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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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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采取适当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进行节前慰问等方式,确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

针对当前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情况,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执行2007年中央出台的各项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在此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救助范围,进一步做好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长时间滞留、缓拨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中央一号文件的民生含金量进一步加大

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在全国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这些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浓浓关切渗透在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字里行间。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略的指引下,党中央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以贯之,让农民喝上放心水,走上平坦路,用上便宜电,烧上清洁气,在村口坐上公交车。

民政部:近期将再次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昨天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民政部最近正在和财政部共同商议,准备近期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措施近期很快就会出台,大概春节前就会出台,具体的补贴数额还要报国务院审定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