地方自查自纠工作进展不快等问题,各级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解决和处理商业贿赂问题,强化教育和警示效果,推进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当前的案件查办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对所有举报投诉线索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依据纪检监察办案程序,形成快速办案机制,不得积案、压案、瞒案;二是凡线索比较清楚,问题比较集中的,要立即组织核查;三是凡核查清楚、取证落实的,要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四是凡上级批办要结果的案件,必须认真组织核查,及时上报结果,做到有案必报、报则必准,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五是凡已办结的案件,包括执法执纪机(关办理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形成信息畅通的渠道。案件查办工作既要把握政策,又要讲究方法策略,不能影响涉案地区和单位的正常运转,注意维护好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各级各单位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是要层层组织开展督导工作,消除工作死角,严防走过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专项治理工作的“三条标准”,即问题要解决、行为要规范、长效机制要健全,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掌握自查自纠工作动态。要改进督导的方式方法,通过明查暗访、个别谈话等多种有效形式,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畅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联系,及时沟通工作进展,特别是做好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两个自查自纠指导意见有关政策的协商。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对一些重大的、跨行业、跨地区、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各级各单位要主动与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沟通联系,请求协助和支持,形成案件查办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单位每周至少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从明天开始至9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实行各级专用账户上缴财物情况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之前,各市要把各账户当日上缴资金情况报厅治贿办整规组。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全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自查自纠时限过后,哪个部门、单位再查出有关问题,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评先选优资格1-3年;对违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职称缓评缓聘、高职低聘、吊销其执业执照等处理。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卫生行业管理与服务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通过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同志们,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自查自纠,打赢攻坚战,实现新突破,为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