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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会上市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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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会上市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正在全市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题安排部署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全力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刚才,刘兴忠副局长通报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有关工作。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从监管部门角度,对如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行了安排部署,我都赞成,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中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制约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从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来看,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易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目前,全市公路里程达2.4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有865公里,路况差、隐患多、行车难、监管力量不足是我市道路交通的现实状况,也是我市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原因之一。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38.4%、48.7%以上,仍然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重灾区”。三年来分别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64起、118起、90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死亡人数分别为128人、123人、124人,始终居高不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长期占到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65%以上。特别是今年1—4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48%和89%,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86.3%和88.2%。今年以来连续发生了“2·18”、“3·26”、“4·07”三起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而且较大以下的事故还时常发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较为突出。最近,我到一些县乡调研,基层的同志总结出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隐患较多的是煤矿、违法违规现象较多的是道路交通、隐患整改难度较大的是消防、隐患不易发现的食品卫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同志都有此感受,可见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的泛滥程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农村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利欲熏心,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人民群众的死活,超速超载现象十分严重,往往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大规模的群死群伤。三是区域之间道路交通安全不平衡。中部五县、区和东部三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事故起数占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的45%以上,特别是东部三县平均占到了一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集中在桐梓县、县和汇川区,随着到茅台高速公路的通行,仁怀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也呈现出多发态势。从今年1—4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统计来看,余庆县、道真县分别为2起,都已达到年度控制指标;正安县4起,超年度控制指标2起。从死亡人数来看,汇川区11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人;道真县13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2人;仁怀市5人,达到年度控制指标。从高速公路死亡人数来看,汇川区4人,超年度控制指标1人。

从上述特点中我们不难看出,一方面,尽管全市安全生产连续11年实现了“双降”目标,但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特别是在煤矿、道路交通等方面,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从深层次上分析原因,客观上存在着道路交通安全战线长、监管力量投入不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随机性、偶发性较为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还是存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监管措施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视问题,找准症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国家和省的高度重视,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隐患排查治理、客运车辆管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2月20日,书记亲自主持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特点,掌握事故规律,消除交通建设上的薄弱环节,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喻红秋书记、王秉清市长多次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当前,我们就是要紧紧围绕省、市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查隐患、强监管、严执法、夯基础,以实际行动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逐步实现道路交通的本质安全。

第一,抓任务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6号)文件的要求,确保实现八个目标:一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二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0%以上,遏制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三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逐渐完善,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五是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六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七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素质明显提高。八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守法率明显提高。

第二,抓源头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在于源头控制和源头监管。抓住源头,就等于抓住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权。交通运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监管,重点指导、落实好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开展动态监管,在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辆已全部实施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将所有客运班线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动态监管车载终端的检查,将车载终端是否完好纳入发车前的例检项目,凡车载终端不正常的,一律不予排班发车。提高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好驾驶员资质关、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关,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快处理,并按规定采取解聘或调离岗位等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安监站、交通协管员要严格执行“红白喜事打招呼”和“跟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真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抓执法检查。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加强路面管控,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执勤执法力度,对超速行驶、违法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形成上路要管事、执法要严格的工作氛围。特别是对执法中发现客运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除加大现场处罚外,要按规定及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以便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按时间、按步骤、按标准扎实开展好各类专项行动。

第四,抓隐患排查。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中对全省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并明确了排查治理的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重点路段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各县、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面死角”的要求,做到有人管人、有人管车、有人管路。各地要成立公路隐患排查消除工作机构,明确排查治理的原则和责任,确保治理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形成公路隐患排查消除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辖区公路特别是通乡、通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进行整治,对不具备通行客车的路段,要设置禁行标志和路障。

第五,抓基础投入。近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市已经实现了乡乡通油路的目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由于投入不足,部分县乡道路警示标牌标志、安保设施等还没有完善,形成了安全隐患。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因为历史欠账导致的安全隐患,要对相关县、区(市)下达整治通知,明确治理内容、治理标准和治理时限,并督促县、区(市)投入整改落实到位。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站要专业的角度,为县、区(市)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建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在一定期限内督促县、区(市)逐步投入治理达标。在这方面消防支队做得不错,他们采取定期对市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一方面能够引起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有效推动了各单位逐步投入整改落实到位,实现消防安全的逐步好转。

第六,抓事故救援。交通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群死群伤。“时间就是生命”,事故救援工作一刻也不能耽搁。道真“2·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道真县委、县政府和市第一医院、市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机制,为抢救伤员赢得了时间,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个事例也启发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都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反应,为救援工作争取每一分每一秒时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快速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市应急办要认真梳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认真履行市政府总值班室的职责,立即响应,按照预案马上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不要每次都要等领导安排明确后再通知落实,这样就会贻误救援,错过最佳的救援时间。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应急救援交通保畅工作,特别是针对高速公路事故救援,必须随时保证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第七,抓宣传教育。宣传新闻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道路交通安全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高潮,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采取播放公益广告、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等形式,进一步普及全民交通安全常识,形成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监督交通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站、环境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责任、协同配合,走综合治理的路子,才能有效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须始终抓客运安全这一关键,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就能够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各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履好职、负好责。要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隐患排查等方面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气,及时会商解决,决不允许相互推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高速公路安全问题,要建立完善召集人会议机制,对一些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解决的重大紧急问题,由市政府召集专题研究解决。对一些需要部门支持的普遍性问题,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部门意见汇总上报市政府适时进行研究。

第二,强化督促检查。能不能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取决于我们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能不能落到实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情况。市交通局、安监局要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国、省、县乡道路沿线和各运输企业尤其是客运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回访督查。各县、区(市)也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同志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把各类道路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