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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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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讲话

——以促进科学发展为重点,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市场环境。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相统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突出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打击传销、商标侵权和商业欺诈行为等活动,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了市场消费安全。5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78.5万件,案值1704.6亿元。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63.35万件,案值83.16亿元。

——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加强消费维权与关注改善民生相统一,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严格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及时有效调解消费纠纷,快速跟踪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5年来,全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79.61万件,案值48.05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诉376.41万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338.5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4亿元。

——以改革创新为重点,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各级工商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消费维权执法队伍和组织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法监管体系、行业企业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了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甘肃、新疆等11个省、区、市工商局已经建立了以省级局为单位统一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其他省、区、市建立了以地市工商局为单位统一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全国15个省已经建立了省级12315数据分析平台。全系统共建立各类12315维权联络站或投诉站50.4万个,“一会两站”和12315进社区、进村镇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4%。

——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重点,努力扩大我国消费维权的国际影响力。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欧盟,以及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互访、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日韩消费者政策磋商会,共同签署了《中日韩消费者政策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分别与美国、俄罗斯、冰岛签署了消费者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合作交流机制;代表中国政府加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ICPEN),参与了ICPEN框架下的“反欺诈月”、“网络清理日”等协同执法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消费维权的国际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不断深入。

王东峰强调指出,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喜迎奥运盛会的一年。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领会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和创新消费维权机制为重点,切实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四个统一”,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进一步巩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与进货台账制度建设力度;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扩大覆盖面,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一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大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分类监管,加强食品违法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商品市场秩序。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抓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的监管,从市场准入、交易、退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把重点商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商品质量源头治理工作,逐步形成商品质量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环节的监管链条,确保商品质量监管到位。以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电器、通讯器材、电线电缆、儿童玩具等商品,以及进口商品和边贸市场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商品市场秩序。

——加大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与促进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围绕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消费者申诉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服务行业,突出抓好电信、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行业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引导服务业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规范服务领域合同文本,积极推进服务业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切实强化对服务质量的规范管理,坚决制止“霸王条款”,依法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服务领域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王东峰强调,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以下简称“四化”)建设,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各级工商机关要突出重点,以“四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按照“强化执法、规范运行、完善网络、提升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加大12315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扩大12315进社区、农村、商场、市场、企业、超市的网络体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作用。按照构建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投诉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全面推进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制度。继续加大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消费者协会组织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其记者站的“三消”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和与行业间的情况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对生产经营者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制度和联合打假等工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

——加快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积极构建市场消费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以及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等网络资源共享,与经营者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相对接,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妥善予以处置,切实提高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进程,积极构建商品市场消费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大力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商品准入制度的覆盖面,构建商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继续狠抓商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动态监管能力。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问题,在打假治劣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王东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教育,着眼于培养未来成熟的消费者,从消费需求对生产和市场拉动作用出发,扩大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执法机关、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宣传,为消费维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消费引导和指导,及时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拓展国家利益、促进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深入发展和建设和谐世界作出积极的贡献。

王东峰最后强调,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监管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宏观理念、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消费维权的实践探索、理论研究和业务知识、实用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做到依法维权、自觉奉献。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商干部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问题的能力、执法监管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与分析的能力、预警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水平。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消费维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消费者的代表,从不同角度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共同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大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