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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费者权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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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费者权益总结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扩大活动影响,县消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烟草局等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进行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广泛动员,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㈠元月21日,正值迎春接福时节,*消委、工商、万家福超市就联合在*举行“健康·维权”迎春晚会,晚会有歌有舞,有消法知识抢答,场面十分热烈,从此拉开了3·15活动序幕。

㈡3月14日,*有县消委委员单位、被授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个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参加的以“健康·维权,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高规格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氧吧城*隆重召开,反映十分强烈,得到了社会普遍肯定。

㈢3月14日—16日,县广播电视局在县有线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县政府副县长*同志题为“突出‘健康·维权’年主题,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电视动员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参与3·15活动和合法权益的热情。

㈣3月15日,*移动公司、人寿公司、联通公司、*超市等一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出力,打出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横幅,*超市联合工商、质监等七家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杯3·15‘健康·维权’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现场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2台,设立咨询台3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步步高超市、家胜手机专卖、移动、联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了“3·15真情回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与此同时,*移动公司、*超市等企业还在营业窗口义务向消费者发放《消法》宣传资料700多份,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局等部门执法人员还现场向市民宣传食品、药品、卷烟等真假识别知识。

㈤开展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专项活动。县消委、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在3月15日前后,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络,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并起动了应急措施,特案特办,确保消费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解决。据统计,在3·15活动期间(包括3·15现场),各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种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56件,其中处理54件,转办2件。

配合3·15活动,县广播电视局于3月14日、15日专门开辟了“3·15活动宣传报道”专栏,在滚动播出县政府领导的电视讲话的同时,全方位地跟踪报道了此次活动,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打假行动,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影响。

二、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合理、科学消费知识、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日常业务,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全面搞好*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从元月初,县消委就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县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月初,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副县长*同志担任组委名誉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长*同志担任主任,县质监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县有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3·15活动组委会,讨论研究了组织分工,研究通过了县消委[20*]1号《*庆祝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从而,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三、组织开展3·15打假维权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切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烟草、技术监督、药监、卫生等部门于3月15日前后,按照职能分工,坚持分合结合、属地管辖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原则,深入县城——*、城乡结合部——*、*等乡镇开展系列打假维权检查行动。县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药监局等部门领导相继投入了打假维权检查行动第一线。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机动车辆7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等与消费者取得密切相关的商品,涉及50多个品种。共查获各类劣质食品500多公斤,过期变质、不合产品要求的饮料4件,假冒卷烟7件,假五粮液等名酒310瓶、假冒过期变质药品2件,总案值6万元。3·15咨询活动结束后,工商局、药监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还在*新城联合举行了打假维权成果展,并在离*城3公里远的垃圾场举行了隆重销毁仪式,集中销毁假卷烟2000余条、黑心棉30床、劣质食品8000多公斤、假冒过期变质药品10余件,货值10万余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