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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号)的精神,大部分乡(镇、场、管委会)没有按要求上报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选址情况,影响了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和申报立项。为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工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现就做好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调查工作,抓紧上报项目选址计划。
各地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前期调查摸底和论证工作,查清拟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地块利用现状、权属等状况,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了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确定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计划,于5月8日前将拆旧区块(附表一),建新区地块(附表二)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确定各乡(镇、场、管委会)增减挂钩项目区规模布局,确保按时组织编制我县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申报立项。
二、明确项目区选址几个问题。建新地块、拆旧地块必须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场、管委会)将新选地块汇总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定。
拆旧地块选址应尊重当地群众意愿,能按时完成旧房等地面附着物拆除。拆旧地块拆旧费用控制在每亩1万元以内,每块拆旧地块面积不得小于10亩。建新区面积按拆旧区面积的20%安排,拆旧任务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做好拆旧区地块选址工作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关键,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实施的责任感,把项目拆旧建新地块选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按照要求上报项目申报计划,确保我县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没有按时上报项目申报计划的,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