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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着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污染防治,狠抓生态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空间,实现了“*”良好开局。一年来,“生态立市”战略更加深入人心,生态市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以“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编制完成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三湖一海”实施20多项水污染防治项目,星云湖、抚仙湖综合治理出流改道人工湿地工程实现预期目标,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得到落实,八大指标全面完成;“创模”重点工程取得进展,玉溪大河防洪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顺利竣工;生态县区创建取得成效,红塔区跻身“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新平、华宁等县8个镇的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加强,全市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468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100%;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年以来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工业集中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问题、主要公路沿线和“三湖一海”湖盆区污染企业的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7件,有力地打击了环保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大力推进环保宣传教育,与省环保局协作完成云南省“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43所学校获第二批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命名授牌,7所学校跨入省级绿色学校行列;环境监测、科研进一步加强,圆满完成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完成了一批环境污染治理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的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距离生态市建设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一是水环境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的任务艰巨。杞麓湖、星云湖水质现状距功能目标仍有差距。全市大多数水体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红河、南盘江两大河流多数断面达不到功能要求;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一些落后的生产能力还没有淘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炼铁、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排放超出了环境承载力,污染周边环境,对周边群众的生活造成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三是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存在差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短期行为时有发生。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上马建设,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的情况依然存在;四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农村环境质量亟待改善;五是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重审批、轻监管,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等问题。环保部门人员不足,装备设施、监控监测手段落后,适应不了日趋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需要。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下面我重点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努力完成今年环保各项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去年12月1日,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2月1日,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为主题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在昆明世博园正式启动。昭示了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美好家园的坚强决心。对各级进一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玉溪有连片成群的高原湖泊,有风光秀丽,湖水清澈的高原明珠抚仙湖,有众多的河流溪泉,有林深密茂、莽莽苍苍的绿色生态屏障哀牢山,保护好上苍赐与、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策划,精心筹备,实施好“七大行动”。
(一)必须把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思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年乃至整个“*”期间,是我市沿着科学发展轨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将更为突出,环境保护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必须要下大力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与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的约束性指标,必须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思想贯穿于经济社会全过程,用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资本,环境就是促进发展的后发优势的观念指导重大决策。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贯穿于我们的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把环境保护的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始终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省委、省政府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努力实现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树立新的发展观,提高发展质量,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我们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搞经济建设不仅仅要算经济效益的账,更要学会算生态环境的代价帐。为此,我们必须立足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建设优质生态环境就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观念。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是我市加快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创模”和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宁可牺牲一点发展速度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全面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时发展。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神圣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要创新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突出应用法律、经济和科技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加大污染查处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维护环境知情权,加强舆论监督作用,推进政府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动员全社会、各阶层广泛积极参与这项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和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推进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动玉溪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坚持防治污染与生态建设并重,推进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以湖泊治理保护为重点,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上新台阶。
要切实加强对“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抓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澄江、江川、华宁、通海等县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要把“三湖一海”的水污染防治和治理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毫不放松;抚仙湖沿岸三县要继续实行并完善“简政放权、属地管理、书记县长负责、加大执法力度”的管理体制,坚持抚仙湖保护管理三县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实施抚仙湖北岸面源污染防治、环湖截污治污、湖滨带建设、入湖河道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星云湖面源综合整治、退塘还湖及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积极创新湖泊治理保护机制,恢复、保护好湿地、滩地,建好湖滨带;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加强径流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生态林业建设、小流域治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径流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入湖河道、规模化养殖场的现场监管工作;加大非工程措施实施力度,坚持实施入湖河流生态监护、环湖文明走廊建设和抚仙湖月检制度;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科研工作,积极做好成立抚仙湖保护基金会的工作,定期公告“三湖一海”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
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尽快制定并实施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积极探索农村饮用水源划定工作;坚决取缔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关停和改造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制订饮用水源水质定期信息公告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对南盘江、红河两大水系的污染综合防治力度,促进两大水系监测断面水质达标。
(二)以“创模”为抓手,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年,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指挥、专题研究、协调督办、检查通报”制度;修改完善“创模”规划和相关规划;进一步对考核指标作出分解细化,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实施,促进“创模”未达标工作尽快达标。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噪声扰民、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燃煤监管和施工、运输扬尘监管,认真治理汽车尾气污染,采取搬迁、取缔、限期治理等多种措施,加大对中心城区周围小炼铁、小水泥污染整治力度,努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
(三)以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为动力,大力开展生态、绿色创建工作。
要抓紧编制《玉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要求,有步骤、分阶段、规范有序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快华宁、江川、澄江、易门创建生态示范区的工作步伐,推进通海、澄江、峨山等县的生态县建设,加大红塔区生态城市建设力度;继续做好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乡镇、生态文明村的工作,力争年内再建成一批省级生态乡镇;要以实现城镇和坝区面山变绿,公路铁路沿线变绿,村寨和非城镇范围的重大建设项目周边变绿等为目标,大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带动和影响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为生态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和工业园区。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特别是选址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选址不当、污染严重和破坏生态、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是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予以关闭;凡是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试生产期间治理设施不能同步运行的项目,责令停止试生产,限期整改。要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排污总量控制削减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约束性目标的完成;严格执行环保、工商联动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规范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加快重点排污企业和敏感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建设。
(五)以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为主要措施,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广发展农村沼气,规范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推进改水改厕和绿化工作;开展土地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污染严重的耕地,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平衡施肥,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组织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管理薄弱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建立健全“市级监察、县区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天候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要加大对城乡饮用水源、“三湖一海”流域、主要公路沿线、城市周边环境现场监察力度,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察频次,加大对未审批先建设、未验收就投产等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力度;要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肆意排污、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县区联动,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二)加强环境监测、科研、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工作,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建立环境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快速有效预警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切实加强环境科研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技术的科研工作,坚持借鉴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开展难点、重点攻关,促进污染防治取得新的成效;要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开展以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为重点,以“创建生态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我爱新玉溪,建设生态市”的良好氛围;要实行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及时环境信息。定期公告各县、区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源水质、“三湖一海”及两河流域水质和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定期公布企业环境行为信息,鼓励公众检举和揭发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为实现环保目标提供保障。
全市环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增强对环保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环保人员的综合素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环保部门存在的人员、经费、设备不足等问题。努力提高全市环保队伍的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为履行好环保职能和实现环保目标提供保障。
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为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生态家园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展望未来,我们任重而道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光荣地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历史重任,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态玉溪作出新的贡献。