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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全国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之际,我们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具有特殊的意义。下面,我就20*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和20*年的工作部署谈几点意见。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两条主线,以修改《建筑法》为契机,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标准造价管理,加强农民工培训和改善就业环境和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全行业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20*年,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形势下,建筑业的绝对产值仍比20*年有所增长,实现增加值95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621亿元,增长19.5%,上缴税金959亿元,增长26.4%,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20*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成就显著,青藏铁路已累计铺轨743公里,西气东输工程全线投入商业运营,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同时开工建设等,显示出了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的勃勃生机。对外工程承包发展迅速,20*年完成对外承包营业额174.7亿美元,同比增长26%;新签合同额238.4亿美元,同比增长35%。据美国《工程新闻记录》评选的20*年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中,中国公司有47家进入排行榜,比上年又增加4家。中建、中港、中国路桥等一批优势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许多项目都受到所在国政府和业主的好评。
(二)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取得阶段性成果
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年,根据各地的书面上报资料,已解决的拖欠工程款超过50%(包括部分在建项目)。我们对20*年以前存在拖欠的已竣工项目逐项建立档案,共清理出13.2万个拖欠项目,拖欠总额1860亿元。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逐项核实,20*年2月28日,已解决825亿元,占已竣工工程拖欠的44%(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7*亿元,已解决271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8%)。其中,*等地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达50%以上。但还有部分省市还款比例比较低,其中不足30%的有青海、河南、广东、云南等。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国20*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绝大部分已经偿还,农民工工资的历史陈欠已基本解决。截至20*年2月4日,全国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7亿元,已经偿还334亿元,按期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部门配合地方努力,清欠工作进展顺利。解决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协商会议17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报告和通报制度,组织进行重点地区和项目的督办。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建立了日报、月报制度,健全了举报投诉、有诉必查制度,对隐瞒不报或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及时依法做出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山东省政府对财政比较困难的十几个县,从税收、省补助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统筹安排本级财政建设资金用于偿还拖欠;新疆自治区政府对53个拖欠新疆建工集团的政府项目进行现场办公,与欠款的建设单位签订了还款协议,乌鲁木齐市政府拿出1亿元用于偿还市本级财政拖欠工程款;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对无偿还能力或偿还资金确有困难的政府工程,采取由县政府向有关部门一次性提前借支和为乡政府垫付,再从今后的预算中扣除的办法解决政府拖欠,保证了清欠计划的顺利完成。
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管理办法》。四川省采取措施对不执行清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市场行为限制制度。江苏省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扣企业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无限期地停止其参加工程投标等综合性处罚。湖南省公示了拖欠工程款单位的名单,将这些单位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实行全面的市场禁入措施。天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卡制度。上海建立了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河北省实行了农民工工资公示牌制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
(三)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得新的进展
全国统一建筑市场逐渐形成。建设部和铁道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具有甲级公路设计资质的企业、具有公路施工特级资质的企业以及有关的监理企业可以承揽相关的铁路工程,进一步开放了铁路建设市场。许多省市已经将外地队伍进入本地市场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了外地队伍管理费等歧视性政策。
健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完善了招投标活动运作规则。召开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现场会,对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思路进行了研究探讨。北京市建立了一整套从招标、开标、专家抽取到评标全过程的监控系统。上海通过事前抓工程量清单招标、事中抓专家评标公正、事后抓公正度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方式。天津、上海、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云南等省市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加大执法力度惩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业主的市场违规行为,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据对北京等14个省市的统计,20*年在建工程项目144245个,总投资12673.37亿元,查出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项目1*2个,投资额174.63亿元,分别占在建工程项目的0.74%和1.37%,涉及1184个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已对有关单位进行了处罚。
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各地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深圳市组建“建筑工务署”,将主要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了管理范围。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部分城市组建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机构,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启动了试点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状况分析等多项专题报告,为修订《建筑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建筑法》的前期修订工作基本完成,修改稿扩大了《建筑法》适用范围,强化了对从事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尤其是对业主行为的规范,严格区分了政府投资工程和其它投资工程的不同监管模式,明确提出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加强了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批关于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
健全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为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我部组织进行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招标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健全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为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启动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完成了内地与香港注册建筑师资格互认工作。
建立集中受理审查机制。为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我部确定了集中受理审查的工作制度,调整简化了资质管理程序及日常变更程序。各地也积极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浙江、上海、福建等地,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资质审查程序以及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五)全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20*年,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咬住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下降,去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与20*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1.46%和13.12%。二是重大、特大事故减少,去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与20*年同比分别下降了12.50%和18.60%;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起、死亡2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与20*年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53.33%。三是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全国有24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湖南、江西、黑龙江等11个省区市死亡人数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北京、吉林、上海、四川、青海等10个地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层级监督制度,并组织了19个检查组,对河南、广东等十几个事故多发省份进行了重点督查;建立了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安全事故约谈制度以及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开通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企业和个人安全不良记录向全社会公示,将重大事故情况即时向社会;建立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完成了《20*年度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颁布实施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施了以施工图审查为核心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提出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意见,对勘察质量进行了专项治理;了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桥梁质量安全隐患管理的通知,组织全国30个省区市对2367项大型公共建设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结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纠正。贯彻落实建设部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将对外承包企业的海外工程质量情况同国内企业资质进行挂钩,会同商务部共同组织了两批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建设上海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是新时期加强党执政建设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我部领导高度重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派人并组织专家赴三所干部学院检查工程质量,指导工程建设。目前,三所学院已经开学,中组部的领导同志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起草制定了《建设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了地铁、城市桥梁、供气、供水等应急预案的联络、协调工作。会同安全部、国家安管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地铁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标准、事故预防及设计、建设审查指导等工作。
(六)工程标准造价管理工作日趋完善
逐步形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全面开展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提出了今后3-5年的工作规划。全年新批准标准2*项,其中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121项,地方标准73项。进一步完善了地铁和轨道交通的相关标准。会同卫生部研究并落实了18项公共卫生设施方面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编制任务,完成并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启动了《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针对一个时期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带来的影响,北京、广东、湖北、河南、甘肃等地造价管理部门,提出适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的钢材、水泥结算价格调整的意见。
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建设部会同民政、老龄、残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北京等12个创建城市的建设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了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无障碍设施,极大便利了残疾人、老年人和全社会成员的出行和生活,20*年12月通过验收,被命名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
(七)继续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起草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现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我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建筑业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提出了方向。江苏、福建、湖北、山东、湖南等地已经颁发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促进地方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
努力改善建筑业农民工就业环境。我部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办法》,明确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逐步杜绝使用无资质劳务企业的行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进一步简化农民工用工手续、积极引导农民工成立劳务分包企业,加快建设系统劳务用工信息系统建设,减少农民工的盲目流动,在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研究制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进行了更新,宣传贯彻《20*-20*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努力促进建筑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20*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六点:一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谨慎实践,与时俱进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调整不合时宜,束缚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些制度、标准、观念和作法,使我们的工作富有成果;二是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过去管具体、管微观的工作方式向宏观管理和依法行政转变,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成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三是明确工作主线,全面联系、辩证统一地分析问题,提倡开放式管理,树立协调配合的工作理念,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的效率,在改革发展和协调配合中解决问题,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四是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专家资源、行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和智慧,深入研究问题,提高决策科学性,不断建立适应国民经济全局性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五是形成不断学习的工作氛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术讨论,建立学习型政府引领学习型社会,不断提高行业的政治水平和监管水平;六是充分发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各地工作交流,及时发现总结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大家共同提高。
20*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尚有一定差距。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依然艰巨,业主行为不规范问题还较为突出,承建单位自律能力差,工程监理、造价等咨询机构发育不完善,市场中介环节还很薄弱;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任重道远,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没有形成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调节机制;三是城市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理能力不强,村镇建设中农民自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四是工程建设中的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工作亟待加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工作刚刚起步,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同志们,让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程建设工作,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焕发出的强大力量,落实在20*年的各项工作中,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做得更好而共同努力。快实现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制度创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企业改制的政策措施,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支持国有企业尽快完成改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抓好本地区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改革。中央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改革,按照国资委的部署,由各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以具有综合实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为“龙头”,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改造成为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能力的综合性工程公司,做强做大,增强我国建筑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