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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拆除违法建筑动员大会,这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这之前,有关部门已向掌握的违建户发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上门对所有已发现的违建户进行了教育,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桐君街道和有关行政村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从违建户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情况看,效果不是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推进拆违工作,不然就无法制止违法建筑的蔓延。由于“拆违”是得罪人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协调一致。刚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小林同志就下一步拆违工作作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拆违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违法建筑的危害性,统一对拆违工作的思想认识
违法建筑,简单地讲就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以外的建筑。不管是个人的、企业的、组织的、社团的,只要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建造违法建筑首先是利益驱动问题,违法建筑一般都用于开店出租,“含金量”较高,所处地段也较好。这种违建物要么侵占了公共空间,包括侵占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侵占绿地、侵占人行道等,这是损公肥私;要么损害他人的利益,侵犯他人的权利,比如乱搭乱建,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并造成邻里纠纷,这叫损人利已。比较突出的如瑶琳路旁边的违法建筑,大部分是用于开店营业的,由于经营成本低,严重影响周围那些经过合法程序审批的营业房内经营户利益。同时,违建物开设营业场所一般都没有设停车场,旁边的城市主干道因此被当成各种车辆无序停放的场所,这又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所以,以违法建筑致富,与法制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原杭州市市长、现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称违法建筑行为是“阳光下的一种犯罪,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这种说法十分恰当,因为违法建筑物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违法行为,它侵占了公众空间,损害了公众利益和他人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市场秩序。所以,必须加以坚决制止。
2、严重影响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规划是龙头,高起点规划是搞好城市建设的前提。桐庐县城市总体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具有严肃性,不得任意改变,不得违反规划搞建设。如果不该建房的地方建了房子,不该搭建的地方搭了棚子,规划岂不成了“豆腐规划”了?城市建设还怎么有序进行?规划本身具有刚性和严肃性,这是城市建设的一个规则,不按这个规则实施,城市建设一定杂乱无章,提高城市品位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里还有一个执行土地管理法的问题。刚才我们讲了建造违法建筑是“阳光下的犯罪”,在全国上下大力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情况下,竟然还有这样一些人敢明目张胆地侵占集体和国有土地,从土地管理法的角度来讲也要依法从严查处。规划有规划法,土管有土管法,必须增强其刚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严重影响“山水福地、人居佳境”的打造。去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打造“山水福地、人居佳境、旅游胜地”的目标,主要是基于我们桐庐有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现在看起来,违法建筑的发生、蔓延,严重影响了这个目标的实现。违法建筑往往伴随着“脏、乱、差”,它们是孪生兄弟。违法建筑多的地方,秩序往往比较乱,卫生状况比较差,有的违法建筑开成饭店后,污水横流,蚊蝇满天飞,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环境、生存质量。要把桐庐建设成为“山水福地、人居佳境、旅游胜地”,必须把环境卫生整治好、把县城建设好。为此,县委、县政府提出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抓手,大力开展“脏、乱、差”的整治。如果违法建筑不拆除,“脏、乱、差”整治就难以取得好的成效,城市品位就难以提高。如果我们任凭违法建筑蔓延,必然毁掉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成果,破坏富春江的美景,严重损害“山水福地、人居佳境”的美誉。
4、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一直在倡导和坚持的。现在,人民群众要求制止和惩处违法建筑的来信来访、举报不断,呼声越来越强烈,对此如果我们置之不理,就是没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没有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没有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无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对群众感情的麻木不仁。而且,有些违建户还是党员干部,他们的行为已经直接损害了党的形象,理应受到查处。另外,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发现违建现象不去查处,就是有法不依,就是政府不作为,就是向违法者、投机者让步,这些都将大大影响政府在社会上的公信度。
从以上四个方面分析,违法建筑物的危害性、严重性是很大的,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制止违法建筑的发生甚至蔓延。所以,拆除违法建筑就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有序建设;就是为了把桐庐建设的更加美丽,更具魅力。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实施强制拆违一定要做到干部群众认识的一致性、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政府行动的坚定性。各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调动作,合力推进。
1、营造氛围促进拆违。在实施强拆之前,广播、电视、《今日桐庐》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开设专栏、专题,讲清违法建筑的危害性,既要说理,又要有实景,图文并茂,还可以开一些座谈会,让群众讨论,增强说服力。我建议新闻部门到违法建筑多的地方去看看那里的卫生状况是怎么样的,要通过媒体让群众进一步认识违建带来的危害。我提供一个采访对象,在瑶琳路梅苑人家对面的饭店旁,污水横流、一塌糊涂。新闻媒体既要宣传自行拆违户,又要曝光钉子户,对逾期不拆的要公开点名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拆违的共识,形成违法建筑“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
2、教育引导自行拆违。我们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依法拆违工作中去。违建户的违法建筑要拆掉,这是必须的,对于违建户而言会有损失,当然这是咎由自取的,如果能自行拆除的话,或许能减少损失。所以,现在尽管已到了强拆期限,但宽限几天,违建户能自行拆除的话,政府可以考虑。同时,对一些住房确实困难的违建户,通过必要的公示后,可以考虑缓拆。
3、明确对象,重点拆违。拆违要动真格,决不能做样子,隔靴搔痒、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是绝对不行的。要重点先盯住两种对象,坚决予以拆除:一是党员干部必须先拆。党员干部本来就不能做这种违法的事情,在拆违的过程中,确切地讲这不是让你去发挥“带头”作用的,这只是给你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正人先正已,连自己的队伍都管不好,还管什么老百姓,还谈什么以身作则。希望这些党员干部能充分认识违建物的危害性,抓住这次改错的机会,争取从宽处理。二是违建物档次较高、造价较高的先拆。要让社会知道搞违建的代价是不小的,搞违建是要付出成本的,政府拆违的决心是坚定的,不是做样子的。在这里要明确地告诉大家,对于违法建筑,不管是谁,不管他的“来头有多大,靠山有多硬,脾气有多霸道,钉子扎的有多深”,都要毫不含糊地坚决“拔除”,坚决拆掉。只要严格执法,大多数群众是会支持的,只有我们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才会受到老百姓的批评,从来没有因为政府执法严格而受到老百姓批评的事。
4、落实责任督促拆违。我们希望强制拆除的是极少数,不希望第一批排出的57户违建户都成为强拆对象。因此,会后请桐君街道与相关村、社区共同研究,要召开违建户会议,做深入工作,讲明政策,让他们放弃侥幸心理。桐君街道党工委、纪检委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找党员或干部违建户进行谈话告诫,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要摸清违建户工作的单位,将工作落实到所在单位、行政村和社区,落实到街道干部身上,采取“干部包户做工作”的办法,努力实现自行拆违。
5、严肃纪律保障拆违。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属党员干部的违法建筑户要立案并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理,对规定期限内不拆除而实施强拆的,要给予从重处理。有的违建户在县内有不少亲戚朋友,有的亲戚朋友还有一定的地位,希望他们的亲戚朋友能主动承担起帮教的责任,决不能不帮教反而添乱、帮助暗中出主意或“献计献策”,甚至公然袒护出面说情,一旦发现以上情况,纪检部门要记录在案,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6、形成合力强制拆违。拆违决不仅仅是城管、建设、国土部门的事,是大家的事,全社会的事。希望加强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在实施强拆时,要加强领导,领导要靠前指挥,到场指挥。要细化方案,做到尽可能仔细全面。要保证有足够的力量,确保拆违的强大声势,顺利推进拆违工作。
三、加强事前监督,防止违法建筑物的形成
违建物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监管不力、拆违不力造成的。有的是没有巡查到位,等到发现时已经形成了;有的是对发现正在建的新违建,只发一纸责令停工通知书了事;有的是业主不听劝告,继续我行我素搞违建,一些执法单位也不采取制约措施,只是再发通知书,任其一层一层造上去,等建成了再组织队伍浩浩荡荡进行拆除,这样不仅会给个人、集体、国家带来损失,也会增加拆违的阻力和难度,容易形成新违建在一定时段内积累,导致群起哄建和蔓延成风的危险。所以,我们还是要加强监管、巡查,及时地制止和拆除建筑物。
如何预防违法建筑的产生?我认为:一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对拆违工作要做好打长期硬仗的思想准备,要抓反复、反复抓。我们正处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不断向周边农村延伸,越往城市边缘违建物就越多。所以,我们要不断地排查摸底,把违建物搞清楚,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仗要一仗一仗地打,拆违工作要一波一波地推进,思想上一定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消除厌战、厌倦情绪。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处理。要划定区域,固定责任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巡逻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国土部门有一条很好的经验,就是对土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我觉得城市的管理其实更具备网格化管理的条件,城市管理完全可以责任到人,树立一块区域管理责任人的牌子,牌子上明确管理责任人的职责、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老百姓举报,其实老百姓是一支不用花钱的监督、管理队伍。一旦发现正在建设中的新违法建筑,一定要快速、果断地拆除,决不能姑息迁就或手软无力,要将新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把加强城市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拆除违法建筑纳入有关部门、街道、村的考核,并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年终奖金挂钩,真正地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四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强拆之后必将激起群众做好拆违工作的信心,同时,也会使一部分群众产生不平衡心理,使更多的人参与监督举报,对这些举报要保护、鼓励,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支持,要加大举报的查处力度。要畅通专门的信息举报渠道,对群众的举报来访做到有记载、有核实、有反馈。
此外,我们还要将拆违与县城改造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拆违还路、拆违还绿,做到违法建筑拆到哪里,改造整治工作就跟到哪里。不要拆到哪里,破败的样子就出现在哪里。也就是说拆违后该绿化的要绿化,该搞公建的就尽快搞公建,这样就能以实实在在的拆违成果向群众展示,以此来教育群众,进一步统一对拆违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鼓舞干部群众做好拆违工作的信心。
同志们,拆除违建,依法管理城市是我们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能否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是对我们大局意识、法制意识、组织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次直接检验。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真抓实干,顶真碰硬,克难攻坚,不断开创城市管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