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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市城市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建镇以上小城镇到2008年底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要实行这一目标,任务非常繁重,形势十分紧迫。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夯工作。
一、立足全局,充分认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
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占用和毁坏了大量耕地。土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我市目前共有耕地150余万亩,人均只有14亩,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40家,年生产粘土砖3亿多块,每年毁坏土地300多亩,相当于一个中同时,砖厂占用的3000余亩耕地不能用于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效控制粘土砖生产应用,保护耕地资源,积极推行新型墙材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自1998年以来,全市已新上生产新型墙材企业6家,其中页岩砖厂和灰砂砖厂4家,年设计生产能力1.2亿块标准砖,基本能够满足市区建筑市场的需求,全面禁实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改善建筑功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禁实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的“禁实”的主要目标是: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市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建制镇以上小城镇,2008年底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很明确,要求很具体,各级要切实把“禁实”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墙改工作的总抓手,制定具体办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一)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和引导作用。国家、省、潍坊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市也配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层次清楚、脉络分明、配套完善的法规体系。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当前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落实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政策。墙材建筑材料节能费是《山东省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是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与“三乱”有着本质的区别。省市两级政府下发的‘通知中,又再次重申,收取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是推动墙体材料革新,限制粘土砖生产,促进新型墙材的生产应用,扶持、鼓励新型墙材企业发展的重要经济调控手段。这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对这项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随意减缓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开口子、批条子。同时,切实加强墙改费管理,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上缴、返还和使用,确保取之于墙改,用之于墙改,不许挤占挪用。另一方面是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非粘土类新型墙材,减半收取增值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国家采取的重大措施,必将对推动墙改工作深入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要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抓好这项政策的落实,促进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把握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力度。要大力推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当前关键要把好“七”关:一是图纸审查关。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审查新型墙材使用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于不执行建筑标准和‘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二是招标投标关。招投标管理机构要把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招投标条件审查落实,凡是未办理墙改与建筑节能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准进行招投标活动。三是施工许可关。对于未办理墙改与建筑节能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四是质量监督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墙改与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五是竣工备案关。在工程竣工备案时,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对未执行墙改与建筑节能规定的建设项目不予备案。六是产品认证关。要进一步加强节能产品市场管理,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节能技术产品实行统一认证。今年建设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列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一起研究,一起动员,一起部署。
(三)加快实心粘土砖厂的技术改造。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限时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要求,按照年度逐减的原则,制定实心粘土砖的总量调控计划,逐步核减实心粘土砖生产量。今后,一律不得批准成立新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新建、扩建粘土砖厂的,有关部门要依照《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进行查处,并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现有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由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积极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转产企业要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建设档次高、规模大的现代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实现产品标准化、系列化。
(四)加大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我市的页岩资源非常丰富,生产应用页岩砖具有天然优势,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结合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按照优先建筑结构体系和建筑功能的要求,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确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要研究开发有利于改善建筑环境、提高施工效率、节能、节土、利废、保护环境的轻质、高强、多功能的复合型新型墙材;加强建筑应用技术研究,组织力量编制新型墙体材料设计标准、施工规程、标准定额,使新型墙体材料能更好地运用到工程建设中,满足改善建筑功能和提高建设质量的要求;抓好应用示范工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示范工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三、协调联动,形成禁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城市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业,是一项多部门多环节配合的系统工程,搞好这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由于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且需持之以恒,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经贸、计划、规划与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监管力度,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设部门作为“禁实”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超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限后仍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计划、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控职能,支持实心粘土砖厂技术改造和新型墙材项目建设。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占用土地的管理,逐年核减生产用地;对于停产或淘汰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占用的土地,不再利用的要限期复垦。经贸、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现有建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管理,规划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和生产基地。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在城市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引导人们转变观念,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为墙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协调联动,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推动禁实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墙改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