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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妥善安置,多方帮扶,切实做好特困户帮扶工作
㈠抓紧解决贫困农户住房重建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帮助特困农户住房重建的各项政策。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建房特困难农户的农村住房重建政府补助政策、特殊党费帮扶政策、贫困农户贷款政策及对贫困农户帮扶的特殊政策,帮助其解决住房重建资金等问题。二是切实用好困难农户住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对落实政府性补助资金后仍无力筹措农房重建资金的困难农户,各乡镇要再次进行彻底摸排,逐户进行核实,统一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县兴旺国投公司,并协调金融机构尽快安排贷款。对已在金融机构贷过款而建房未完工、资金仍然存在问题的困难群众,通过核实,在未超出规定贷款限额的情况下,仍可以继续享受担保贷款政策,确保农房重建工作顺利完成。三是继续开展“1+1”帮建活动。按照“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帮村、党员干部帮户”的结对帮扶机制,对重建住房不能开工和无法完工的特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帮扶,一对一地帮助其解决建房中的具体问题,确保这部分群众住进新房过新年。
㈡着力解决灾区特困群众生活保障问题。一是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根据上级要求,对因地震灾害导致主要劳动力遇难或致残且无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在继续享受低保和“五保”的基础上,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按每户每月3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五个月临时生活救助金,所需资金从救灾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上按要求予以配套。民政部门要清理核定特困户户数,建立救助台账,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筹集专项帮扶财政性资金。帮扶因灾致贫特困户是一项较长时期的任务,县财政要筹集专项帮扶的财政性资金,建立保障灾区特困户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三是切实关心建房特困农户的基本生活。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特困户建房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月底已基本完成了1044户特困农户建房任务。在11月25日以前,县直机关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对各自联系帮扶的特困对象进行一次走访,了解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确保联系帮扶对象安全温暖过冬。
㈢优先解决灾区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问题。一是认真抓好耕地调剂和土地整理复垦。目前,耕地调剂补助资金还未到位,要督促、帮助解决在耕地调剂中遇到的困难,尽快让失地农民分到土地,抓紧时间耕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努力提高土地品质,增加灾区农户生产资料来源。二是大力帮助灾区失地家庭优先就业。对失地农民家庭中的剩余劳动力,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优先协调提供就业机会,优先安排提供就业职能培训,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三是依托涉地资金促进受灾群众就业。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灾毁耕地复垦整理资金,既妥善解决因灾失地农民的土地耕种和粮食来源问题,又尽量让失地农民在参与土地复耕整理、地质灾害治理中获得收入。要引导调出土地的群众使用好耕地调剂补助资金,选准产业项目,努力增加收入。
㈣统筹解决特困群众其他困难问题。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特困户的负债情况进行清理,深入开展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组织引导特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就业创业解决建房负债和生活来源问题。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具体办法。针对特困户子女上学难问题,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个别贫困户子女上学仍然存在困难的要制定帮助方案,民政部门要将在校的特困户子女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乡镇政府要根据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确保特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得到解决。
㈤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5.12”地震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的意见》(旺委发〔2009〕32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旺委办〔2009〕219号)精神及要求,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第一阶段工作。一是加强摸底排查。县级帮扶部门和各乡镇要对地震受灾农户特别是农房重建户的人口状况、劳动力状况、经济收入及构成状况、承包耕地及山林林地状况、农房重建贷款状况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一户一卡”,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务必在11月18日前将统计表及电子文档报县委农工委。二是搞好科学规划。在对地震受灾农户特别是农房重建户进行摸底排查的同时,围绕每户受灾农户达到“五个一”和“不欠贷”的三年目标任务,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结合区域发展产业布局,以户为单元、村为基础、乡镇为单位做好科学规划,务必把“五个一”的内容具体规划到户、到项目、到年度。实行以户建卡、以村造表、以乡造册、以县汇总,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表、一乡一册。每个农户的规划卡(表)要在该户张贴上墙,乡镇要建立电子台帐,确保在2009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全面启动实施。各乡镇要抓好重建户生产、生活设施的配套和环境打造工作,制定农民创新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加紧组织实施,搞好技术培训,加强劳务输出,加快实施各类农业项目,促进地震受灾农户尤其是农房重建户、贷款户尽快见到成效,增加收入。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开展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明确任务,落实帮扶措施,做好每一户产业发展、创业增收工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旺委〔2009〕3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帮扶措施,指派专门领导和专职干部驻乡开展帮扶,搞好指导、协调。县委农工委负责对全县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县目标办负责检查考核,从2010年起,每年制定当年的考核办法,纳入当年的考核内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同配合,打好总体战,共同推进,不断把此项活动引向深入,让广大地震受灾农户见实效、得实惠。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确保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从刚才县民政局通报的农房重建情况来看,目前我县灾后农房重建不容乐观,扫尾工作任务还很艰巨,要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实现“建好新房过新年”的目标,关键就看在座的各位能否打好这场“百日攻坚战”。各乡镇务必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扫尾进度,千方百计按时保量完成任务。一是要认真分析,迅速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真正把情况摸准、摸实。二是对未开工的农户,要督促立马动工,特别要尽快与未开工且在外务工的农户取得联系,要建的就必须立即返乡开工建设,不建的就必须要求其出具不建的保证备案,不列入重建范围。国土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治理进度,确保地质灾害区农户在治理后全部开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协调,尽快明确各类重点工程、工业项目、场镇规划的范围,加快征地拆迁,推进选址平场,确保尽快开工。必须保证未开工的农户在春节前完工,在新房过年。三是对因资金紧张、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在建重建户,积极采取乡镇和村社党员干部帮建、不突破限额追加担保贷款、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行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工。四是已基本完成农房重建的乡镇也要进行再次排查,全面扫尾,抓好完善提高。县上将组织对尚未全面完成农房重建的乡镇进行核实,逐一挂牌,直至消号。五是要加快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的进度,搞好特色风貌塑造,加强重建农房周边环境整治,房屋已建完的要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提升新农村的形象。
三、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的加快推进,农房重建的扫尾攻坚,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过冬保障能力得以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今年多次遭受风雹、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损失严重,造成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御寒物资匮乏,安全温暖过冬仍然不能忽视。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继续按照“四保一储备”(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和加强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的要求,扎实做好御寒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储备、发放,把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漏掉一户涉及安全过冬的受灾群众。
㈠全面摸底核查。县上成立了安全温暖过冬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到全县35个乡镇和3个街道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全县情况。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受灾群众过冬生活物资需求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摸清粮食、御寒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需求情况,逐户建立台账,做到情况准确、不重不漏。
㈡加快城乡住房重建。农房重建要重点帮助农村贫困户解决重建困难,凡住在帐篷或窝棚的,必须立即搬出,拆除帐篷或窝棚,由乡镇政府统一安排租房居住,并解决其租房费用,这项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摸清情况,拿出解决方案。同时,要加快建房进度,努力实现春节前全面完成农房重建的目标,让重建户在新房里过新年。城镇住房重建工作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重建进度要求,加紧建设,并加强对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及电力、供气、通信、广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让受灾群众入住新房过冬。
㈢落实保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雨、防风、防寒、防潮、防冻、防火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对在活动板房过冬的,特别是静乐寺、陈家岭、磨岩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在11月底前由规划建设和民政部门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活动板房进行检修,保证满足过冬需要。
㈣加强物资储备。各地要立足抵御严寒,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困难,采取周全措施,提前准备受灾群众过冬需要的物资,满足今冬明春的需要。民政部门要加强应急御寒物资采购和储备,财政部门要调剂好资金,除全县统一分发外,还要重点在万山、大两、燕子、水磨、万家、福庆、天星、鼓城、檬子、大河等10个北部山区重点乡镇设立过冬物资应急储备点,储备好棉衣被、粮油等救灾御寒物资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到位,确保即使出现极端天气、交通通信中断状况也能就地组织自救,从容有效应对。
㈤规范物资发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用好过冬保暖物资,按照高寒地区和边远山区首先安排、其他地区不留死角的原则,严格按照过冬物资申领程序和发放办法,确保在11月底前将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切实把地震遇难者家庭、重伤重残家庭、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特困家庭作为工作重点,给予特殊关照,解决他们过冬中的实际困难。
㈥搞好卫生防疫。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卫生防疫工作成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今冬明春防病工作,做好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困难群众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㈦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捐赠御寒衣被和电热毯、电热炉、烤火炉等物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做好“三孤”人员过节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同志们,我县农房重建攻坚、特困户帮扶以及灾区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希望大家要从讲政治和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争分夺秒、超常工作,确保所有重建农户住进新房过新年,确保灾区群众能够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