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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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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会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府三届一次全会和全省环保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和市政府“三湖一海”保护治理抚仙湖星云湖现场办公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上一阶段全市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环保重点任务,动员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玉溪视察指导工作,白恩培书记、秦光荣省长、刘平副省长等领导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三湖一海”保护治理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5月7日至9日,市政府高市长和李副市长率相关县和部门领导到昆明、大理学习考察了滇池、洱海保护治理经验。5月22日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江川召开。6月14日市政府在澄江召开了“三湖一海”保护治理抚仙湖星云湖现场办公会,高市长对“三湖一海”保护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今天,市政府又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李副市长亲自出席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与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市环保局讲三点意见。

一、*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污染防治取得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呈现相互促进的良好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生态市建设迈出可喜步伐。

*年继红塔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验收命名,澄江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并公示。江川、易门、华宁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扎实推进。通海、峨山、易门、华宁启动了生态县建设工作。全市12个乡镇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有11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大营街镇入选*年国家园林城镇。红塔区、江川、澄江等县启动了新型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村建设工作。易门县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易门县龙泉镇水桥村被省环保局列为国家级生态村建设试点。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入,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及中心城区防洪和景观水系建设、垃圾处理厂扩建以及玉溪大河、东风大河环境整治等基础性工程的全面实施,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有了巨大的变化,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于*年12月在玉溪市城市居民中随机抽选了600户城镇居民,开展了“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环保教育宣传”等环境保护满意率方面的调查,我市公众对环境满意率在*年云南省参与调查的8个城市中居第1位。

(二)以抚仙湖保护为重点的“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保持抚仙湖Ⅰ类水为目标,切实加大“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期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项目62项,目前已完成4项,在建23项,开展前期工作26项,完成投资3.71亿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九溪人工湿地和挺水植物带工程投入运行,星云湖退塘退田还湖全面完成,启动了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抚仙湖湖滨带恢复工程、星云湖径流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杞麓湖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的建设与前期工作。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抚仙湖保护条例》、《星云湖保护条例》、《杞麓湖保护条例》。目前,抚仙湖水质保持在Ⅰ类,阳宗海为Ⅱ类,星云湖、杞麓湖劣Ⅴ类水质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三)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手段,污染减排取得新成效。

将省政府分配给我市“*”末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SO217000吨、COD10000吨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加以落实,与八县一区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与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重点企业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年,我市的SO2和COD这两项约束性指标得到控制,污染减排取得了初步成效。继续推行工商、环保联动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禁止排污企业超量和无证排污。完成了全市156家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新换发了23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开展了玉溪市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

认真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县区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选调并培训了2445名普查人员,初步建立了13297个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普查数据已汇总上报,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严格执行环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环保关”。

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关和“环评”审批关,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措施,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7个,否决了1个项目的建设,审批17家工业项目的试生产报告,办理了45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保违法活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186家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补、换办证的环评及监测工作,17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办证工作。*年,全市共接到污染投诉503起,处理503起,处理率100%;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3件,结案193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其中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或闲置、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93件,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新改扩建案件51件,事故查处4件,纠纷查处15件,信访查处30件。罚没收入共计266.785万元。共征收排污费1591万元。

(六)以“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全面实施玉溪行动计划。

制订印发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及“环境法治、环境治理、环境阳光、生态保护、绿色创建、绿色传播和节能降耗”七大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成功举行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启动仪式。各县区也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狠抓落实,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一个尊重自然、珍惜生态、保护环境、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创新环保宣传方式,绿色传播行动丰富多彩。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先后与玉溪日报、中国环境报、玉溪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办专栏、专版,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编印了《生态立市天人和谐》大型画册宣传资料,完善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畅通污染投诉电话。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市级绿色学校73所、省级绿色学校21所、国家级3所,省级绿色社区6家、国家级1家。

(八)注重自身建设,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切实加强建设廉政为民、严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得到加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管理能力得到增强。澄江县环保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委授予“云岭先锋”工程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工作,按时完成环境监测数据18002个,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85个土壤样品采集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01份,编制污染治理方案、技术研究报告和各类环境规划14份。《隔河泄水蓝藻去除应急工程》等一批科研成果荣获*年玉溪市科技进步一—三等奖。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环保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抚仙湖水质综合评价虽然为Ⅰ类,但总磷、总氮呈上升趋势,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的任务极其艰巨。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仍大于Ⅴ类,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元江、南盘江两大河流大多数断面达不到功能标准要求;

二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较粗放,高消耗、高排放的现象较普遍且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清洁生产水平低,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

三是“创模”任务繁重,困难较大。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30项考核指标,目前我市达到考核要求的只有13项,未达标的有17项。要实现“创模”目标任务重,困难大;

四是环境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最近,澄江县东溪哨工业片区磷化工企业因违法排污造成地下水水体污染,引起中央、省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4日省环境保护局向社会公布了*年以来环境违法违规典型事项,涉及我市三类8件20户企业,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玉溪的形象;

五是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现有机构、人员数量、装备、基础设施以及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全面实施“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深入推进“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生态市建设。

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全面启动《玉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以规划作指导,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巩固通海、红塔区、澄江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向生态县建设迈进。加快江川、华宁、新平、元江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工作步伐,加大峨山、易门生态县的创建力度,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户创建活动。

克服困难,狠抓“创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影响创模进度的难点、重点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全力攻关。督促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场建设等“创模”未达标工程实施进度。进一步落实“创模”目标责任制,按照新的指标,分解细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创模”工作达标,为创建生态市奠定基础。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巩固和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对噪声扰民、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燃煤和治理汽车尾气污染。采取限期治理、搬迁、取缔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心城区周围炼铁、水泥等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努力提升中心城区环境质量。

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等8部委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编制《农村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完成农村环境现状调查,确定重点防治区域,开展农村环保试点示范,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试点示范工作。

(二)大力推进以“三湖一海”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白恩培抚仙湖保护和星云湖治理工作专题调研会、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和“三湖一海”保护治理抚仙湖星云湖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考核从严”的要求,以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湖泊环境质量为重点,抓工程进度促规划实施,抓责任制落实促湖泊环境监管,切实把“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加强依法保护治理。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加强径流区环境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努力提高湖泊流域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条例”家喻户晓、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保护行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抓紧规划编制。认真抓好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三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三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年“三湖一海”目标责任项目的落实。今年抚仙湖、星云湖、阳宗海共实施责任书项目32项,计划总投资1.97亿元。其中完工项目22项,新开工项目10项。要着力抓好抚仙湖北岸东大河、梁王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澄江、江川县城、禄充景区、小马沟景区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抚仙湖立昌村、世家村等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星云湖陈家湾村、李中村、小庄村、海门村等污染控制工程。要加强检查、考核,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奖惩措施。到年底,力争“*”规划和目标责任书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完工率达到50%以上。四是突出重点,加快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全面实施环湖截污治污、环湖生态建设、环湖面源治理、环湖环境监管工程。着力抓好抚仙湖东岸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抚仙湖牛摩湖滨生态缓冲带工程、抚仙湖东岸退田退房还湖生态建设工程等。要充分利用好市级财政安排的“三湖”项目建设资本金和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五是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抓好抚仙湖北岸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抚仙湖环湖湖滨生态修复工程、星云湖底泥环境疏浚等20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六是切实抓好非工程措施的落实。要认真借鉴大理洱海、昆明滇池保护治理经验,建立健全入湖河道河段长负责制,确保湖泊流域内河道“条条有人管、段段有人护”。要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机制,做好湖泊流域的垃圾处置。要广泛开展“清洁村庄、清洁田园、清洁河道”的“三清”创建活动,加大湖泊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要深入开展抚仙湖环湖文明走廊工程,保护母亲湖生态监护活动。严格“三湖一海”流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严把选址关、审批关、环评关,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污染湖泊、侵占水域、破坏环境。

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全面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确保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加大对南盘江、元江两大水系的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积极落实《红河流域、曲江流域(玉溪段)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启动规划项目的实施。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确保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的各项措施,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全市主要污染物SO2排放量削减0.1万吨以上,COD排放量削减0.26万吨以上目标的完成。全面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今年全市28个重点工程减排项目、60个重点管理减排项目任务以及1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行环境容量与项目建设挂钩,凡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区,必须组织编制和实施该区域的环境整治规划和总量削减计划,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和政府目标责任书SO2和COD指标削减的县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重点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选址不当、污染严重和破坏生态、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均不受理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核发排污许可证。要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违法排污。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实现对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及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或监测。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160号),加快推进各县、区区域环评、各行业规划环评的编制。

(四)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后续工作。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活动,是今年环保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做好普查工作培训,污染源监测,普查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五)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严格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是要切实加大对全市60家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督促重点污染源按期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坚决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组织对今年28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年结转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检查,每季定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污染减排现场监察报告》,促使工程减排措施尽快发挥效益;二是要强化“三湖一海”流域环境监察,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对全市国控、省控、市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季定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三湖一海”流域环境监察报告》;三是加强“三同时”现场监察,认真抓好建设项目试生产前检查,坚决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督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四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加强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严防偷排偷放现象发生。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经济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要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体察民情民意,处理好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认真开展排污费征收的稽查工作,确保完成全市1400万元排污费年度征收任务。

(六)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增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将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作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加强环境监测装备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高环境自动监控、监测水平。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环境安全与社会稳定。认真开展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河流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化工类等环境敏感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价,对环境敏感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七)继续抓好环境宣教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创建。要按照“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阳光、绿色传播行动要求,突出污染减排、湖泊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积极组织有影响、有实效、形式多样的环保宣教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等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保热心公民评选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更多地关心环境问题,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五大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加强思想建设。全市环保部门要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为契机,勇于用新的信念、新的理念、新的观念指导环保工作;善于用新的思想、新的思路、新的思维破解环保难题;敢于改革开放,创新举措,谋求环保新突破,促进全市环保改革大推进、工作大落实、事业大发展。

(二)加强作风建设。实践表明,越是克难攻坚的时候,越要把改进作风摆上突出位置。完成今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关键是狠抓落实。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干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

(三)加强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以优秀的专业素质、规范的职业道德、顽强的工作作风,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四)加强业务建设。抓住国家“三大体系”建设的契机,继续推进我市环境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局支持,推进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环境监察、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围绕加强“三湖一海”保护治理和生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治污、生态修复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高科技在环境管理决策中的作用。

(五)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状况等政务内容。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

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吹响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号角,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年全市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