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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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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人大、政府、政协在这里共同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让我代表政协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政协工作给予支持,对政协提案给予一如继往的关照,给予切实办理。下面,我就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今年提案的办理要求和政协对提

案工作的措施谈几点意见:一、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间,政协委员在各次全会期间,共提出了608件意见、建议。闭会期间,委员们提出意见、建议24件。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审理、研究,提交主席会议审定,共立案489件,立案率达77,合并减少221件,实际转办268件,其中重点提案19件。从提案办理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把办理委员提案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指定专人办理,责任到人,层层把关,使提案办理工作逐步沿着规范化、制度化前进。五年来,每次政协全委会结束后,人大、政府、政协都联合召开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县长及分管副县长都亲自参加交办会,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办理好委员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对委员的提案办理要求,做到重在办理、重在实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案承办单位,大多做到一把手亲自接受交办任务,一把手亲自负责,并召开行政会议专门研究具体的办案举措,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也能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依照具体情况,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条件尚不成熟的,也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待后解决;对少数因政策或其它原因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也作好研究,予以详尽解释答复。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政协提案时非常重视提案人的意见。他们在办理之前,专程上门拜访提案人,当面倾听提案人的意见;办理中,请提案人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提案人的意见,采纳提案人的建议;办理后,还特意寄上或送上“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征询满意与否。这种“走出去,请进来”办理委员提案的做法,让委员们非常满意,也很值得提倡。如建设局、技术监督局、交通局等许多承办单位就是这么做的。正是由于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重视、支持,八届政协五年间的几百件提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至二○○二年八月底,268件提案已基本办复完毕,反馈也较为及时,答复率达98,而且所有答复基本上是以文件或文件函形式作答,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在此,请让我代表政协向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真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继往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的提案有216件,占提案总数的80.4。如《关于解决三中进校道路问题的建议》、《关于整修桥北集贸市场东侧路面的建议》、《关于站前南路应着力整修的建议》、《关于搞好市容市貌创建文明县城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关于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关于治理和美化县人民广场的建议》、《关于对县城大街人行道重新进行铺修的建议》等许多提案有力推动了我县各项事业的进程。回顾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有三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对提案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由副县长亲自主持提案交办会,并明确提出了要重在办理、重在实效,再三强调要加强领导,深化认识,明确专人办理,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承办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列上单位议事日程,对承办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布置,设定专人负责。在办理过程中,各级领导还亲自过问、参与办理、较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的进程、质量。二是措施得力。为办理好委员提案,县政府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明确承办责任,规定承办单位一把手为提案承办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承办人员,规定承办单位设定专人负责办理;明确承办时限,规定在二个月内办复完毕,政府办按这个时限抓督促检查;答复件实行分口把关,承办单位的提案答复均分别送县政府和县政协审阅,从内容、形式、文字、语气等各方面综合把关,认为答复件可以再送委员,认为答复不满意,退回重办,同时严格要求答复格式,统一以文件或文件函形式作答。由于措施得力,几年来所交办的提案基本已得到了答复,但也有个别单位在承办提案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抱敷衍应付态度。三是质量较好。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办的积极办,认真办好,不能办的,也如实向委员说明情况,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由于承办单位工作认真负责,近几年特别是去年提案答复全部以单位文件形式答复,整体质量再上了一个台阶。从委员反馈的情况看,委员们对去年的办理工作普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基本情况及办理要求

今年,政协全会期间收到委员提案126件,提案内容牵涉到我县的方方面面,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较多。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并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立案59件,其中4件提案作为重点建议案以专文形式转呈县委、县政府领导阅示办理。对今年提案的办理,应怎样抓,我认为要在

“责、实、快、高”上下功夫。首先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要提高对办理委员提案的认识,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好提案办理的具体事宜,确定一名副职亲自抓、设立一名办公室同志具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查询。其次要讲究实效,办实事。提案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到一纸复函,更重要的是要能解决实际问题,因而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委员提案当作办实事、当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来认真抓实抓好,闭门对题作答、虚诿应付千万要不得。其三要讲求快捷、快速行动、快速反应。能办的要迅速去抓落实,并将落实情况迅速反馈给政府、政协;难以办理的,要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县委、县政府,以期引起领导重视解决,并将情况向政协委员说明清楚;不能办理的,要主动上门找委员当面解释、说明缘由,取得谅解。其四要追求高效、高标准严要求。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在致委员的答复时也要坚持严要求,文字、语气、格式都要规范化,尽力做到使委员满意。

三、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措施

认真抓好提案督办工作是使提案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重要一环。为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今年我们着重在以下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为确保提案监督的规范化,从制度上保证提案者运用提案更好地进行监督。我县政协将严格按照全国政协《规定》、《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县政协《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好提案工作,使提案建档、交办、督办等一系列工作都达到规范要求,并进一步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使提案者与办案者之间的关系更融洽,职责更明确,从而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府的联合督办。提案承办工作对象主要是在座各部门,因而,在今后我们要加强与人大、政府的联合督办、联合检查,联合开展现场办案,以增加督办力度。同时,要改变过去那种等待答复的被动做法,采取“请进来、走上门”的办法,进行督办落实。要经常主动地到有关承办部门了解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则要请政府领导出面,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地协商,分析问题的症结,共同出主意、想办法,促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要抓好重点提案的落实。重点提案在办理中能否真正落实,是提高办理质量的突破口。因此,在重点提案交办后,除了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经常了解办案情况外,在办理期间,我们还要积极主动地与县委、县政府配合,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发现典型及时交流、表彰。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的重点提案,我们将邀请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提案者和有关专家一道深入到问题的现场,实地调查研究,共谋解决办法、措施,促进重点提案的落实。四是开展现场跟踪办理和民主评议活动。在提案的办理中,我们将开展现场办公,跟踪办理及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在民主评议办理工作上要有所突破,办理工作做得好的要进行民主评议,以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办理工作做得不够的更应进行评议,以鞭策落后,并将采取刊发简讯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以此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进程,使提案的办案更加规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