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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多年来农村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民心工程、德政之举,必将对我国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在推进这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税费改革中,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挑战、必须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理清思路、创新方式,既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又消除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不利因素,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增强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一、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冲击与影响
(一)农村党建工作经费紧缺,党建工作萎缩,党组织丧失活力。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得到减轻,政府收入相应减少,乡镇收支缺口较大,需要上级政府下拔转移支付资金弥补缺口,维持各项工作运转。在有限的办公经费面前、乡镇往往确保硬件运转,即公共行政性支出,压缩甚至冻结软件支出,即党建办公经费支出。因为乡镇公共行政性支出,上级下发了明确具体的配套性文件,可以列人年初财政预算,而农村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上面没有明确的配套文件,只能挤人乡镇办公经费支出预算,杯水车薪,严重制约了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干部职责交叉,一身多位,疲于应付,工作效率下降。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大力精简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通过减事、减人、减支以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改革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有不少人交叉任职,一人多职。有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减到一人,有的干部身兼一职,使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大大下降。从理论上讲,职能交叉,一人多职,是精简干部的好途径、好办法,既精简了职数,又减少了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精简领导职数并未实现减人增效,相反降低了工作效率。一些身兼多职的领导成员由过去的专职专责,变成了看起来身负多责其实难负责,养成了飘浮岗位蜻蜓点水,沉于职务上下应酬的作风。另一方面,有的地方合并乡镇,管理范围增大了,千部工作量相对增大,但是干部职数却减少了,使乡镇干部鞭长莫及,工作份外吃力,要不断地在乡村组之间奔波,传达上面的,带动下面的,协调中间的,疲于应付,办事不能深入,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完成工作数量而不能保证工作质量。
(三)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不够、素质下降,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税费改革前,乡镇一般作出规定,农村党员和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由各村组负担,两项培训费都上交乡镇党校,由党校统一安排教育培训。而改革后,村组收入减少,村组培训开支压缩,乡镇党校举办培训班的资金主要来源被切断,最关键的是乡镇财政预算没有将对农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造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由此带来两方面的负效应:一是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教育的权利得不到落实党员有情绪,认为现在乡镇党委、政府只讲钱不言党了,不把党员当党员看,就带头或鼓动群众抗税不交;有的党员由于学习教育不够,党性观念逐渐淡化,开始信教、搞迷信活动;二是一些青年人入党无门,得不到正常的教育培训,逐渐误入歧途,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党支部活动难开展,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在部分试点乡镇,税费改革后,每个村只能维持村组干部工资、五保供养、办公经费等公共行政性项目支出,村级办公经费紧缺,党支部没有足够的组织活动经费,出现了三个不够:一是热情不够。感到支部越来越没有干头,党建活动越来越没有抓头,村支部被紧缺的经费捆住了手脚,想出了路子,却迈不开步子,想办的事很多,想办的事办不成,有心办事,有人办事,却无钱理事,党建经费只能从村办公经费中找入口,而往往从办公经费中,又挤不出多少经费来。因此,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从中感觉到村级党建可抓可不抓的错误信号,有的村支部千脆不抓党建工作了。二是精力不够。税费改革后的村支部由于与村委会双向进入,交叉兼职,同时还有部分村千部兼任组千部,就把主要精力放在村级事务上,搞一边倒,认为村级事务有硬性经费投入,有钱办,办得成摸得着,看得见,容易出政绩,能把一个地方摆平,而不愿去干无钱投入,难见成效的党建活动。三是活动开展不够。有的村在税费改革后,党组织成为没有活力的三不支部:不开展党组织活动,不培训教育党员,不发展新党员。
(五)村干部从催粮催款事务中解脱出来,又陷入协税侵费矛盾中,干群关系难以和谐。税费改革,建立了合理的费改税制度,纳入税法的管理范围,使管理法制化,增强了征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税收由财税部门负责征收。但从各地试点情况看,财税部门征收显然力不从心.鞭长莫及。一方面,农民自觉纳税意识较差,加之路途遥远,主动到纳税大厅交税的人不多;另一方面财税部门难以组织千军万马到千家万户上门征收,收税成本太高,所以有些地方回过头来,要求乡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协助征税,简称协税。干部协税,顾名思义,应是协助收税,服务收税,尽力而为。但有的地方明里要求村干部协税,私下里通过一定的行政干预力量,对一个村完不成税收任务,就视为一个村的工作没搞好,任务没完成,使村干部又陷入了与税务干部一起逐户上门协税的矛盾中,村干部有苦难言,群众对此意见也大,他们认为怎么过去收费有村干部,现在收税也有村干部?村干部有什么资格收税?。从法律上讲,财税部门才是收税主体,而村干部不具备收税主体资格,协税行为有伤农之嫌。
(六)一事一议制度缺乏群众基础和经济基础,集体公益事业发展难。在具体实践中,一事一议制度在一定时间内一是缺乏群众基础。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偏远的山区乡镇,群众认为一事一议制度名义上是给自己民主权利,实际上不是要群众出劳,就是让群众出资。因此,对一事一议制度不热心不认可,导致有的村召开村民大会,商议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村民代表不参加会议,或者到会人数太少,会议开不成。二是缺乏经济基础。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减缓,生活水平较为困难。对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议出劳议出资超出了农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比如,修村组道路等等,贫困乡镇农民群众确无钱出资,导致公益事业办不成。农民群众不愿参加一事一议的村民大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会没有误工补贴。税费改革前召开村民大会给予误工补贴,改革后村级收入减少,取消了误工补贴。如此一来,如抗早排涝、防虫治病,水利设施建设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无法实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步伐大大减缓。
二、税费改革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与对策
(一)建立党建工作办公经费支出保障制度,确保农村党建工作正常开展。首先,建议省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制定下发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配套性文件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引起各级党委对乡镇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消除少数基层组织认为税费改革后党建工作可抓可不抓的错误观念,纠正少数地方在税费改革后,减少党建工作办公经费,削弱党建工作或不抓党建工作的错误倾向,达到三个确保: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足够支出,确保基层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思想不放松,确保乡镇党建工作力度不减弱。从而有效地保证乡村两级党组织有足够的经费开展党建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其次,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建工作时刻拿在手上,列入乡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保证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真正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把乡镇党建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色。
,(二)要把乡村干部真正从繁重的税收任务中解放出来,改善领导方式,增强服务职能。农村税费改革,规定了特定的税费征收主体和征收方式。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广大乡村干部从繁重的税收任务中解放出来,引导乡村两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走出税费改革后干什么,怎么干的迷盲区,使乡村两级现有的职能定位、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在广大干部对加入以后的国际国内形势、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对三农发展趋势的分析思考中,提高认识,思想上得到升华,职能上重新定位。关键要促使乡村两级组织由从前的直接管理转变到间接管理,从单纯的行政命令转变到行政、法律、科技、民主、教育相结合,领导方式由过去的组织推动转变为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市场服务。如:涉农部门定期深入村组开展科技知识讲座,组织农业科技干部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活动,有力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三)多渠道盘活存量集体资产,增加财政收入,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乡村两级党组织要对发展势头好和有发展潜力的集体经济项目,积极支持和帮助,促进名牌产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对经营不善、亏损或倒闭的集体经济项目,通过破产、兼并、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减轻乡镇两级财政的压力和负担;充分利用和挖掘集体的水面、荒坡、荒地等资源的潜力,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搞农业综合项目的开发,扩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以村支部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党员培训教育管理。乡村两级党组织从办公经费中拿出足够的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抓出成效。特别是乡镇党委,要拿出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两有两要要求,加强村支部建设,以双考双评和说事制度活动为载体,开展农村党组织主题活动,发挥党员之家作用,形成党支部强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使支部身边有党员,党员身边有群众,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党组织输入新血液,解决党员老龄化和青黄不接的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等各项制度,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带头抵制各种信仰邪教、搞封建迷信的不正之风,弘扬正气,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