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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今天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总结*年工作,全面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年任务。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业绩
*年对环保工作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环境保护被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省第八次环保大会,并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两个大会、两个决定为环境保护工作勾画了宏伟蓝图,提出了奋斗目标,我们迎来了环境保护工作大有作为、大展宏图的难得机遇。
(一)切实抓好水污染综合防治,“三湖一海”水体保持稳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改善水质为目标,始终把水污染综合防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加强组织领导与明确责任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齐配套,点源、面源、内源综合治理,项目管理与检查督促相配合等措施,全力保护和防治水污染。完成了《玉溪市环境保护“*”规划》、《“三湖一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抚仙湖流域全面保护与治理规划》、《星云湖、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下达了《*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年末,市政府召开了“玉溪市环境保护暨‘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第八次环保大会和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排“*”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四个湖泊县和市直相关部门签定了“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宣传力度,让“生态立市”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写了《生态立市、天人和谐》大型画册,制作了《天人和谐》电视专题片;切实抓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人工湿地及挺水植物带工程项目建设。目前,挺水植物带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867.80万元,工程已完工。九溪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完成投资3456多万元,土建已全部完成,植物育苗已满足工程要求,并已组织种植;实施星云湖退塘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对星云湖周围的1979.63亩鱼塘和341亩农田实施了退塘退田还湖和生态修复。启动星云湖人工湿地植物残体及农业固废处置、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抓好抚仙湖湖泊环境监测站(抚仙湖保护研究所)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了“三湖一海”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季度公告。抚仙湖继续保持I类水质,荣获省政府“*”期间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一类湖泊一等奖。
(二)推进“创模”与生态创建活动,进一步筑牢生态市建设基础。
着力实施“创模”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推进“创模”工作。实施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处理厂扩建以及玉溪大河、东风大河环境整治等工程。完成了《玉溪市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的后续工作,广泛开展生态县、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全市有6个县、区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继通海县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生态示范区、红塔区大营街镇和易门龙泉镇成为全省第一批生态乡镇后,去年红塔区又跻身“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新平、华宁等县8个镇的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注重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9km²,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14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由“九五”末的43.5%提高到48%。加强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建设,荣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城市形象和品位得到提升,生态市建设基础进一步筑牢。
(三)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依法关停了23户“五小”企业。对水泥、冶炼行业实施了综合整治措施,红塔区12家水泥厂、易门3家水泥厂、峨山2家水泥厂、新平1家水泥厂完成了立窑除尘设备的改造。对黄磷企业进行尾气综合利用、淘汰燃煤锅炉,控制泥磷外卖;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监管力度,对持省级排污许可证的12家企业全部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对近百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13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工业污染,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四)严格环境执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重点加大环境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种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工作,增加现场监督检查的频次。全市共出动4026人次对489家企业开展了污染设施、项目建设、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证等内容的日常监察;组织开展全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的要求,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玉溪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了省、市挂牌督办的64家企业名单,同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确保了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全市共出动人员2416人次、检查企业965家,立案41家,结案36家。64家省、市挂牌督办企业督办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个别企业已作了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完成了全市180家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换证、办证材料申报、收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着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案件551件(其中:上级交办件54起、日常污染投诉418件、接到市长接待日和市长热线交办件31件、协调解决污染纠纷48件),处理污染事故3起;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102件,结案102件,罚没收入共计113.37万元,共征收排污费1300万元。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重点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把好项目的选址关和“环评”审查、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并对14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年审,新发放8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市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88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否决了一个黄磷生产项目,一个磷矿开采项目,审批15家工业项目的试生产报告,办理了56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断增强。
圆满完成了由省环保局和市政府联合主办,市环保局和省环境宣教中心承办的云南省“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系列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各项筹备工作。于6月4日在抚仙湖禄充波息湾组织开展了省、市、县各级领导及澄江、江川、华宁各界群众、环保志愿者1200多人参与的环境保护大型宣传活动及环保文艺演出,充分宣传和展示了“*”期间全省开展湖泊治理保护、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成就,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公众参与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在《中国环境报》继续刊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栏图,在《玉溪日报》推出“生态立市”专栏,在入城路口、城区繁华路段继续设置大型环保宣传牌。编印发放《抚仙湖环境保护手册》20余万册。与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玉溪气象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在中央电视台午间气象预报和云南电视台晚间气象预报节目中加大对抚仙湖的宣传报道力度。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城镇社区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红塔区第四小学等7所学校(幼儿园)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命名了玉溪二小等43所学校(幼儿园)为市级第二批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组织6家社区完成了省级第二批绿色社区的申报工作。云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被省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华环境奖”的评选。环保宣传教育和绿色创建工作的大力推进,有效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素养,改善了学习、生产和生活环境,带动了广大青少年、市民、家庭乃至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了有利于环保的社会风气,推动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我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大量消耗资源能源和粗放型经营为特征的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情况还时有发生,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GDP增长的短期经济行为依然存在。仍然存在项目未办“环评”、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的违法建设情况。二是区域性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尚未得到扭转。农村环境污染日趋突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继续加剧,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破坏范围进一步扩大,环境安全存在隐患。三是水环境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三湖一海”水质恶化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治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元江、南盘江两条过境河流的水质达不到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要求。抚仙湖透明度仍在下降,藻类仍在上升,主要污染物最大值距Ⅰ类水质执行标准仅毫厘之差。因此,加大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丝毫不能放松。四是“创模”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实现“创模”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环境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完成*年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为契机,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战略,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创建与“绿色”创建并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并重,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步伐,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环境管理体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全面实施玉溪市的行动计划。
今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这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组织启动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拉开了我市“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的序幕。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立市战略”为主线,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立足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我爱新玉溪,建设生态市”活动,紧紧围绕“环境法制、环境治理、环境阳光、生态保护、绿色创建、绿色传播、节能降耗”七大行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管理运行机制,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研究部署保护行动的具体问题,协调处理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玉溪计划”落到实处。在这一行动中,我们环保部门务必要起好牵头和轴心作用,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纳入我们的重点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计划,做“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传播者、实践者、促进者、组织者。各县区也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做到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一个尊重自然、珍惜生态、保护环境、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以保护抚仙湖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三湖一海”治理力度。
要以保持抚仙湖Ⅰ类水为目标,切实加大“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单要素治理与多要素综合治理相结合,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的方法,着力保护抚仙湖、阳宗海,加快治理星云湖、杞麓湖,做到防治思路有所突破,污染治理市场化有所突破,湖泊环境监管有所突破。全面落实“*”期间“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措并举,加大投入,认真落实重点工程。着力实施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抚仙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抚仙湖湖滨带恢复工程、星云湖径流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杞麓湖退塘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杞麓湖底泥疏浚等重点工程,抓紧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努力完成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积极组织申报,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支持。继续实施生态林业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措施,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科研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监护活动,实施文明走廊建设工程。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抚仙湖I类水质,稳定阳宗海水质和逐渐改善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切实抓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工。抓好抚仙湖湖泊环境监测站(抚仙湖保护研究所)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程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的评估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管理持续发挥工程效益。积极探索和改进项目运行管理方式,加大非工程措施管理力度。继续做好“三湖一海”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定期公告工作。认真做好抚仙湖保护基金会筹建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建设有污染的项目,重点治理保护区内污染源,坚决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定期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加大对南盘江、元江两大水系的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积极落实《红河流域、曲江流域(玉溪段)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尽快启动规划项目的实施,确保两大水系监测断面水质达标。
(三)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要求,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和监测。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排污总量控制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加以落实。继续推行工商、环保联动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禁止排污企业超量和无证排污。建立和完善对钢铁、水泥、造纸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监管力度,规范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加快市级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连网监控,确保国家、省下达的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年度控制指标的完成。
(四)以创建生态市为目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城市发展进步、和谐文明的重要标志。要针对目前我市“创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重点难点,按照“创模”新指标,仔细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对《玉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进行修编,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要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模”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根据指标要求和工作实际,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市开展“创模”宣传活动,使“创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市民对“创模”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参与到“创模”中来。进一步落实“创模”目标责任制,按照新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快进度,全力推进,力争在“*”期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迎接省政府对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工作的考核验收和省环保局对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审核,为“创模”和生态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创模”与生态市建设同时推进。积极组织编制一个起点高、标准高,符合玉溪实际的生态市建设规划。严格以规划作指导,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同时,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工程措施等方面入手,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澄江、江川、华宁、易门县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快启动通海、峨山、易门生态县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探索开展生态村、生态户的创建工作。要力争向省局申报1-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8-10个云南省生态乡镇。认真做好《玉溪市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和保护优先、有序开发的原则,保护好我市的生态环境,加大对南盘江、元江、曲江流域和“三湖一海一库”径流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
(五)以严格执行环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为突破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
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禁新上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工艺和设备;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选址不当、污染严重和破坏生态、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从审批、项目施工监督到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制度,切实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对未批先建和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的项目,要分别作出关闭和停止生产处理;对试生产期间治理设施不能同步运行的项目,要责令停止试生产,并责令限期改正。要把排污总量控制削减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和政府目标责任书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指标的县、区实施区域限批。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六)以实施绿色创建活动为基础,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按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全市环境建设,创造一个舒适、宁静、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要按照省上要求启动“七个一”建设(一个环境友好教育基地、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学校、一所环境友好示范幼儿园、一个环境友好示范社区、一个环境友好示范企业、一个环境友好示范机关、一个环境友好示范乡镇)。要进一步调动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使绿色创建由“要我创”变为“我要创”,努力形成单位支持、人人参与、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使创建活动遍及全市各行各业及全体市民,使我市的绿色创建活动有新的突破,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七)以实施节能降耗为示范,优化经济增长方式。
要认真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责任制,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启动“五个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即:抓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节约原料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抓好一批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抓好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示范工程,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抓好一批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项目,增强节约资源和利用、处理、回收的科技支撑;抓好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示范点建设,提高工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集中处置的能力。要在全市环保部门大兴节俭之风,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人人做节能降耗的宣传员、落实者,人人从自己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等小事做起,人人像爱护自己家庭财产一样爱护单位设备,像节约自家用电一样节约单位用电,像节约自家用水一样节约单位用水,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提高效率,求实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与时俱进的环保队伍
做好新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队伍的能力和作风建设尤为重要。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负责、严执法、作风硬、能攻坚、肯奉献的新时代环保队伍。
(一)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对环保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当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国家和省环保工作会议以及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两个《决定》精神,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知识、环保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学习型职工”创建活动。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和开展创建活动,使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营造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浓郁氛围,为建设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环保干部管理环境的能力,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务真求实提高效率。
要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以“提效、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突出“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六个重点,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实现机关管理向服务效能型转变,力求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做到立足发展大局,心系人民群众,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技能,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形成真心实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
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和警示教育,促进全体环保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和党纪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以实际行动维持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自觉养成节约水电、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的良好习惯,公务接待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和奢靡腐败,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形成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带头讲正气、树正气、守官德,以良好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全体环保干部职工严于律己,树好形象,促进全市环保队伍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树立良好的环保队伍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激情和汗水铸造过去,理想和信念成就未来。历史的责任,人民的期盼,时代的呼唤,严峻的形势,使我们更加感到担子的沉重、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辛,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务真求实干实事,不辱使命谋发展,全力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