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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转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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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转化的思考

一、税费改革要求农村基层组织转化职能

费税改革的推行直接去掉了村委会“催粮派款”的职能。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生育行为缓解了计划生育政策给村委会所带来的压力。与此相联系农村入学儿童减少,再加上农村人口转移,同时随着小村合并为大村,农村学校也在不断合并,这样村委会在教育方面的职能便不断萎缩。医学的迅猛发展使得农村不可能发展大而全的医疗事业,交通、信息的发达也使得农民可以较为迅捷得获得来自村外的医疗服务,村委会将医疗事业承包给个人则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这样村委会在医疗事业方面的职能也不断削弱。

推行税费改革,规范了税收征收办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应尽的义务,改善了干群关系,减少了矛盾冲突。把村组干部从经常性的收粮催款的困扰中解脱了出来,为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创造了条件,。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在“催粮派款”、计划生育、维持农村治安等管理职能方面在不断弱化,而在引导村民脱贫致富、组织协调公益事业等服务职能方面迫切需要加强。

二、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转化

1、机构难运转。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减负率一般都在30%左右,但与此相伴的是村级财力大幅度减少。改革前,镇村村级财力是万元;改革后该村村级财力为万元,比改革前减少27.8%,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乡村组织越发显得窘迫。该村村需要万元的收入才能保持基本正常运转,缺口达万元,实际工作中的缺口则更大。村干部差旅费、电话通讯费和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补贴等费用无法兑现。村委会面临经费不足、正常运转困难。

???2、工作难度大。税费改革后,为了弥补收入上的减少,采取精简干部的办法以减少支出,使得基层组织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减人不减事、合村并组后,管理幅度大,各种矛盾多,工作难度强,使基层干部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村干部服务面和工作量增加了二至三倍,一般都是身兼多职并兼任了村民小组长,往往是应付多,下户走访调查民情少,农民见到村干部的次数也少,村干部与群众的信息缺乏沟通,造成群众的误解和埋怨。

???3、实事难兴办。一方面,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无钱办事"的问题日显突出。另一方面,村级负债面大,还债与办实事之间产生矛盾。村级债务沉重且偿还困难。前些年,由于各种原因,不少村背上了债务包袱,据统计,全县个村,无债务的仅有个,全县村级债务总额为亿元,村均债务万元。税费改革前部分乡村利用乡统筹、村提留逐年偿还了一部分,改革后无集体收入的村的债务偿还问题陷入了困境。加之税费改革后村级集体收入降低,在村级现有的财力下,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还要办实事,村组干部感到很为难。打井、修路、修渠等村级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难兴办,将会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4、推行“一事一议”制度难。兴办集体事业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这是合民心、顺民心之举。但是,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农民群众的观念难转变。以前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般以村集体投入为主,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的依赖性较强,对基层组织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实行“一事一议”,要求农民群众从“大家的,事,集体办”的传统观念转到“大家的事,大家办”的新观念,其接受的难度很大。从目前农村的现状看,有文化的年轻人大都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剩下的农民思想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不高,思想难统一,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不配合、不支持,基层组织对此也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事一议”的有效实施。

三、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转化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真正解决“有钱办事”问题。村委会要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要以提高农民收入为中心,找准增收门路,开辟新的财源。一是有条件的村,要利用资源优势,兴办集体企业,缓解财力紧张的局面。二是在稳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业分工分业,充分发挥农村中的能人、大户、专业户带头致富的作用,引导弱势农户出租土地与优势农户联营或进城打工,增加增收机会。三是以市场为导向,狠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抓好开发性生产,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尽快形成以粮食、畜牧、林果、蔬菜为主的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农业食品产业体系。四是积极引进外地客商投资开发本地资源,引资兴办企业,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缓解收支矛盾。

2、加强清理化债力度,妥善解决债务。进一步加强清理化债力度,对不同性质的债务要用不同的方式解决。对于乡镇负责的债务,可根据乡镇财力状况,分年逐步还清;对应该由村负责的债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要分期、分批偿还,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争取上级资助解决;对于该由农户承担的债务,应根据农户的不同经济条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有能力偿还的,应加大催收力度,对偿确实有困难的,可视情况分年度收取;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应按规定核消。对待各种债务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如经当事双方同意除采用现金外可用劳务、实物抵债等方式。严格控制新增负债,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考虑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防止新的债务产生。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民主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是推行基层民主理财的有益尝试,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了解政策,当家作主。二是要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程序。“一事一议”筹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村民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所办公益事业的预算方案,筹资方案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会通过,杜绝达不到法定人数乱议,更不能违反政策乱议。三是提高“一事一议”资金的透明度。在每项“一事一议”筹资中,从预算、议事、筹资到使用、结算的各个环节,都要逐笔逐项的公布于众,让群众对“一事一议”筹资款项“交的舒心,用得放心”。四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首先督查“一事一议”筹资的准备工作,看准备工作做得实不实,群众是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是督查“一事一议”筹资的议事工作,看村委会提出的方案符不符合当地实际,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否流于形式,参加的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表决人数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最后督查“一事一议”所筹款项的管理工作,看所筹资金是否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4、真正转化职能,做好六者。农村基层组织要真正转化职能,做党的先进文化的传递者,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群众对精神生活得到满意。做农村政策的宣传者,向农民群众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政策信息、科技信息等,帮助农民解决“市场需要什么,种什么赚钱”的问题。做发展经济的服务者,向农民群众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生产资料,以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不至于因缺乏资金、物资而受阻。做传授技术的指导者,向农民群众提供先进实用的新技术,并在技术操作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示范和培训。做开拓农副产品市场的联络者,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农副产品卖难的问题,使农民从产品的销售中获得收益。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引导者。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帮助村党支部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